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7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发布。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昧良心的行为,一份薪水,背后是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和希望。对农民工来讲,工资是养家费、治病钱…
这也是为什么国家政策层出不穷,只为帮农民工兄弟们讨回“续命钱”并且严惩黑心欠债犯:
《条例》重点!!
1、对政府方面:
- 责令限期足额拨付所拖欠的资金;
- 约谈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
- 依法依规对有关负责人、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做出处分。
- 未及时拨付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约谈建设单位负责人。
2、对建设单位:
- 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拨付工程款。
- 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纳入国家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 逾期不改正的单位,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
3、该《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每年国家都在不断的对农民工的切身权益做出政策保障,但是.......
因为
一边是工地开发商,承包商挖坑设套:给农民工办理了工资专户,但要求统一设密码上交管理,银行卡根本不在我们工人手里,我们这是被迫实行了“年薪制”。
钱不能及时拿到手不说,“预存”产生的利息费用更是想都不要想,要是再出现一些工作失误,罚款直接就从工资里面扣除。
此外,我们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使得维权之路越发艰难:“没劳动合同”“没视频/图片当作上班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或去法院起诉”……
政策下来了一个又一个,但最后工资到底怎么发?
能不能按时发?
包工头还会不会不给我们结工钱?这些都还是未知数....
于是我们忍不住想问一句:每年政策那么多为什么我的钱还拿不到?
閱讀更多 吊車之家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