合併與分裂:縱觀春秋時期周王室與諸侯國的國家發展

春秋時期的周王室是否還是天下共主?春秋時期的諸侯國是不是具有獨立主權國家的性質?

經過我們分析可知,春秋時期的周王室經歷了很大的變化,它沒有軍事實力,缺乏經濟基礎,也沒有支配和影響諸侯國的人財物權,不大可能仍然是天下共主,因為它發揮的作用和影響也與過去有性質的不同;此外,春秋中後時期的晉齊鄭等主要諸侯國也從過去政治上從屬千周王室變成了獨立國家,而楚秦吳越等南方和西部的蠻夷部落成長為新興的獨立主權國家,它們與近代的獨立主權國家並無本質上的區別;春秋時期的社會在此基礎上形成了一個華夏體系,形成了最早的中國的國際關係體系。
下面我們將從春秋時期周王室性質的變化、春秋時期諸侯國“國家“性質的變化、春秋時期的華夏社會是一個早熟而內容極為豐富的國際體系三個方面來了解中國春秋時期的周王室與諸侯國的獨特國家發展歷程與整個的春秋時期華夏國家體系。

合併與分裂:縱觀春秋時期周王室與諸侯國的國家發展

春秋形勢圖

一、從“天下共主”到“特殊國家”:春秋時期周王室性質的變化

1、關於東周王室性質的不同觀點

在中國史學界,對周王室的作用、性質的認識是有很大分歧的,歸納起來大概有以下幾種

其一,周天子在西周時也不完全是天下共主,東周時更不是。

其二,周天子在春秋時期已經不是什麼天下共主了。

其三,周天子在春秋時期是天下共主,但到了戰國已經不是了。

但不論什麼觀點,周王室在東周時大大衰落,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實際上,司馬遷寫歷史時,並沒有太重視春秋時的周王室,《史記》共130卷,他只用了其中的一卷來寫西周到東周的歷史,他寫的大量的世家、列傳涉及到眾多的人物和歷史,但幾乎沒有專門的篇幅來寫東周的王或有名的人物;在《史記·周本記》中,司馬遷寫道,“

平王之時,周室衰微,諸侯強並弱,齊、楚、秦、晉始大,政由方伯",實際上也持周王室影響越來越小的觀點。而專門論述東周歷史的《春秋》和《左傳》,也並不以周王室的紀年為載體來記載歷史,說明兩書的作者也不以東周王室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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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分封示意圖

2、周王室從天下共主衰落成普通國家的表現

(1)軍隊的衰落是周王室控制力下降的標誌。東周時周王室的軍隊大大下降,剛開始時,它還有力量出兵攻擊那些它不滿的諸侯國,後下降到無力攻擊諸侯國,但還能維持周王室自身的穩定,能平定內部的叛亂,再後來不能平定內部的叛亂,要依靠諸侯國的力量,最後和越來越強大的諸侯國相比,周天子幾乎完全喪失了軍力。沒有軍隊,怎麼能維護周王室對諸侯國的影響力呢?

(2)周王室逐漸失去了會盟的影響力。在周王室強大的時候,如果各諸侯國之間未經天子允許而私自交往,則會被認為是一種不合法的事情,“外交”在當時的觀念中,就是一種不合法的諸侯國私下對外交往的行為。但春秋時期,諸侯國相互交往的活動越來越頻繁,不讓周王室參加的盟會完全公開化和合法化。

(3)各國對周朝的職貢的變化。

周朝強大時,各諸侯國都定期交納職貢,因為如果不納貢,可能引起周天子的憤怒而興師問罪。但到東周時期,沒有幾個國家願意自願交貢,而周天子又沒有能力強迫各國交職貢,因此能不能收到職貢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大諸侯國對周朝的態度,尤其是那些霸權國,如果它們對周朝態度好,就會讓其他中小國家在為自已交貢時,也順便向周天子交貢,或者打著讓各中小國家向周天子交貢的名義,實際上是強迫各中小國家向霸權國自己納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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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侯國交納職貢

(4)土地人口逐漸減少。西周時,天下的土地名義上都歸周朝;除各諸侯國的國君以周朝的名義直接統治和管理外,西周時,周王室還直接統治相當大面積的王畿,後來由於一些戎族部落的入侵,周王室失去了更多的王畿;在周王室王畿大大減少的同時,不少諸侯國都經過有為之君或名臣賢相輔助的治理,得到了很大的發展。經過幾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發展,一些諸侯國發展成了有地幾百裡、上千裡甚至二千里的大國,成為綜合實力很強的政治經濟軍事大國,其影響力遠遠超過周王室

隨著周王室王畿的縮小,再加上週王室統治的殘酷,引起民眾的反抗和逃亡,人口也減少了。土地和人口減少引起的直接結果,是削弱了周王室統治的經濟基礎。獨立性越來越大的諸侯國對周王室納貢的大量減少,也無異是雪上加霜。

(5)與此同時,周王室與諸侯國的關係也在發生質變。西周時,從未發生過諸侯國與周王室平起平坐之事,更無諸侯國凌駕於周王室之上的事情。而東周時,周王室不但不能對諸侯國指手劃腳,而且許多時候,還要看諸侯國的臉色,甚至被諸侯國欺負。還在東周初期,就有過

“周鄭交質”之事,周平王和鄭莊公相互交換人質,後來,周桓王時,鄭國派人搶割周地之麥,取成周之禾,周桓王憤而罷免鄭莊公所兼的周室之卿士位,鄭莊公乾脆不朝見,於是周桓王命陳蔡衛三國之兵問罪,反被鄭軍“射王中肩",使周王室本已搖搖欲墜的天下共主牌位,終於落到了地上,“王室之尊已失,與諸侯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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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鄭交質圖

(6)周王朝喪失戰爭主導權。西周時的戰爭主要在周王室與周邊的西北戎和東南夷之間進行,或在周王室統治的內部進行,周與各諸侯國之間很少進行戰爭,大體上維護了體系內200多年的和平。但到東周時,周王室與周邊的夷戎部族仍在進行戰爭,但它們已經退居次要,體系內各諸侯國之間的戰爭成為影響東周時期和平的重大問題。圍繞著誰當霸主,在齊、晉、楚、秦以及後來的吳越之間進行了多次大戰,還有無數的中小戰爭及盟會等,僅在春秋史上有記載的戰爭就有483次,盟會朝聘有450次,共933次。按過去的周禮,只有周王室才有權進行征伐和盟會,但春秋時期的戰爭和盟會大都與周王室沒有關係。這也是東周時周王室權威和影響下降的一種表現。

(7)周朝名義上的人事任命權的喪失。在西周時,根據周制,各大國的正卿都要經過周朝任命。但到東周時,各大國的正卿都少有經過周朝,歷史書上也少有這樣的記載,僅有一個例外是晉景公在晉國實力還較小時,曾一度請周王室任命其主要的官員,晉國後來的主要官員都不再要周王室任命,其他大國也沒有這樣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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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戰爭

3、周王室特殊作用和影響的性質

當然,說周王室作用和影響下降,並不是說周王室在東周時沒有作用和影響力。如,在公元前717年,周王室發生饑荒時,包括遠在海邊的齊國在內的宋衛鄭等國都向周王室提供了糧食援助;公元前713年,當蔡、衛等國不入王室朝貢時,齊國鄭國也派軍隊討違王命;甚至當齊國已經成為霸權國家時,對周王室還是抱有敬畏感。公元前651年,各諸侯國與周襄王葵丘盟會時,周襄王讓齊桓公不用下拜,但齊桓公回答說:“

小白,餘敢貪天子之命無下拜,恐隕越於下,以遺無羞,敢不下拜"雯《國語》上也說,當齊桓公問管子策時,管子對曰:“為君不君,為臣不臣,亂之本也”,桓公懼之。說明這時表面上齊國還把周天子當作天子國。

另一方面,說周王室還有一定的影響和作用,不等於說這種作用和影響與西周強大時的作用和影響一樣,其間也有性質的不同。

如上所述,齊桓公向周襄王下拜就與過去齊國國君朝覲周天子有性質的不同,這時的齊桓公下拜,是為了避免在實力未達到頂峰時,過早被其他諸侯國聯合起來擊敗,也是害怕其他諸侯仿而效之,那麼齊國的霸主地位就難保,這也是一種出於爭霸的權宜之計和策略,並非出於對周天子的敬畏。

總之,完全否認周王室在春秋時期還有一定的政治作用和影響不一定符合當時的歷史事實,但也不能用周王室的作用和影響來證明周王室仍是九五之尊,仍是天下共主,仍是春秋時期華夏地區的最高統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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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恆公

但是,也應當指出,周王室在春秋時期的作用和影響與一般中小諸侯國還是不一樣的。它具有一種特殊的作用,一方面其作用相當於一箇中小的諸侯國,另一方面又具有即使大諸侯國也沒有的作用和影響,因此,我們傾向於認為春秋時期的周王室是一個特殊的國家。它的特殊性在於:

1、它是華夏國家聯合國的政治符號,周王室起著相當於聯合國秘書長的作用。

2、它是各大國爭奪霸權的一個工具。

3、它是春秋時期若干普通國家中的一個。

3、它是春秋時期的文化中心,是各諸侯國的共同的意識形態,是春秋時期以周朝典章制度為中心的華夏文化的主要傳播者和製造者。

因此,春秋時期的周王室總的來說只是一個帶有一定特殊性的普通國家。我們認為,一個只有文化影響力而沒有經濟基礎、喪失軍事能力、沒有人財物權的周王室,很難在春秋時期成為統治、支配、影響當時不斷興起和強大的諸侯國,東周王室已經不是天下共主,它不是春秋時期的領導國家、霸權國家,也不是一個王朝,它與春秋時期的其他政治主體的關係,不是中央王朝與地方諸侯的關係,它不可能成為凌駕於這些政治主體之上的所謂“上層結構"。因此,春秋中後期的華夏社會是一個典型的無政府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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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期地形圖

二、從諸侯國到獨立國家:春秋時期“國家“性質的變化

1、春秋初期的諸侯國不是獨立國家

在滅商之前,周國已經有周公、召公、畢公、太公、康叔等人的封邑,在滅商後,隨著封建制度的實行,出現了一些較重要的分封國

:除了各諸侯國外,還有許多不成形的由周邊部族組成的小方國,即四方。

春秋初期,諸侯國和各方國與周王室這個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保持著從屬關係,它們還不是獨立國家。

2、春秋中後期齊、晉、鄭等諸侯國性質的變化

但是,必須看到,春秋時期的“國家”與西周時相比有了很大的變化。由於周朝統治力量的式微,周朝體系中的國家通過不同的道路開始了獨立國家的發展進程。中心區域的國家性質發生了變化,從附屬於周朝的諸侯國發展成為獨立主權國家。

周朝分封的諸侯國通過擴張,其力量越來越大,擺脫周朝的控制,成為具有獨立主權地位的國家。這些國家在內部事務上完全不受周王朝的控制,在外部事務上相互承認各自的權力,繞過周王朝並進行直接的交往,取得了獨立的國際關係主體的地位。即使用現在的主權國家的概念來衡量,它們也完全合乎國家的定義。它們擁有獨立的軍隊,管理著固定的領土和人口,有對外交往的合法權力,能獨立地制定自己的內外政策,在它們之上,並無一個能控制和指揮它們活動的上層結構和超國家權威,它們相互訂立得到各國公認的盟約。

這些國家如齊國、晉國、鄭國、宋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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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諸侯國已逐漸獨立

3、楚國、秦國、吳國、越國從蠻戎之邦變成新興獨立國家

楚秦吳越等國的產生髮展與周王室沒有重大的關聯,它們實際上既不是分封國(因周的分封而有國,秦的受封是後來的事),也不是諸侯國(替周王室保衛和控制週四方的土地,楚秦吳越的土地也從來不是周的土地),與周王室也沒有血緣和政治上的從屬關係

。秦楚吳越四個國家可以說從周朝時的中心外圍體系中的外圍地區,逐漸變為中心國家。

可見,春秋時期獨立國家的出現,是有兩大類,一類是北方周朝分封的諸侯脫離周朝的控制而產生,另一類則是由受周文化影響的周邊的蠻夷狄戎等與華夏地區不同的民族部落而成長起來的新興國家。

當然,春秋時期的國家也有不同的性質,大國和部分中小國傢俱有獨立國家的性質,而一些小國、方國、非華夏民族的部族政權等,則不具有這種性質。

4、春秋時期的國傢俱有近代國家的基本性質

春秋時期的這些新興的獨立國家,雖然其形態還比較原始,與現代國家無法相比,但它已經具備了近代國家的基本內容,與歐洲1648年威斯特伐里亞和約後產生的近代獨立主權國家相比,只有發展程度的高低,而沒有本質的區別。這體現在

(1)大體界限分明的領土。

春秋時期各國的領土,當然不可能有什麼嚴格意義上的國界,但一國的主要統治範圍,還是基本上清楚的。

例如魯國的疆界按今天的區劃,大約為東到沂水東,南為魯蘇交界,西到鄆城、鉅野、城武和單諸,北到泰山及汶水,都曲阜;齊國東到海,南到穆陵及泰山,西到古黃河及今運河,北到冀魯交界,都營丘(臨淄);晉國跨五省,有山西大部,河北西北部、河南省北端和西端,陝西東端和山東西端,都翼和新田,今山西翼城和曲沃;疆域最大的是楚國,地跨今天中國的七、八省,有今湖北大部,東到蘇皖交界,南到洞庭和鄱陽兩湖,西到川陝鄂交界,北到秦嶺及淮水之間,都郢(今江陵)立同時,各國還設有專門管理邊境的官員,設有關卡,對來往人員進行檢查,對流通的貨物進行徵稅,有要人來訪時,會派專人到邊境迎接等;如有戰敗,則多流行以土地或城池換和平的規則。

(2)有大體固定的國民。春秋時各國人員流動頻繁,但對各國來說,也都有大體比較穩定的居民,他們構成各國的基本人口。春秋時的人口數量很難計算,但依史學家的估計,春秋末期戰國初年的各國人口大約為:楚國500萬,魏國400萬,秦趙齊國三國各300萬,韓150萬,燕150萬,七國共有2100萬左右。

(3)有能對內對外行使獨立主權的國家權力機構。春秋時期的各主要國家,一般都由各國的國君或公卿大臣對該國進行獨立的管理,他們對國內外的事務具有最高的、最後的決定權。在這些國家的對內管理的權力中,最重要的是擁有武裝力量即軍隊,各國都有自己的軍隊,只受本國國君或王公大臣的指揮;國家實行什麼樣的制度,也基本由各國自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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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擁有獨立的軍隊,管理著固定的領土和人口,有對外交往的合法權力

三、春秋時期的華夏社會是一個早熟而內容極為豐富的國際體系

從上面的論述中,我們看出,春秋時期周王室已經從天下共主變成了具有一定特殊作用的普通國家,而各主要諸侯國之間的關係,大多具有獨立主權國家之間的關係:各國擁有獨立的政權,具有相對明確的領土和人口,各自獨立決定和處理自己的內政外交,相互承認並達成了一些明確的共同的國家關係準則,在此基礎上形成了一個華夏體系,形成了最早的中國的國際關係體系

關於這一點,有人認為真正的國家體系並不一定都是從歐洲開始的,如肯尼思·沃爾茲就說:通常認為真正的國家出現於1648年這一事實,是"僅就歐洲的國家體系而言”,並不適用於全世界,他甚至認為,在中國的戰國時期和印度的考底利耶時期出現的國際政治的本質和形式”依舊驚人的保持未變”。保羅·肯尼迪在其《大國的興衰》一書中也說,“在中古時期的所有文明中,沒有一個國家的文明比中國的更先進和更優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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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國的興衰》封面圖

國內普遍存在的觀點是,國際關係發端於歐洲三十年戰爭和《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的說法並不準確,因為“實際上從世界範圍來看,由於受經濟交往的制約,此時並未形成真正的國際社會體系”。所以,提到國際關係理論,在中國必定會提到春秋戰國,“這是有一定道理的。中華民族是個早熟、早慧的民族,春秋戰國時期的所謂國家關係雖然本質上與現代的迥異,但是當時的

諸侯國之間打交道的許多概念和內涵,諸如國家利益的出發點,戰略與策略的考慮和操作以及對地緣、均勢、矛盾主次的關照等,都達到相當成熟的水平,有其永久性和普遍性”。

但是,多數關於春秋時期的國際關係的研究,還是或多或少地受到了近代獨立主權國家、近代國際關係起源於1648年威斯特伐里亞和約之後的觀點的影響,其主要表現就是有意識或無意識地把春秋時期的周王室視為天下共主,而把春秋時期的國家視為周王室影響和控制下的諸侯國,否定春秋時期的國際關係研究的客體性。因此,到現在為止,春秋時期的研究,在中國還被認為是歷史學研究的範圍,鮮有中國國際關係和國際政治學者涉及,以至於春秋時期極為豐富的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外交學的思想與實踐,大多被淹沒在故紙塵封之中,實在是一大憾事!同時也希望借本文能揭開影響中國古代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和外交學研究的兩大蓋子,促進國內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和外交學者對春秋時期的研究,從中發掘其豐富的內容,為形成中國特色的國際政治、國際關係和外交學理論奠定中國歷史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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