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幾個主要王朝的軍隊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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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春秋戰國時期,這一時期軍政合一,戰時各級官員自動成為各級別指揮官,通用軍、師、旅、卒、兩、伍6級編制,以戰車為單位,二五編制。

軍——指揮官領“卿”,下轄兩個師。

師——指揮官領“下卿”,下轄五個旅。

旅——指揮官領“上大(da)夫”,下轄兩個卒。

卒——指揮官領“中大夫”,下轄五個兩。

兩——指揮官領“下大夫”,下轄兩個伍。

伍——指揮官領“士”,下轄五輛戰車,每一輛戰車的指揮官是“下士”,每一伍的單位作戰人數,春秋前期為30人,中後期為75人。也就是每輛戰車6-15人,其中指揮官1(後備馭手),馭手1,射手二(前期無或1),長戈手(擊戟士)4-8,連枷手(力士)1-2人。

2:秦漢時期隨著戰爭規模的擴大,作戰樣式發生改變,戰車被淘汰,步兵成為作戰主力,以秦國為代表的戰國諸國的軍制發生了變化,乃至到了漢朝,依舊漢承秦制,除了名稱有所變化,編制不變。作戰單位名稱使用漢代名稱,指揮官爵位使用秦代名稱。

商鞅將爵位分為公士、上造、簪嫋、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長、右庶長、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駟車庶長、大庶長、關內侯、徹侯共20級。

這一時期,採用軍、部、曲、屯、隊、拾、伍7級編制,一直延續到隋唐之前,基本不變。

軍——指揮官領庶長,軍銜為將軍,戰時親領,平時遙領且無調兵權。下轄5-30部,總兵力從5000到數萬不等,有獨立番號(如“陷陣營”、“白馬義從”等)。

部——指揮官領五大夫或公乘,軍銜為校尉。這個級別是戰役和戰場上的主要作戰單位,指揮官沒資格稱將軍,而是裨將,也就是偏將或部將。下轄兩曲,1000人。

曲——指揮官領公大夫或公乘,軍銜為軍候,下轄五屯,500人。

屯——指揮官領官大夫,軍銜為百人長或百夫長,下轄兩隊,100人。

隊——指揮官領大夫,軍銜為隊率或隊吏,下轄五拾,50人。

拾——指揮官領簪嫋或不更,軍銜為拾長,下轄兩伍,10人。

伍——指揮官領公士或上造,為秦漢時期最低等的軍爵,軍銜為伍長,管理5名普通士兵,基本配備是長戈手2,短刃手2,長短互相配合,另一射手或連枷手掩後。伍長居中,五名士兵四周,成鋒矢陣,配合其他伍,互為犄角,進退可為。


3:唐代軍制,唐代新確立了府兵制,以折衝府為基本作戰單位,戰時抽調不同數量的折衝府和地方輔助兵(農夫或城兵)組成部隊,各自為戰,有高度臨陣自度權。

唐代軍制,採用府、團、旅、隊、火5級編制。戰時,另行任命行軍大總管一職,統領各折衝府,戰後自動解散。(唐時是沒有評書裡常說的“元帥”一職的,最大的是臨時任命的“行軍大總管”。一場戰役,可以有很多路軍事行動,同時也可以有多個行軍大總管,互相制衡。)

唐時再無軍爵,文武大臣統一為“公侯伯子男”五等,且“縣郡國”三階,一共十五級的勳爵制。

府——指揮官為將軍,分上府,轄6個團,1200人;中府,轄5個團,1000人;下府,轄4個團,800人。

團——指揮官為校尉,下轄兩個旅,200人。

旅——指揮官為旅帥(不是“旅率”),下轄兩個隊,100人。

隊——指揮官為對正,下轄五火,50人。

火——又做“夥”,指揮官為火長(夥長),10人。火是最基本的作戰編組,每一火的兵種,在隋唐時期,也延伸出了多兵種協同作戰。基本是:長槍兵4,主攻;刀盾兵4,防禦;跳蕩兵2,突擊。是十分成熟的四四二突擊陣型。長槍兵居中前刺,刀盾兵保護長槍兵,抵擋敵方的攻擊,跳蕩兵或突擊衝鋒,或周邊遊走,抽冷子殺敵。

一般來講,長槍兵著棉甲,擔任主攻,後勁綿長。刀盾兵著皮甲,擔任防禦,力量稍強。跳蕩兵都是尖兵,相當於偵察兵,靈活、手狠,擔任強行突擊、周邊清理、以及後援。

按照戰場危險程度來看,刀盾兵是肉盾,一般最先掛掉,其次是長槍兵,跳蕩兵的戰場生存能力最強。

除了這些基礎兵種,隋唐時期,還有專門的弓弩手、陌刀手、攻城兵三個建制兵種,以及少量輕騎兵。

弓弩手不著甲,只有號衣(單衣),在後方或兩側用箭矢大面積覆蓋打擊,屬於炮火輸出兵種,一場陣戰下來,每一個弓弩手基本可以射出3-6箭,就已經力竭,能一口氣射出9箭的,鳳毛麟角。

陌刀手是重步兵,著重甲。每一名陌刀手,配獨輪車一輛,運送重甲和陌刀,另配輔兵三,一個推車,兩個負責給陌刀手穿重甲。同時三名輔兵還兼職重甲和陌刀的保養。

站前,陌刀手都在自己的裝備邊上靜坐蓄力,一旦需要出擊,很快就著甲擎刀,然後密集排列成並肩長陣,提刀懸於腰側,緩步前進。接敵後,一起旋刀,靠刀柄在腰間橫旋的慣性,揮刀橫劈,人馬皆分,然後前進--旋刀--橫劈;前進--旋刀--橫劈……一直到自己力竭倒下。(凡是高高舉起力劈華山的,都是假的)

陌刀手沒有後退,一旦接敵,不戳穿敵陣,誓不罷手。

攻城兵就是工兵+炮灰敢死隊的組合兵種,擔任攻城或衝陣任務,兼拋石機、衝城車、長梯等輔助器具的使用,一般都是輔兵或民夫,正規軍很少當炮灰。

歷朝的騎兵,這裡不講,有空專門講一講。總之,戰國以來,華夏大地上,就沒有成規模的騎兵出現過,在戰場上都只是出奇制勝,且勝出戰例稀少。(歷朝以來,有五大鐵騎,漢弩騎、蒙鐵騎、唐精騎、趙牧騎、金浮屠。蒙金撇開不談,趙、漢、唐三個時代,最豪橫的漢弩騎,也沒過十萬。唐初的騎兵,甚至都不成建制,李二的玄甲黑騎,滿打滿算,也沒過一千之數。這裡暫且不表……)

另:唐代還有一個特別的軍銜:總兵。相當於現代的軍分區司令員,主要是平時轄制十個左右的折衝府,擔護一地的軍事統籌,負責訓練、招募、籌集糧草、更換兵器等。一旦戰起,總兵就失去對下轄折衝府的指揮權,一般都留在後方坐鎮地方靖綏,若上前線,只能作為副將,在行軍大總管帳前聽宣,沒有實際領兵權。

但是到了唐末,總兵基本都搖身一變,成了一方節度使,軍政一把抓。


4:明代軍制,明代統率軍隊的部門分為都指揮使司、衛、所三級。

都指揮使司又叫都司,是負責一個地區統率軍隊的領導性機關,轄有若干個衛和所。

都指揮使司是省一級“三司”之一,設都指揮使一人,都指揮同知二人,都指揮僉事四人,還根據需要設置若干僚佐胥吏。

全國各個都指揮使司分別轄屬五軍都督府領導。

在都司以下,軍隊的組織分為衛、所兩級。

每衛設指揮使一人為長官,大體上統兵5600人。

衛以下再分為五個千戶所(最早是每衛轄十個千戶所,後改為五個),設千戶為長官,統兵1120人。

千戶所以下再分為十個百戶所,設百戶,統兵為12人。

在百戶之下設總旗二,每個總旗領小旗五,每小旗領兵10人。


5:另少數民族有代表性軍制:少數民族基本上是全民皆兵,軍隊組織形式也以十進制為基礎,匈奴,突厥,契丹,蒙古都是如此,以蒙古為例牌子頭(10人)百夫長,千戶,萬戶,以千戶級別為戰略單位。

只有女真人稍有不同,無論是女真人的某克孟安制度,還是滿清的牛錄八旗制度,基礎編制人數都是300人。

清大體上每省置提督軍務總兵官一員(福建設兩員,陸路、水師各一,另晚清加江北、長江水師二提督),簡稱提督,為一省綠營兵的最高長官,秩從一品,而仍受總督或巡撫節制。

所屬有鎮、協、黃、汛各級,其直轄部隊稱提標。

清學政以提督某省這政為全銜,此提督與明代同,非正式官名。
清朝之後,軍權歸為各省巡撫提督之文官,而聽從巡撫提督之總兵武官則改為正二品,視駐地,統轄兵員多寡相差甚多,大約於一萬五千名至數百名之譜。

一般來說,清朝於全中國設有總兵定員83名,其中,陸路總兵約佔70名,水路則為13名,統轄中國十八省614防營約63萬兵力。

清代總兵為綠營兵正,官階正二品,受提督統轄,掌理本鎮軍務,又稱“總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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