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禁養”政策?農民還能養殖畜禽嗎?今後如何養殖?

新大風歌


這是個老話題了,但在非洲豬瘟的大背景下,還是有必要再談談。

1、禁養不是不讓養,只是禁止在禁養區進行規模化養殖。農民在非禁養區從事養殖業是合法的,在禁養區進行散養也是符合要求的。

2、雖然農民在非禁養區可以從事養殖業,但不是說就可以不管環保了,你的養殖場一樣要符合環保要求才能拿到準生證、生產和發展,比如說距離居民區要超過500米,否則一樣長久不了。

3、由於非洲豬瘟疫情巨大的破壞力,生豬產能大幅下降,為了保供應,很多地方開始鼓勵生豬生產,建議普通農戶冷靜對待。一是非洲豬瘟太兇狠,二是環保是個很高的門檻,養豬已經從副業升級成產業,從整體上看,已經不是普通農戶的賽道了。

當然,如果你非要從事養殖業,我們認為抓住以下幾點很重要:

1、把生態作為驅動要素。重視食品安全和環保,這是決定能否生存的基礎要求,不讓做的堅決不能做。

2、把動物福利作為驅動要素。消費分級是未來趨勢,社會的發展會導致動物福利越來越受重視,相比大中型養殖場,小型養殖場更容易在動物福利上做出成績。

3、選擇龍頭企業加盟,成為它的合作農戶。普通農戶的抗風險能力弱,選擇優秀的龍頭企業加盟是條發展捷徑,未來是協作發展的時代,是平臺的時代,單打獨鬥已經過時。

總之,普通農戶要想在今後搞好養殖,不能與大型養殖場拼規模和效率,你也拼不過。緊緊瞄準消費升級走差異化路線,走品質路線,才是制勝之道。


畜牧大集網


咱們先說一下為什麼在養殖業中會出現“禁養”政策?

養殖場在起初建設的時候,都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就建設了,尤其是小型養殖,可能就在自己家就開啟養殖事業了。在這個時候,沒有人會注意養殖所帶來的汙染情況。尤其是養殖中所帶來的糞便、汙水、異味等都會導致周圍數百米的收到影響,導致大夏天的都不能把窗戶打開。這個我有親身經歷,在我住的地方200米左右有一箇中型的養豬場,遇到風向的改變。那個味道就會票到屋子裡,就得趕緊的關閉窗戶啊。好在去年的時候已經把這個養豬廠拆遷了。

禁養區是如何劃分?

在我國禁養區大概劃分5大禁養區,(1)居民飲水水源保護區(2)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區(3)自然保護區和風景旅遊區(4)居民集聚生活區和醫療科研教育區域(5)政府明文規定的其他禁養區。只要是在這個些區域的養殖場都是需要拆遷和關閉養殖的,對於全國的禁養區拆遷、搬離都是有一定的補償標準的。大概包含養殖舍補貼、養殖附屬設施補貼、土地的補貼、搬遷補貼、臨時安置補貼、停產補貼、不可移動設備補貼等等一切保障措施。

養殖業未來的發展趨勢——科學養殖

從現在的趨勢上看,養殖業不在傳統的小作坊式養殖。都是要以小型、中型和大型規模化、科學化養殖。在養殖方便尤其是養殖所帶來的汙染情況非常嚴重,現在所有養殖場進行經營活動前,都需要先進行環保評估,如果沒有達標,就無法正常營業。主要就是對養殖所帶來的養殖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糞便、廢氣的處理,不能直接排出。如果有私自偷排養殖汙水被查出會受到嚴格的法律制裁,可能還會受到刑事責任。


總結:對於未來養殖業的發展一定是科學化、集團化發展,現行的散養模式會逐漸的淘汰,就如現在發生的非洲豬瘟,大部分都是一些沒有正規養殖制度的小型或微型養殖場。沒有嚴格的飼養、消毒、管理制度,非常容易出現問題。


起點農業


“禁養”不是一頭不養!有的人以為“禁養”就是都不給養了,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理解主要有以下幾個因素:

1、片面認知

提到畜禽養殖,人們就會把它和汙染聯繫在一起,養殖和汙染似乎已經劃上了等號。而實際上種養結合的小養殖戶,對畜禽廢棄物利用是非常充分的,它和通常意義向環境排放汙染物有本質區別。

2、概念不清

畜禽養殖產生的糞便、廢水、沼液等不是汙染物,而是放錯了地方的資源。這些資源是可以利用好的。

3、走極端

有的地方為實現汙染物總量減排目標,隨意限制、禁止建設畜禽養殖場(區)。在這裡可以負責任的告訴大家,禁養區並非禁止一切畜禽養殖活動!以生豬為例,禁養區內養豬規模為年出欄量50頭以下的養殖戶,並不在清理範圍內。

以上3點就是讓人們誤解“禁養”的原因。

“禁養”政策的真正含義


1、不該禁的地方堅決不禁

各個地方要科學的劃定禁養區,防止盲目擴大養殖範圍,禁養區必須按照標準來劃定,避免只要環境不要生產的極端做法。

2、該禁止的地方要堅決禁

在重要的水源地區,風景名勝區,城鎮居民區等。在這些地方或者周邊的養殖場該拆除的要給予拆除,該搬遷的要搬遷。但是要保護養殖戶的合法權益,要對拆遷做出補償。地方政府要積極幫助養殖戶落實養殖用地,並對養殖戶進行指導按照環保的要求來發展生產。

3、支持養殖場戶的產業升級轉型

對養殖場實現綠色發展,是一個重大的問題,不是短期能解決的,所以需要一定的時間。要對養殖場進行轉型升級,以可持續發展為主。

總結:我國還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傳統以來各行業的先汙染後治理的經濟發展方式對國內環境帶來巨大的汙染和經濟壓力,我們已經嚐到了自食苦果的滋味。環保問題日益突出,經濟模式急需轉型。新《環保法》的出臺和實施,是我們高速發展經濟的陣痛,但我們不能只顧一己之私和短期利益,應該有長遠的眼光,共同參與,還地球一個健康的生態圈,實現經濟與環境的良性循環。以上僅代表我個人觀點。


蘭家二哥


題主有些曲解了政策,所謂的“禁養”政策並不是一刀切,只不過是為了環保砍掉了那些不科學的養殖散戶,如果農民想要養殖,只要你的設施、養殖環境、處理汙染的設備是完善的,你一樣可以養殖。

過去我國的養殖業是比較分散的,雖然有一些養殖大戶,但對於養殖散戶來說卻是九牛一毛,像泔水豬、廚餘垃圾豬等在農村隨處可見,而對於禽畜糞便的處理也非常差勁,弄得整個村子裡都是豬糞,馬路邊、河塘裡等。

而且,最重要的是,早些年國家對於環保這方便是比較輕視的,這就造成了重養殖輕環保的觀念,現在所謂的“禁養”政策,實際上是一個過渡階段,即重視規模養殖、又注重環保。

國家之所以禁養散戶養殖的另一個原因是為了形成科學、規範的養殖、增加三率,即勞動生產率、資源轉化率、禽畜生產率等,並且融合三產,促進禽畜養殖業良性發展,而農民散養禽畜的行為,很顯然是與這些政策相違背的,所以必然會被“禁養”。

另外,國家一面禁止散戶飼養禽畜,但對一些有經驗、有實力、想要養殖的大戶進行扶持,只要你按照標準建造養殖設施、配齊設備,科學養殖的基礎上沒有造成環境汙染,國家也是對這些大戶有扶持的。

所以,“禁養”只是為了更好的養殖。


新農志


如何理解禁養政策,其實咋們只要根據合法建設養殖場就沒事,農民養殖一般都是自己怎麼想怎麼建設,這樣的建設根本就不符合標準!下面我詳細說一下我的看法!

首先養殖場在建設前,要根據國家規定來修建!

(一)怎麼樣修建合格的養殖場

養殖場修建需要考慮的是,有沒有汙染到村莊還有河流,還有空氣,那麼要解決這個問題,就必須修建沉澱池,沉澱池一定要修建合格,不能讓糞便排入河流,或者感染到村莊空氣,這需要修建前設計,設計沉澱池需要按照地裡情況,但沉澱池深度一定要夠,有足夠的存糞空間,有了沉澱池排出的水,基本不會有什麼大的汙染。

(二)養殖場選地 養殖場選地要離村莊500米以外,不能修建在水源保護區,以及旅遊場地,在農村基本就這兩種限制,其他一些限制一般都沒什麼妨礙,把握好這兩點首先就不會有大的妨礙,其次修建時在環保局進行申請,經過環保局批准後方可修建。


農民怎麼養殖畜類

(一)農民養殖家畜 有些農戶養殖家畜,一頭兩頭的,從來不管不想環境問題,但農民養殖是沒有禁養政策的,養一頭兩頭的也沒什麼,養一頭牛之前用來耕地,而現在是添加一點收入。養一頭豬是自己家吃的,作為一位農民買肉吃是個負擔,肉價價格那麼高,買肉一個月還捨不得買一次,所以自己家養一頭過年時sha 了,把肉掛起來可以吃上一年。所以農民養殖沒有什麼不好,只是需要考慮一下環境。


(二)規模化養殖 農民要規模化養殖,需要成本,這對農民來說是有風險的,所以好多農戶都不願意去冒險,也不願意去嘗試,有些人在家裡搞個小圈養十多頭,或者幾頭的,鄰居家自己家都是蒼蠅蚊子,再加上夏天天氣炎熱,糞便蒸發的比較厲害,200米之內氣味非常大,這對村裡有很大影響。所以如果搞養殖就搞合格標準的,小中大型養殖場,一個人覺得風險大可以幾個人合夥,這樣一來解決了汙染問題,還可以減輕風險,也可以節約人工,幾個人的事一個人就可以解決!


總結 只要按照國家標準來養殖,就不會收到禁養。農戶養殖家畜是可以的,但應該主要環境問題。農民養殖最好搞合作養殖,這樣可以減少很多風險,也節省很多人力,何樂而不為!


山野強強


“禁養”政策並不是說不讓農村人不養牲畜和家禽了,而是規定禁止建設多大規模的養殖場而已。畢竟農村人哪家沒有養殖幾隻雞、幾隻鴨和幾頭豬之類的啊!如果這些東西都不讓養殖了,那麼是不是在城裡養寵物也算是犯法的啊?所以雖然各地區都在逐步的開展“禁養”政治,不過農民朋友們別擔心,你家養的那點雞鴨鵝什麼的真不還達不到禁養的級別。

為什麼國家會頒佈“禁養”政策呢?其實這個是可以理解的,首先自家的那種小型養殖場汙水絕大多數都是沒有經過處理就直接排放到附近的河流裡面,對水汙染比較嚴重。而且有些靠近村莊的養殖場一到夏天那真的是臭味熏天,讓附近住的居民飽受折磨。種花匠真的感同身受,因為在我們村不遠處就有一個養豬場,雖然不大,但是味道卻不小,平常路過的時候,老遠就能聞到一股豬屎的味道,一到下雨的時候豬圈裡面的水就到處衝的都是,人都沒辦法走。不過,村裡也沒人管,只能這樣了。而且大家都鄉里鄉親的,也不好意思因為這點小事舉報人家吧!不過如果我們這邊出土“禁養”政策之後,估計這個養豬場應該就會被取締了吧!

而下一步的對於養殖業的發展方向,首先位置肯定是要選擇在沒有“禁養”政策的區域。其次養殖場要做到環保衛生檢查達標之後才能進行養殖。還有就是關於養殖場的汙水處理要採用科學的手法,比如沼氣池之類的。而且對於雨季要有充足的防水準備,防止汙水外洩。


臨沂風清揚


為了治理農村環境汙染,只聽說國家有政策,禁止農民散養豬、散養雞,還沒聽說禁養狗、禁養鳥呀?看來有條件的農民是可以隨意養狗或者養鳥。狗通人性,是看家護院的忠誠衛士,鳥豆人樂,是延年益壽的開心果,又是國家保護動物,何樂而不為呢?況且,人生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禁這禁那無所謂,反正國傢什麼都能進口,只要人還活著,沒人敢禁生死。想開了,日子就容易過了,愁寡精神爽,思多血氣衰,身體健康就是福。


付從權


“禁養”政策一定要準確理解,不然養殖戶會誤解,百姓都會誤解這個政策。出臺“禁養”的政策也是有關部門根據實際的情況制定的。

“禁養”是固定了禁止養殖的區域,而不是禁止養殖。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有很多區域已經不適合養殖了。比如,水源地附近,居民區附近,工業區附近等等這樣的地方。因為養殖首先帶來的是環境汙染,噪聲汙染等等。

農民還能養殖嗎?回答是肯定,在禁止的區域以外養殖還是可以的,目前來說老家生豬養殖,生豬頭數達到一定數量,必須要建立汙水處理系統,不然就禁止養殖。

這樣強制性的辦法,是非常好的。因為老家這麼多年的生豬養殖,給環境帶來嚴重的汙染,水體富氧化嚴重。汙染的水流到池塘以後,野生的魚蝦基本上都沒有了。

以後的養殖必然會走向規範化,在以後的養殖中,帶來的汙染必然會減少很多。規模化,現代化的養殖,是未來發展的方向。這樣比起傳統的養殖來說,會更加安全,健康,乾淨。也會減少疾病的發生。新科技不斷帶進養殖領域,養殖會更加簡單。



無吳五


個人覺得禁養政策的確有好處的,首先養殖戶不能為了自己的利益隨便排放家禽的糞便。這點對環境的改善是顯而易見的,還有就是規模化專業化。說到這肯定有養殖的朋友說自己養了很多年了已經夠專業了,我就想問問你敢說按要求使用藥物了嗎?你對環境真的沒有破壞嗎?我們不能為了自己眼前的私利對我們身邊的環境造成破壞,為了自己也為了我們的子孫後代。如果想要養殖現在國家規定了可以讓咱們養,沒有地方政府也會幫我們找那些空地能滿足禁養政策的地方。我們想要養就得多跑跑,因為除了你自己沒有人知道你要搞養殖。咱們可以找村裡幹部,一定會找對人辦對事。創業嘛!前期就是很辛苦的,但是你如果都成功了在將來你會發現現在的努力都是值得的。如果條件都給你準備好了你覺得自己創業還有意義嗎?對不對?要多跑跑地方鎮府跑跑區委,肯定有人會幫你。畢竟家禽家畜是我們平時餐桌上的肉食,是離不開的。有了場地了咱們在排放上可以再想想辦法,買先進的設備。技術上咱們可以抱團,養殖戶之間互相學習找專業的專家團隊。國家這些都有咱們要去多請教,每一個鎮上都有獸醫站他們也有上級。不要想著投資大,但是你的回報不是同樣的大嗎?養殖搞好了環境搞好了,對大家都好。個人理解就這些,祝各位養殖朋友成功!謝謝大家!


AA銆鑫孔雀哥


如何理解“禁養”政策?農民還能養殖畜禽嗎?今後如何養殖?

首先,村民小江需要說明的是:題主的所提的,是關係到國家政策類的問題。(敏感性問答謹慎回答)。村民小江的回答純屬個人觀點。僅供各位參考。

一:禁養的背景。

近些年以來,畜牧業的生存發展加快並加大了步閥。對於保障城鄉居民的菜籃子的有效供給,做出了一定的貢獻。對增加農民的收入,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隨著養殖量不斷的上升,養殖業的不斷髮展,其環境壓力日漸增大,畜禽養殖汙染問題日益凸顯。甚至給居(村)民的生產生活,及生態環境造成了相當的影響。

2015年8月10日,農業部辦公廳發佈了《農業部辦公廳關於配合做好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的工作通知》。隨之相應的《畜禽規模養殖汙染防治條例》和《水汙染行動計劃》的出臺,對於禁養區劃定,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二:禁養區域的劃定。



其相應的文件規定禁養區域,包括了: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域;風景名勝區;城鎮居民區;和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應該劃定的區域。

禁養區劃定後,一般5年內不做調整。

農民今後還能養殖畜禽嗎?今後如何養殖?

答案是:能。只不過要在下列的條件允許之下進行養殖。

一:不成規模的家庭養殖。也就是說家庭自然養殖。不以產生經濟效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性養殖。(養殖的家禽,就只為吃吃家中的剩飯剩菜。或自養自給,只為自己吃得放心。農村很多人對市場上的禽、蛋、肉不是很放心)。但其應不成規模,且無露天糞坑(或糞坑用蓋板覆蓋),對周邊群眾的生產生活無影響的。無投訴的。


二:原有的大型養殖場,且在劃定的禁養區外,汙染排放等驗收達標。動態監測(管)無違規,無投訴舉報。

三:被縣(市、區)或上級政 府劃定為養殖區域的,其內的養殖。

總結。禁養政 策是對禁養區域劃定的,其區域範圍內的禁養。農民朋友應依據其地方上相關的政策規定依法依規來進行養殖。如今養殖的風險不僅僅是養殖本身的風險,更有是對相應政策 法律法規的誤讀誤判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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