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社區、街道三者之間的關係是什麼?物業、社區有必要存在嗎?

孤島為民


你發問的詞太縮略了,不專指的話,含義就太寬泛了。我這樣理解,你的“物業”是指物業服務公司;“社區”是指社區管委會;“街道”是指街道居委會,並以此你說的就是它們。物業服務公司是一個服務公司,專職向居民小區提供保潔、安保、綠化、設備運維等服務的服務公司。社區管委會是街道居委會派出機構,負責區域內小區政務性管理。街道居委會是城市管理的基層部門,與鄉政府一樣行使政府職能。你認為物業、社區沒有必要存在而發問,是你無知而愚蠢。市場有需求就有存在,物業公司必然存在;社區管委會是政府基層部門的派出機構,你無權懷疑其存在與否。


狼129828566


提問者太無知,也太狂妄了!

世界上還沒你的時候,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已經存在了。這二者從上世紀五十年代就有了,比你父母的年齡都老。

至於物業公司,是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和商品房小區一同出現的。

你少說了一個機構——業主委員會。因為與物業公司關係最直接的就是這個業主委員會。二者都是為了小區業主和房子而存在的。

街道辦事處是基層政府機構,社區居委會在街道辦事處直接領導下負責社區居民的社會管理和服務工作。二者對小區物業管理工作都有扶助、指導和監督職責,但並不是直接領導關係。

業主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都是群眾自治組織,前者的職責簡單,只負責小區的公共財產管理。後者的職能複雜、龐大的多,主要是面向轄區居民的社會事務。


執中bj1


社區、街道一直存在,可以有序管理。物業可以不要,小區順應社區,時下物業以盈利為主,單方作為,甚至土匪惡霸各種不要臉的手段,與業主初衷相違背,不能真正做到業主第一,本來是個服務行業,卻更像個爺!讓小區各種事端,不得安寧!


zxr723


大家都說物業應取消,由社區統一管理,我說社區應取消,全部交物業管理,為什麼,很簡單,物業是要收物業費的,根據交費高低確定服務等級,誰交錢,誰享受,天下至理,中國還沒到全部物業由政府買單那一等級哈!


景天梁


街道辦是政府的神經末稍。

社區是街道辦的神經末梢。

物業是一個經營性的服務型企業。

社區其本質上是政府的神經末梢,從社會管理的角度說,“社區”’不能沒有。

市場經濟的主要特徵是:有需求就會有服務!物業公司的存在是市場經濟的產物,不可能由政府予以取締。


不糊塗時塗糊不


根據多年的實踐,業委會是最應該取消的,其權利應交付居委會,居委會更有公信力也更容易約束。業委會只能助長某小部分人的私利,代表不了大多數業主,更不會為大多數人謀利益,因為業委會沒有這樣的覺悟。這就是中國的實情。


品茗285169376


其實提問者,原本標題應該是物業、社區、派出所!有小區就有物業和社區,有社區卻並不一定有派出所,派出所做為公安執法部門是“劃片的”,每個小區都有一個社區是為了更好的統計人員(臨時、外來、新增、死亡)而街道就如派出所似的(論片)可能好幾個社區都歸一個街道管,其實幾者間都是合作關係,非要排個序大家看對不對~物業、社區、街道、派出所。說這麼多就為了闡述一個事實,所有的單位和部門,都有各自的作用。理論上可以取消“物業”劃歸社區,但網上吵吵嚷嚷很多年了,你看實施了嗎?這麼說吧“存在既合理”已存在的事物不管當初目的為何、有無後患,但只要運行後就涉及到“利益”而你動就會“觸碰到利益”,所以除非“上面下令”形成文件,否則你就當個新聞看看得了。


相逢勿相思


物業是為小區提供綜合服務的公司,其性質為企業;

社區是我國最基層的群眾性自治組織,通常指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

街道是我國最基層一級行政機關,也就是最低一級政府,同級別的還有鄉、鎮。一般而言市轄區的下一級政府稱為“街道辦事處”,縣的下一級政府稱為“鎮”或“鄉”。

不論是物業還是社區,其主要功能就是管理和服務,所以存在的必要性是毋庸置疑的,至於現實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主要還是體現在服務的相對缺失上,只要加以改進,且加強社區和物業之間的聯動和協調,應該會發揮更好的服務作用的!


老鐵觀言


物業是最該取消的,社區主任應該通過全體居民選舉產生,而不該是任命!


夏蟲語冰53325676


物業的產生是城市發展的必須,小區健康發展離不開物業,物業平時工作也不可能全面,有些工作也得靠廣大業主監督來改進。疫情防控期間街道社區所有工作人員沒有休息日,全部分配在各個小區配合物業防控,白班夜班不間斷,幫小區守好門,消好毒量體溫,做記錄,為了小區安全將病毒堵在外面,將安全留給業主,為業主健康安全付出大量工作,作為我們業主要維護他們的工作,多發揮正能量言論,多支持他們平是的工作,發表言論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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