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借我5000塊錢嗎?急用!”
警惕的你第一感覺:騙子?
但是如果是發語音呢?
最近,
南京陳先生的好兄弟王某
陳先生特地留了個心眼,
直到聽見對方的語音才轉了賬。
即便如此,
陳先生還是上當了……
陳先生氣憤地表示,如果當時沒有聽到王某的語音,這錢肯定不會轉出去。“就是我朋友的聲音,一模一樣,我就被語音干擾了!”
民警表示,從語音的聲音判斷,和王某的聲音極其相似,所以陳先生信以為真。
錢轉出去後,陳先生又打了通電話給王某確認,這才發現王某的微信被盜了,剛剛向自己借錢的根本不是王某。
目前,南京江寧警方對此案展開調查。
10元可買上千條語音內容
據媒體報道,打開某電商平臺,輸入"語音包"關鍵詞,很快,十幾件相關商品就跳了出來,售價從10元到99元不等。其中銷量最高的,有36人購買。
據一位商家介紹,支付10元,他們可以提供1000條女聲的微信語音信息,只要安裝了能轉發語音信息的微信插件,就可以將這些不屬於自己的聲音信息發送給他人。
語音內容涵蓋日常聊天的多個方面,問好、道歉、自我介紹、甚至索要紅包等內容,均有涉及。如果想要其他內容,還可以按照2元每條的價格進行私人定製。
賣家表示,按照指定價格購買了商品之後,就可以將這些語音包發送給他人。如在軟件中輸入對應的序號,就可以發出不同內容不同風格的女聲語音信息。
平臺或須擔責
對於這種買賣社交語音包的現象,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朱曉峰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語音包的聲音
如果聲音是由電腦合成而沒有模仿任何自然人尤其是社會公眾人物的聲音,那麼該語音包製作者的合法權利應予保護;
如果聲音是由電腦合成但模仿了他人尤其是社會公眾人物的聲音,在未取得被模仿者同意的前提下,相應的製作行為存在侵犯他人人格利益的不法性,受侵權責任法調整。
語音包的內容
未模仿他人的聲音或者經他人同意而模仿他人聲音製作的語音包,如果內容並沒有色情、暴力等法律法規禁止傳播的成分,那麼對於相應語音包的買賣應交由私法調整,公法不宜過度介入;
如果語音包的內容涉及法律禁止的色情、暴力等,那麼相應的製作和買賣行為可能會納入公法的調整範疇,受到刑法等的規範。
語音包的使用
對於未模仿他人的聲音或者經他人同意而模仿他人聲音製作的語音包,在語音包內容合法而被買受人用於詐騙等非法目的時,製作人和出賣人原則上不應承擔法律責任,而是應該由具體實施不法行為的人,如詐騙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中國傳媒大學文法學部副部長、網絡法與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看來,買賣語音包這種現象本身不產生社會價值。
也就是說,這種買賣不像其他的買賣有合法的、正當的目的,如買衣服、買鞋等。一旦利用買賣的語音從事非法獲利,引誘他人和自己發生虛假交易,就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是一種典型的利用高科技進行詐騙的行為。
“刑法裡有關詐騙的相關法律規定完全適用於這種情況,可以用刑法中的詐騙罪來打擊這類行為。”王四新說。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王四新認為,平臺如果發現語音交易行為,應當對其進行跟蹤,採取警告,甚至可以阻止交易進行,如果發現非法交易,應立即拉入黑名單,對情節嚴重的進行封號處理,還可以向司法機關舉報。
掉入社交陷阱 如何處理?
7月11日,寧波鄞州公安分局姜山派出所破獲了一起“社交類”詐騙案,抓獲了犯罪嫌疑人鄧某。
自2019年3月份以來,男子鄧某通過某社交軟件,註冊了多個女性賬號。鄧某在與受害人的聊天中,為了騙取受害人的信任,專門通過語音包軟件用下載的女性聲音和受害人聊天。
江蘇省反通訊網絡詐騙中心三級警長陳麗萍分析:“犯罪嫌疑人要對自己的形象進行包裝,比如包裝成‘白富美’或者‘高富帥’的形象,如果他們在使用美女或者帥哥頭像的同時,再輔助用這樣的語音包,給你聽到比較甜美或者比較有磁性的男性聲音,會有更好的心理引導作用。”
如果遇到網絡詐騙
別慌!以下6招來應對
No.1 保持冷靜 確定損失
當遭遇了網絡詐騙,我們需要儘量保持冷靜,切莫慌張。首先,我們要確定自己的損失,如:錢財、物品等,可以列出損失清單,供報案所用。
No.2 儘快報警 防止二次受騙
確定了損失之後,我們必須儘快報警,切不可再聯繫網絡詐騙者,防止二次受騙,輕信了其提供的退款、退物的謊言。
No.3 想盡辦法 及時止損
報警之後,我們可以想辦法進行止損,如儘快聯繫銀行或快遞公司等。若為網銀詐騙,且有保存詐騙者開戶及賬號信息的話,可立即登錄對方開戶行的網銀和電話銀行,輸入對方的賬號後,故意輸錯三次登錄密碼,這樣對方的網銀轉賬跟電話銀行轉賬功能就會被暫時凍結24小時。
No.4 蒐集證據 妥善保存
網絡詐騙者一般都是通過媒介和被害人接觸聯繫,首先受害者要保存所有證據,以及交易記錄,最好有銀行的交易記錄,還要網絡聊天記錄,與對方的聯繫方式。
No.5 選擇正確的報案地點
被騙人可以向案發地、詐騙行為實施地、嫌疑人住所地報案,如若你知道犯罪嫌疑人在哪,也可以去其所在地報案,兩地警方任何一方接到報案後均應受理(受理並非立案)。
No.6 網絡詐騙的立案標準
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266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對因數額較小沒有達到2000元,尚不構成詐騙罪的報案只予以登記報案。當然,如果受害人眾多,騙子的手段惡劣也可能予以立案。
溫馨提醒在社交軟件上與陌生人交友要謹慎,要核實對方身份,特別要注意以種種藉口不見面,卻找你借錢、消費、遊戲充值的社交對象。在發現被騙後,應保存好相關證據,立即撥打110報案。
詐騙“套路”又升級
轉發告知身邊人!
來源:法制日報 蘇州普法(ID:etongshuof) 江蘇新聞(ID:jstvjsxw) 每日經濟新聞等
校對:劉 偉 陳婷婷
審核:丁 巖 張 帆 安士勇
投稿信箱:[email protected]
閱讀更多 鄭州中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