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7日,《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正式發佈。
拖欠農民工工資是昧良心的行為,一份薪水,背後是一個家庭的生活來源和希望。對農民工來講,工資是養家費、治病錢…
這也是為什麼國家政策層出不窮,只為幫農民工兄弟們討回“續命錢”並且嚴懲黑心欠債犯:
《條例》重點!!
1、對政府方面:
- 責令限期足額撥付所拖欠的資金;
- 約談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人。
- 依法依規對有關負責人、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做出處分。
- 未及時撥付工程款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約談建設單位負責人。
2、對建設單位:
- 人工費用撥付週期不得超過1個月。
- 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撥付工程款。
- 建設單位應當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
-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納入國家信用信息系統進行公示。
- 逾期不改正的單位,責令項目停工,並處5-10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將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
3、該《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每年國家都在不斷的對農民工的切身權益做出政策保障,但是.......
因為
一邊是工地開發商,承包商挖坑設套:給農民工辦理了工資專戶,但要求統一設密碼上交管理,銀行卡根本不在我們工人手裡,我們這是被迫實行了“年薪制”。
錢不能及時拿到手不說,“預存”產生的利息費用更是想都不要想,要是再出現一些工作失誤,罰款直接就從工資裡面扣除。
此外,我們農民工法律意識淡薄使得維權之路越發艱難:“沒勞動合同”“沒視頻/圖片當作上班證據”“去申請勞動仲裁,或去法院起訴”……
政策下來了一個又一個,但最後工資到底怎麼發?
能不能按時發?
包工頭還會不會不給我們結工錢?這些都還是未知數....
於是我們忍不住想問一句:每年政策那麼多為什麼我的錢還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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