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孫楊,如果聽證會不公開,裁決書不公開,現在會是什麼情況?

搙巴底


如果不選擇公開聽證,如果這次仲裁判決文書不公佈,那麼在國內絕大部分人心目中,孫楊依舊是一個正義在手的被陷害者、被冤屈者。

其實,這次仲裁,圍繞著孫楊是否拒絕興奮劑檢測展開,問題的焦點無關孫楊是否服用興奮劑。遺憾的是,孫楊及其團隊,在聽證會前、聽證會中和聽證會後,至始至終沉浸在自我認知的語境中。

孫楊的失敗,自有其失敗的因果邏輯。因其天才般的比賽成績,讓孫楊得到過多可以任性的特權。因其有數千萬粉絲的擁戴追捧,讓所有敢於理性批評孫楊的言論,都遭到網絡上鋪天蓋地的謾罵攻擊。

這就造成了一種極不正常的群體嬌寵局面:孫楊是國家的功臣,代表著國家,誰膽敢批評孫楊,就是別有用心的陰險罪人。於是乎,孫楊身上的光環掩蓋了他所有的錯誤,也讓他自己、他的家人、他的團隊可以毫不顧忌規則。

可是,嚴重破壞規則,孫楊的粉絲可以慣著他,我們國人可以慣著他,世界反興奮劑檢測機構不會慣著他,世界體育仲裁機構也不會慣著他。而孫楊及其母親,還是沉浸在國內因是世界游泳界大明星而加持特權的傲慢中。

在聽證會上答非所問,拿不出可以拒絕興奮劑檢測、砸碎檢測血液管的過硬理由,糾纏於已被證明並不違規的檢測人員資格問題,書面證言與口頭證言的顛三倒四,絲毫認識不到自己所犯錯誤,做人的誠信形象轟然倒塌,被禁賽八年,令人惋惜,也咎由自取。

有些人在事後評說,孫楊方聘用的律師團隊不得力,辯論策略失當,證人準備不足,還有什麼翻譯水平底下,等等。這些都是表象,仲裁官員和對方的律師團隊,都是頂尖的專業精通人士,面對抗拒興奮劑檢測的事實,不是孫楊方律師的辯論所能消弭的,也不是孫楊方作證人員所能抵賴的,更不是翻譯人員給弄錯的。看過聽證會視頻,不言自明。

孫楊抗拒興奮劑檢測案,申訴還有機會,也僅僅是申訴的機會而已。從孫楊方現有的證據來看,幾乎沒有推翻仲裁判決結論的希望。說實在話,因為一次自大沖動,葬送掉自己泳池奪金機會,毀掉了許許多多商業利益,確實可惜。但因果如此,誰又能逃脫呢。


太陽昇Sun


據我分析,孫楊和他的團隊最終決定“拒檢”是通過深思熟慮採取的決定,作為一個參加過上百次興奮劑檢測的世界著名運動員也知道“拒檢”帶來的嚴重後果。如果孫楊不以資質不規範的理由“拒檢”,他就沒有理由不配合檢測。他為什麼“拒檢”,肯定是檢測後會產生比“拒檢”更嚴重的後果,至於是什麼原因,孫楊和他的團隊最清楚,他們團隊成員在當晚電話中通話內容應該有蛛絲馬跡。

敗訴後,繼續曝光工作人員做法是不可取的,甚至是違法的,目的就是取得國內網民的同情和支持。當聽證會把裁決書公佈後,廣大人民聽到比較客觀的比較真實的事件真相,不會再聽孫楊及團隊一面之詞,大家也會理性分析,所以孫楊也刪除了微博曝光的一些“所謂的證據”,他也知道是站不住腳的。

孫楊現在應該低調處理這個事件,承認自己的錯誤,比如當時比較衝動,或沒有考慮到拒檢帶來的後果等,取得國內腦殘粉的支持!否則,繼續蠻不講理,胡攪蠻纏,會讓人厭惡。也會有更多的人出來批判他,揭露他。

我們在社會活動中必須遵守規則,敬重規則,如果你膽敢挑戰規則,必將付出慘重代價,哪怕你是世界知名運動員!《檢察日報》刊發的“識別孫楊的三雙慧眼”文章,是官方媒體對孫楊在國際裁判廳判決後最理性的分析,希望孫楊及其支持者能正視錯誤,不要再給國家形象抹黑!

如果有不明白的,請把裁決書看完,再品品。


弘林


如果不是“公開聽證會” ,如果孫楊不是聽了那幾個傻冒專家高談闊論,跟打了雞血一樣,而是選擇“閉庭聽證會”,並且不對自己進行“無罪辯護”模式,而是採用“部分認罪”模式,估計雙方在仲裁員調解之下,有可能達成: 判罰孫楊有錯在先,但是減輕處罰的決定,比如禁賽2年。因為WADA要求對孫楊的處罰就是2~8年,也就是最低2年。

由於孫楊一方錯誤的採用了“進攻性模式”,並且企圖做“無罪辯護”,而又不能有效的證明自己確實無過錯,那麼就處罰必定比較重,況且是孫楊一方主動要求召開“公開聽證會”的,也就是把大家都弄得“騎虎難下”,誰也不能輕易下臺的尷尬局面,而且孫楊一方辯護策略的錯誤(無罪辯護)造成一敗塗地,那麼從重處罰就不可避免了。

總之 這是孫楊一方太過自信造成的“決策失誤”,既然決策錯誤,必然導致最終被處罰的更重!

如果按照題主說的模式,並且辯護策略妥當的話(比如部分認罪辯護),那麼很可能只被判罰禁賽2年,這也符合WADA的“最低”處罰要求,大家都有臺階下了,屬於WADA有面子,孫楊也能夠承受的局面,畢竟2年之後孫楊如果體能保持的好,可能還能繼續遊2年。


黃家老爹


孫楊要上訴,很多律師專家在網上出主意,基本都提出坐實三個檢測官資質不符,並率先在國內起訴三位檢測官,爭取主動權。看了這些專家和律師的建議,我真的明白了孫楊這場官司為什麼會輸,很多專家律師就是憑主觀臆斷,瞎出主意。

第一,主檢官有授權,孫楊對此無異議。第二,驗血官出示護士證後,孫楊也無異議,順利完成了血檢。後來在法庭上孫楊提出血檢官有護士證沒有從業證且異地上崗,不具備資格,但是,法官指出這是逆向指控,當時孫楊是接受這個血檢官的。第三,也就是爭議最大的尿檢官。開始孫楊也無異議,只是後來尿檢官對他進行拍照從而引起了孫楊的不滿,要求尿檢官出示證件。尿檢官出示了身份證,孫楊提出不是尿檢資質也不是授權,從而引發爭議,導致最後沒有完成檢測,並砸了血樣瓶。由此看來尿檢官只有身份證,且是建築工人的身份引發了大多數人認為資質不全,孫楊拒撿合理合法。再加上後來尿檢官對中國媒體說,他是臨時被同學叫來的,從來沒經過培訓和檢測,他願意出庭為孫楊作證。為此,孫楊團隊認為自己必勝無疑!但是,在法庭上,控方突然提出這名尿檢官在孫楊之前剛剛完成過一次尿檢工作,主檢官也證明這位尿檢官和她一起一共完成了近二十次的尿檢,也就是說他起碼看過近二十名運動員尿尿,沒有一次運動員提出過異議。所以他說他是被臨時叫來的,從來沒進行過培訓和檢測,這話無異是說謊,原因是什麼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但是,如果他真的出庭了,到時候難堪的,下不來臺的,打臉的肯定又是孫楊一方。幸虧他沒來出庭作證!!!!更為關鍵的是,孫楊拿出的證據,也就是所謂的當晚他和三位檢測官簽定的協議,上面根本就沒有“同意孫楊保留樣品”這句話。這句話是孫楊說主檢官說過,並沒有寫進協議,為此,這句話法庭沒有采信!

綜上所述,如果孫楊上訴,再拿三位檢測官的資質說事,再拿經過剪輯的錄像說事,絕無勝算!!!更何況孫楊和他媽還公開了三位檢測官的個人隱私信息,他媽還給三位檢測官打電話,提醒人家工作會不保。並造成了全網人肉三位檢測官,性質真的太惡劣了!如果上訴想勝訴,孫楊必須有顛覆性的可信的證據,必須別再帶她媽出庭,必須找出上次庭審程序上的瑕疵,才會有一點點勝訴的希望!


正義zy110


如果聽證會不公開,裁決書不公開,大家聽的只是當事人的一面之詞,還真以為孫楊是無辜的。

聽證會公開,讓人們看到了真實的情況,裁決書公開,讓公眾瞭解到孫楊被禁賽的原因。也讓大家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律課。


在光明之中探索


先捋一下事件過程哈,孫楊因為2018年的暴力抗檢事件,日前遭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判處禁賽8年,不僅篤定錯過2020東京奧運,更等同宣告孫楊職業生涯「死刑」。雖然從事件引爆以來,國內社會與體壇輿論曾「無限期力挺孫楊」,並怒罵全世界都在汙衊、陷害中國的金牌英雄;但CAS判決出爐後,官方風向先是一陣尷尬低調,之後新聞更紛紛報導「孫楊錘砸樣本、孫楊撕毀檢測表」的「真相內幕」。原本一直「誤會」孫楊是因服藥爭議被告受罰的網友,也極為微妙且戲劇化地風向大變,群起批判孫楊「自作自受」,甚至回過頭來怒目譴責孫楊團隊「利用民族主義的愛國風向」,「當中國人全是傻子!」

孫楊暴力抗檢事件,發生在2018年9月4日。當時孫楊於杭州住處接受賽外藥檢,期間卻與「國際藥檢管理機構」(IDTM)負責執行的3名藥檢人員發生衝突。孫楊團隊——包含孫母、中國國家游泳隊隊醫巴震,和浙江省反興奮劑中心副主任韓照岐...等——聲稱:由於對藥檢人員的身份與專業存疑,「孫楊才會拒絕受檢!」其保鏢更當著藥檢人員的面,直接以鐵錘暴力破壞孫的血液樣本。

暴力抗檢事件一直到2019年初,在英國《週日泰晤士報》(The Sunday Times)等外媒率先報導後,才在國際泳壇及輿論間引爆。然而受理爭議的「國際泳總反興奮劑委員會」(FINA DP)卻認定:由於該次藥檢程序並未妥善遵循《國際檢測合調查標準》(ISTI)——包含藥檢助理徑自拍照攝影、部分人員出示證件不足等——因此裁定「該次樣本收集無效,孫楊亦未違反規定」。

不滿FINA完全忽視「暴力抗檢」的「世界反運動禁藥機構」(WADA),這才一狀告上了CAS。

經過漫長的開庭審議與公開聽證會,CAS在2020年2月28日,針對「WADA訴孫楊及FINA」一案判決——孫楊因為「(行為)導致採檢樣本未能保存」,遭罰禁賽8年,即刻生效。

這不只代表曾經摘下奧運個人賽3金的孫楊,篤定無緣2020東京奧運(假如東奧未因疫情停辦),對於現年28歲的他來說,解禁屆時他已是36歲的「高齡」選手,禁賽判決也因此幾乎等同宣告孫楊的職業生涯恐將終結。

在媒體聲明稿與判決報告書中,CAS針對事件的多項癥結點,給出了判決解釋。首先對於孫所主張的藥檢人員身分疑慮,CAS裁決小組指出,該次負責執行藥檢的有關人員「完全符合」ISTI的資格要求。

不管咋樣,不是反轉快,而是網友的民族情緒不得不隨著報道的逐漸深入而平息。畢竟CAS的判決書寫的有理有據,聽證會的情況也明明白白,事實勝於雄辯吧!


阿司課堂


陰謀最怕陽光,如果不公開,我們還會被陰謀論困擾,孫楊還可以高舉愛國大旗,以一個被迫害者的身份在國內博同情。

現在公開了,真相大白了,只要不是被迫害妄想症患者,都可以得出結論,法庭是公正,孫楊團隊的表現是拙劣的,

事情其實很簡單,就是一次正常的飛行藥檢,來了三個人,其中主檢官孫楊還認識,所以一開始孫楊還是配合的,絲毫沒有懷疑對方的身份,這時其中的尿檢官(就是那個孫楊口中的建築工,)掏出手機拍照,引起孫楊不滿,進而懷疑對方是身份,要求對方出示除身份證以外檢測機構的證件,對方無法出示,孫楊報告組織,隊醫來後並向上級領導彙報後,一致認為對方檢測不規範,孫楊可以不用配合,並且留下已經採集的血樣。

法庭上查明,按照規定,只要主檢官手續齊全,另外兩個人不必有授權文件,(想想也是,驗尿官就是一個看著運動員撒尿的人,他又不是化驗尿的人,只要是成年男性即可),孫楊團隊想當然的認為對方資質不全,作出了抗拒檢查的決定,受到了懲罰。


濟科250


看了下評論,感覺顛覆了我的認知。聽證會公開是孫楊要求的,看了評論好像孫楊要求揭露自己‘罪行’似的,這神邏輯一般人理解不了。事實是守規則的孫楊讓西方用各種手段把你拉入一場法律陷阱。就像很多西方運動員可以吃興奮劑比賽而不被追究,人家在制度設計之初就留了後門。


Sharpfire


如果聽證會不公開,裁決書不公開,我很可能被煽動情緒,成為孫楊的韭菜。

孫楊團隊在聽證會上的表現,只能用混亂兩個字來形容。我很驚訝,孫楊竟然連一個好的翻譯都找不到。並且在聽證會途中,甚至希望更換不知名的翻譯,這樣的表現證明他對這次聽證會並不足夠重視,才會犯這樣的低級錯誤。

聽證會是嚴肅的場合,對方提出問題,你只需要回答是或不是就好。然而孫楊的媽媽卻不正面回答,想盡各種方法去解釋去掩飾。那句“我說不是我要報警,是我要給警察打電話”,確實是難為了旁邊的翻譯,她盡力了。

孫楊個人極度喜歡捆綁國家,如果你不支持他,那你就是不愛國。孫楊媽媽喜歡煽動觀眾的情緒,試圖通過示弱來換取他人的同情。然而法庭上只講究證據,不談情緒。

這樣看來,孫楊輸也不奇怪了。


無憂see


這個真是無語了!

如果不公開,尤其時仲裁法庭的報告!

我們真不知道法庭時怎麼進行的!

也不會知道那個女翻譯根本就不是專職翻譯,你自己的翻譯不好用,人家屬於臨時的。而且人家的職業是15年的wada maneger!

自己的翻譯、律師這樣,還申請全球公審直

播!

我們國家現在是體育大國,遵守競技體育規則是必須的!

優秀運動員背後的團隊作用很主要,但從庭審上沒有看出幫了多少忙(包括孫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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