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治病:要抓主症、听患者主诉、综合判断、四诊合参,方可奏效

一个患者来到诊室,或我们走到患者床边看病,无论如何,我们从远处最先是“看到”病人,这就是四诊的第一步——“望诊”。从远而近看到病人的气色,这是四诊最先能够做到的,所以放在四诊之首。高明的医生,在这一个阶段,就已经能够把握病情大概,对病机有一个初步判断。

中医治病:要抓主症、听患者主诉、综合判断、四诊合参,方可奏效

就好像看达芬奇画的“蒙娜丽莎的微笑”,你可以用文字给她形容,她是一个贵妇人,棕黑色的长发,眼神幽怨,嘴角微微向上翘起,右手搭着左手……假若你跟一个没有看过“蒙娜丽莎的微笑”的人去用上述文字描述,他能够在脑海里面生成这一幅图画吗?必然是不可能的。莫说是这一幅画,即使是简单的一些线条图,都不可以转化成文字的,图画与文字是两种不同的表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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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看病,望诊就好像看一幅画,患者整个脸部的气色,当我们用文字描述出来就已经失去大部分信息了,例如说,当我们说这个人脸色偏黑,可是“黑”这一个概念包括了好多不同程度的黑,几个医师听到形容之后,甲医师、乙医师和丙医师,他们各自在脑子里面所想到的黑色都不一样。 简单一点说,中医在写完病历之后,病人的“整体”能否通过文字而“再现”出来?从前述“抓主证”与“图画与文字”的比喻来看,我们知道用文字来形容图画,其实只能够描述“主要特征”,因此图画的整体就无法全部呈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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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道德经》说“道可道,非常道”,禅宗强调“不可说”,就是指当我们用语言文字去尝试解释“道”,就必然不是道的全部,所以一说出来就错了。 中医治病,按常规应四诊合参。根据疾病的病因、症状、体征全面考虑,偏废任何一方都可能出现错误。但有些病证完全取决于患者主诉的病因。如有一个韧带轻度损伤的病人,局部红肿不太明显,如果没有患者的主诉,你根本无法判定是瘀血阻滞所致的疼痛还是寒湿痹阻所致的疼痛。因此,临床凡遇有临床体征与病因相悖,或体征不明显但又有病因明显可稽的病人,就应该大胆地舍去其他干扰因素,从病因论治,往往效遂人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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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诊合参是认识疾病的过程,是完成认识的需要。诊断一个病或证,是一个认识过程,证或病是属于概念,它已不是感知,而上升到理论性认识。望、闻、问、切取得的诊断资料,是感性的、片面的材料,是疾病的外部表象,有真有假,还没有把握疾病的内在本质。要认识疾病的内在本质,就必须对四诊获得的感性材料,在头脑中进行反复的思考,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伪存真,分析综合,判断推理,进行辨证;确定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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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完整的思维认识过程,光有四诊,不能台参,就等于光有感知,没有判断推理,认识处于感性认识阶段,没有上升到理性,没有完成这个认识过程。失误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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