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建置沿革


东阳建置沿革

春秋时,吴越争霸,越王勾践都大越(今绍兴),今东阳地属越国。战国时,楚伐越,又属楚。  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定荆、江南地,灭楚国,于故吴、越地置会稽郡(《史记-秦始皇本纪》。会稽郡治所在吴县,今苏州市)。翌年统一六国,推行郡县制,今东阳地为诸暨、乌伤县之一部分,属会稽郡。  

西汉初,广封刘姓子弟为王,实行郡、国并行之制。高祖六年(前201)以会稽郡为荆国,高祖十二年更名吴国,景帝四年(前153),复为会稽郡,今东阳地历为所属。元封五年(前106),郡国之上初置十三州刺史部,会稽郡隶扬州刺史部。新莽时改诸暨为疏虏,乌伤为乌孝。东汉建武初(25)悉复旧名。

汉末兴平二年(195),析诸暨置吴宁县(《后汉书-郡国志》“诸暨县”刘昭注、《宋书州郡志-东阳太守》),取“吴地安宁”之义,治所在水门村(也作大门村),为东阳建县之始,属会稽郡(东汉永建四年,会稽郡治山阴——今绍兴),隶扬州。  

三国吴宝鼎元年(266),分会稽郡西部置东阳郡,治所在长山县(今金华)。《方舆胜览-婺州》载:以郡“在金华山之阳,縠水之东,因名东阳”。东阳一名始此,隶扬州。吴宁县遂属东阳郡。两晋不变。南朝宋孝建元年(454),分扬州之会稽、东阳......五郡为东扬州,治所在会稽郡。后废置不常,至永光元年(465)复并入扬州(《宋书-州郡志》)。吴宁县在南朝宋、齐朝属东阳郡,隶扬州或东扬州。南朝梁普通五年(524)复置东扬州,太平元年(556)又罢,梁还于东阳郡兼置婺州,陈永定三年(559)又改缙州,梁、陈朝还改东阳郡为金华郡,陈天嘉三年(562)于会稽再置东扬州(《梁书-武帝纪.敬帝纪》、《资治通鉴-梁纪二十一》、《嘉庆重修一统志-金华府》、杜佑《通典-州郡十二》、《陈书-文帝纪》)。吴宁县在梁、陈朝属东阳郡、金华郡,隶婺州、缙州、东扬州。  

隋开皇九年(589),改东扬州为吴州,废金华郡置婺州,废吴宁县入诸暨,分五乡入乌伤(《隋书-地理志》、嘉靖《浙江通志-地理志》、康熙《新修东阳县志-建置》)。同年改长山县为吴宁县,开皇十二年复改东阳县,十八年再改金华县(《隋书-地理志-东阳郡》、《元和郡县志-婺州》)。与现东阳市之“吴宁”、“东阳”先后异地同名。大业初,废吴州置越州,大业三年(607)复改越州为会稽郡、婺州为东阳郡。今东阳地隋代则分属越州、会稽郡,婺州、东阳郡。  

唐武德四年(621),罢郡置州,改会稽郡为越州,东阳郡为婺州。垂拱二年(686)、析义乌县(唐武德七年改乌伤县为义乌县)东冲要地及废吴宁县故地置东阳县(新、旧《唐书-地理志》、万历《金华府志-建置沿革》)。县名由来,唐《元和郡县志-婺州》、《旧唐书-地理志-婺州》均有“取旧东阳郡名”之记载。县治即今吴宁镇。属婺州,隶江南道。天宝元年(742),复改婺州为东阳郡。东阳县属东阳郡。隶江南东道。

乾元元年(758),再改东阳郡为婺州,东阳郡从此不再置。东阳县属婺州,隶浙江东道(治越州)。大历十二年(777),升东阳为望县(《唐会要》卷七十)。  

五代,东阳县隶吴越国,仍属婺州。吴越王钱镠与淮南杨氏交恶,以“淮寇未平,耻闻逆姓”为由,于后梁开平四年(910),奏改东阳县为东场县(《舆地广记-两浙路》、嘉靖《浙江通志-地理志》、康熙《新修东阳县志-建置》)。后晋天福四年(939),于婺州置武胜军节度,东场县仍为所属。  

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吴越纳土归宋。淳化元年(990),改婺州武胜军为婺州保宁军节度。咸平二年(999),复东场县为东阳县(《读史方舆纪要-金华府》、万历《金华府志-建置沿革》)。属婺州,隶两浙路。南宋,复分两浙路为东西路,东阳县属婺州,隶两浙东路(路治绍兴府)。  

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婺州为婺州路。东阳县属婺州路,初隶江淮行省,后隶江浙行省浙东道宣慰司(《元史地理志-江浙等到处行中书省》)。浙东道宣慰司初治婺州路,大德六年(1302)移治庆元路(今宁波)。元末至正十八年(1358)十二月,朱元璋克婺州, 改婺州路为宁越府。至正二十年正月又改金华府(《明史-地理志-金华府》)。东阳,县属金华府。

明初,隶浙江等处行中书省(省治杭州),洪武九年(1376)六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东阳县隶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明史地理志- 浙江》)。清承明制东阳县属金华府,隶浙江省金衢严道(《清史稿地理志-金华府》)。  

民国元年(1912)2月废道府制,东阳县直属浙江军政府。民国3年6月又行道制,东阳县属金华道(道尹行政公署初驻兰溪,民国6年7月移衢县。(《重修浙江通志稿-行政》、陈镐基现行行政区划一览表》),隶浙江省。民国16年废道实行省县二级制,东阳县直属浙江省(内政部《中华民国行政区域简表》)。实现省县二级制后,因省境辽阔,对县政指挥难周,省县之间又设行政督察区。民国24年8月,浙江省普遍推行行政督察区,东阳县历属浙江省第四、第三、第四、第五、第三、第八行政督察区(黄绍竑《五十回忆-下册》、历年《浙江省政府公报》、《重修浙江通志稿-行政督察区制》、内政部方域司编《中国之行政督察区》)。民国28年(1939)4月7日,行政院核准置磐安县,安文、大盘等地入磐安。  

1949年5月,东阳县属浙江省第八行政公署,10月属金华专区。1958年11月,磐安县撤销,全境并入东阳县。1968年4月改专区为地区,东阳县属金华地区。1983年7月,析置磐安县。1985年5月,金华地区撤销,金华市升地级市,实行市管县体制,东阳县属金华市。1988年5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东阳县改置东阳市(县级),浙江省直辖,行政委托金华市代管。

  始置县名考辨 东阳始置县名有吴宁、汉宁两说。吴宁县,初见于《后汉书·郡国志·会稽郡》“诸暨县”梁刘昭注:“《越绝》曰:兴平二年分立吴宁县。”及《宋书·州郡志·东阳太守》:“吴宁令汉献帝兴平二年,孙氏分诸暨立。”仍袭此说者有万历《金华府志·建置沿革》、雍正《浙江通志·建置四》、《嘉庆重修一统志·金华府》、隆庆(万历补刊)《东阳县志·建置志》、道光《东阳县志·建置志》等。汉宁县,据目前掌握材料最早见于南宋嘉泰《会稽志·废县》:“汉兴平二年,分诸暨大门村为汉宁县,吴改为吴宁县。”沿用此说的有嘉靖《浙江通志·地理志》、万历《绍兴府志·疆域志》、康熙《新修东阳县志·建置》、光绪《诸暨县志·建置志》等。两说非惟记载时间远以吴宁说为早(约早六、七百年),且吴宁说有正史为据。汉宁说仅见于嘉泰《会稽志》等方志,又不明其所本。再考《后汉书·孝献帝纪》及《三国志吴书·孙策传》,兴平元年,孙策败扬州刺史刘繇,后“遂引兵渡浙江,据会稽”,“尽更置长吏”,“自领会稽太守”。《二十五史补编·三国郡县表附考证》卷七:“汉扬州所属江东诸郡,兴平中尽为孙策所有。”说明浙东已入孙吴势力范围。时孙氏析诸暨置新县,以吴宁名之也在情理之中。故正文采吴宁县说,汉宁说录以备考。   

县名“东阳”由来 唐《元和郡县志》、《旧唐书·地理志》、宋《太平寰宇记·婺州》及万历《金华府志·建置沿革》、道光《东阳县志·建置志》等均作“取东阳旧郡名”。康熙《新修东阳县志·建置》则另有新说:“盖邑当郡之极东,其阳延袤直抵于郡。而邑之镇山曰东白,面阳相向,其称斯名也较著明矣。”并认为“取旧郡名”说“于本邑未合。”按三国吴宝鼎元年(266)置东阳郡,唐武德四年(621)废郡改置婺州。正是在这废东阳郡为婺州期间于垂拱二年(686)置东阳县,县名沿用旧郡名是很显然的,况又有唐代文献记载为据。康熙《新修东阳县志》之说,当属后人望文生义之词。   

县名“东场”考 五代改东阳县为东场县。隆庆《东阳县志·建置志》、康熙《新修东阳县志·建置》及道光《东阳县志·建置志》皆谓:“东场或曰东伤”,又云“然金石遗迹多作东场”。按吴越钱氏除改诸县名阳者外,还好迷信喜吉语,悉改不吉祥的地名。如改龙丘为龙游,“恶丘为墓不祥”;改剡县为赡县,“恶剡有二火一刀为不祥”;改萧山西陵为西兴,“以陵非吉语”(见《十国春秋·武肃王世家下》、《越中杂识·古迹》、《十国春秋·文穆王世家》)。《新五代史·吴越世家》甚至记载信州危子倡投奔吴越,“镠恶其姓”因改元子倡之事。这就很难相信会把东阳改东伤。另据1963年东阳南寺塔倒塌出土的碑记,此塔建于北宋建隆二年(961)吴越钱弘俶时,距吴越归宋尚有17年,碑记县名也作东场,再次证实“金石遗迹多作东场”,当为铁证。加上诸正史地理志,北宋 《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志》、《舆地广记》等史地名著,及《吴越备史》等史书,均未见东伤县之记载。“东伤”疑系“东场”之误。繁体字中,两字字形相似,传抄或刊印时鲁鱼亥豕,也属难免。  

吴宁县省废考辨 隋开皇九年(589)废吴宁县,隆庆《东阳县志·建置志》、万历《金华府志·建置沿革》、康熙《新修东阳县志·建置》、《道光东阳县志·建置志》等只说“分五乡入乌伤”,说明还有其他各乡并入他县,从文字到内容均有缺损。按吴宁县东汉末分诸暨立,其省废后,旧志如无并入何县的记载,当可理解为复入诸暨。只是因为回并的不是全部,故要单表“分五乡入乌伤”。这一分析还可从下列文献材料得到佐证:嘉泰《会稽志·废县》:“吴宁县,宝鼎元年割隶东阳郡,后复并入诸暨。”嘉靖《浙江通志·地理志》:隋开皇九年“废吴宁县入诸暨”。光绪《诸暨县志·建置志》:“隋开皇九年,废吴宁复人诸暨。”以故在《建置沿革》文中谓“今东阳地隋代则分属越州、会稽郡、婺州、东阳郡”。唐垂拱二年(686),设置东阳县时,隆庆《东阳县志》、万历《金华府志》、康熙《新修东阳县志》的《建置志》均作析“义乌之东冲要地及废吴宁故地为东阳县”。其中“废吴宁故地”,当然包括并入诸暨的这片吴宁故地,今东阳境土自义乌、诸暨划回,前后脉络也是清楚的。   

吴宁故城考 明隆庆《东阳县志·城》载:“按《旧志》:废吴宁县城在县东二十七里,遗址尚存。”清康熙《新修东阳县志·城郭》载:“今查县东二十七里,为八都,土名楼家,有城址,曲转如矩……相传周广仅二里计。”1987年底,红旗乡金家村西尚遗存夯土城墙,呈“厂”形,长约200米,高约3米,底宽约6米,顶宽约3米有余。其中南北向一段,长约150米,纵贯于金家村西,离村约50米;东西向一段,长约50米,与南北向一段交会于金家村西北,走向为自西向东延伸,北距红旗垄山脚约60米。城墙内侧即为金家村。金家村西偏南有一口塘,称楼家塘,塘边的自然村名楼家。与清康熙《新修东阳县志》所载相符。

1966年底金家村西南尚存城隍庙,村东南紧挨洲义堰水渠处有一丘田,俗呼县堂田,意谓县衙署遗址。此田西距南北向城墙约260米,北距东西向城墙约150米,南距东阳江北岸约20米。“厂”字形城墙,当为故城西城墙和北城墙遗迹。南城墙当在今东阳江北侧沿岸,或河道中。东阳江古河道当在今河道以南200-300米处,沿楼西宅、象溪滩、上宅、西宅诸村一线,直达十二山头北山脚而下。民国时西宅村西有一深潭,是其遗迹。另据《横城蒋氏族谱》载,金塘田川 口村有一先民永乐年间与其妻“合葬西故城之原”,由此可证,故城在金塘田川 口村之西,东城墙位于金家、金塘田川口两村之间。   

清康熙《新修东阳县志·名胜》又载:“水门村,去旧城址一二百步,临溪有石岸,是其遗迹......今八都洲义堰之水从石岸绝流入堰,计当时蓄泄之方必有门闸以司启闭,故云水门,其村因以此名。且相其地势,建邑之后,也必以此为水门可知也。《寀卢家传》有赤乌年间给贴为置堰久远之证,不知汉时已有此水门,不独吴矣。”说明洲义堰汉时已建,置吴宁县后,其水渠引为护城河;水门村距城一二百步,史称分诸暨水门村置吴宁县即此。 吴宁故城周围约1000米,是以洲义堰之水为护城河的一个小城,其范围东起金塘田川口,西至金家、上蒋两村中段,南临东阳江,北依红旗垄低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