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情人變成了知己是怎樣一種悲哀的感覺?

扇死公雞的胡疊


情人間因刺激而曇花一現愛得轟轟烈烈、死去活來,不求天長地久的擁有,只求蕩氣迴腸的愛一次。情人間因相愛而產生予盾恨得深惡痛絕、悔恨交加,不求愛恨情仇的蔓延,只求勞燕分飛的醒一回。情人間也許要的不是暖昧微信、摟摟抱抱、一夜激情,只想把對方永遠留在身邊。但你明明知道自己有家庭,你這不叫愛情而叫出軌,背叛了配偶與家庭,違背了良心與道德,理想與現實之間必定撞出激烈的火花。


對婚內出軌者的奉勸

當你覺得情人可以給你帶來溫柔似水的愛、千嬌百媚的情,讓你感到很幸福有一種到達人生之巔的感覺。無數次拿情人與配偶對比,幸福感依然還是認為與情人在一起更高些。因為你們之間還沒有經歷過,在一起過日子柴米油鹽的乾燥與平淡,露水鴦鴛只因時間太短一切問題還沒來得及顯現出來。愛之初時夫妻之間也曾經卿卿我我、激情不斷,而情人之間長時間相擁還會像夫妻那樣平淡乏味。夫妻因隨著歲月的流逝,他們之間的激情在時光中滅泯了,而愛情也在生活中淡而無味了,但他們換來的卻是親情。


不要為了自己的慾望與痛快,傷害了家庭與配偶,泱及到孩子。無論情人多麼美麗迷人,你對婚外情多麼渴望,請珍惜家庭迴歸親情。

由情人變成了知己好嗎?

這樣的愛,本身就受到非議定不能稱作唯美,而相愛的兩個人又在挑戰道德的底線和受良心的譴責,這就是常說的婚外情。但這樣的情感,讓兩個人怦然心動、互相吸引、欲罷不能。兩個人都為了這份情緣,努力付出、執著堅守,並且想方設法在一起。感情也一定是真摯的,但現實也在殘酷的。


也許面對困難的阻礙牽手牽著就散了,說著說著就算了,走著走著就離了。還是堅守婚姻這張契約,而婚外情只不過是另外一份情感而己。因此情人變成了知已是你人生一大幸事,何來的悲哀呢?保全自己的家庭,成全了別人的家庭,又多了一個知己,何樂而不為呢?

我的建議

一段畸形的愛戀剛剛落幕又以另一種身份出現,不做情人做知己,是陰魂不散嗎?既然你們有一段不見光的感情,如果真做知己彼此心裡還有芥蒂,即尷尬又難堪。說不定又能藕斷絲連、舊情復燃呢?為了徹底擺脫情感困惑,遠離情感糾葛,最好就做最熟悉的陌生人,彼此祝福、形同陌路。



當你在發生婚外情的時候,一方面是家庭的責任與擔當以及對配偶與孩子的愧疚,另一方面是對愛情的如痴如醉、義無反顧。但還需要保持理智,從多角度思考,學會坦然面對,邂逅再浪漫的情,也只能擦肩而過;相遇再溫柔的手,也只能中道而止。


情海瞭望


我個人覺得情人是不可能變成知已的。

情人是什麼?沒有婚姻卻有肉體關係的人。知己是什麼?懂你的人。當然情人也可能是知己,可是看提主的提問,由情人變成了知己是怎樣的一種悲哀,那也就是說;由有肉體關係的情人變成了沒這種關係的人,但還是好朋友,對吧?

從我身邊的一些人還有我閨蜜,她們和情人的故事來看,最後基本都變成了路人甚至仇人,沒一個變成知己的。

我同事一個男的,在外面曾經處了一個情人,當時那女人的老公在外地工作。過了一年女人的老公調回本地了,女人覺得對不起她老公,提出終止情人關係,以後以好朋友相處。就這樣相安無事的分了,兩人還偶爾吃個飯。過了很長時間,女的又提出恢復情人關係,同事又不想了。結果女的提出讓同事賠錢,說白白跟了他一年又為他打過胎之類的。他倆在微信上展開口水大戰,幾乎把世上所有難聽的話都罵了出來。當初有多甜蜜現在就有多狗血,怕女的鬧到單位和家裡,同事最終賠錢了事。自此兩人拉黑微信,彼此恨的了不得。

我覺得情人在一起的時候,也都付出了真心(至少一方是)情人也想天長地久的。最後分開雖然有各種原因,但是肯定有一方不甘心不捨得,由此導致怨恨,怎麼會成為知已呢?





三種絕色


去年我開了一個小店,一開始生意還算可以。我老公也對我殷勤備至,每天開著車子去批發市場給我拿貨。回家主動承擔起做清潔,煮飯洗衣服的家務活來。最讓人感動的是,他有空的時候還會親自把熱熱的飯菜送到我店裡來。

可是好景不長,今年一開始,我店的生意就一落千丈。想到老公的關懷備至,我卻經營慘淡。我再不敢告訴他實情。我就說現在進貨由批發市場發快遞,不用老公去拿貨了。也找藉口不要老公送飯來。因為怕他知道生意不好的事情。

但是因為生意不好,我就有時間在網上給我的一個知己天天吐槽了。我就說一些比如 :看吧!我在店裡已經坐了兩個小時左右,居然連一個顧客都沒有進來過。

這種話對我這個知己我能毫無顧慮的說出來。可是卻不敢對我老公說。

因為這個知己以前也是我的情人。所以由情人變成知己也許當時會讓你覺得悲哀,但是人一輩子好長。也許在以後的人生路上,知己這個身份比情人的身份有著不一樣的功能的。


報刊亭的故事


由情人變成了知己是一種心痠痛苦的感覺。卻又參雜著許多無奈,茫然和失落。知己看似拉近了我們的距離,其實卻是在我們之間橫了一道溝呀!你怎知,這是我在慢慢的疏遠你,慢慢的退出你世界的第一步。


你不知道我喜歡你有多痛,流了多少的淚呀!就象前二天,我發了一長串的信息,你回覆“我們是好朋友呀!”,看到這幾個字,我心痛得抽,喉嚨梗得難受,眼淚沖沖而出。我只能努力強忍著,強顏著歡笑,瞞瞞瞞。最後躲在廁所裡壓抑著哭了一通。說 與我做知己,你終究是給不了你的心,你的情呀!知己,我要知己幹嘛,我只想與你兩情相悅,執手到老。我不喜歡交朋友。你有那麼多的女人,那麼多的朋友,可你是我的唯一,卻不能擁有你半分。

你呀你,總是這樣雲淡風清,一副不在乎我的樣子。喜歡你,我怕了,我太痛了,太累了。我不能越陷越深,越來越迷戀於你,我要走岀來。 我想好了,從今後我不再與你言情論愛,不再亂纏於你,不再半夜三更發信息給你。就以朋友知己的身份與你處著,待心平復,情淡然。

可是心真的很痛。


梅來一夏


情人變成知已起碼還知道大家安好偶爾聊聊天,曾經答應等休假不忙會陪我走一趟西藏,會陪我跑步看電影,退休一起回鄉下養幾個雞小狗種點菜過日子,所有的承諾一個沒實現,給信息要不就說忙要不就沒回復,證明這個人已經不愛你,什麼原因不知道你已經出局,我就給他一條信息哥祝你幸福!我說你拉黑我吧!我想過問原因想想又何必讓自己添堵呢?不再糾結帶著承諾自己去完成,可能某一年某一天會碰上我依然會說謝謝你成就了現在的你和我


因緣固然美好


由情人變成知己,因每人的產生的情況不同,分手的因素千差萬別,不能籠統地說都是悲哀。

一是日久生情的情人,而且相互接觸時間較長,但為了雙方的家庭和孩子,由開始的激情,迴歸到正常,最後發展到理性,均認識終究不會天長地久的,雙方有意結束情人關係。這種情況,是不會有悲哀感覺的,但絕對有失落感。

二是初戀情人,因家庭的影響、干擾,或外人插足,或雙方性格、興趣等等差異而導致分手,這種情況對心理創傷是較大的,有“人財兩空”的悲哀,甚至是仇恨。這類型的一般是不會再成為知己的,既是朋友,往往僅是象徵性的一般朋友而已;如果說雙方的關係現在已成為知己朋友的話,說不定還會破鏡重圓,重溫舊情的。

三是因持殊原因造成的情人關係。我一個同事告訴我,一次他和朋友在賓館聚會,飯前人們拿他與第一次見面的一位女士“開涮”,問他倆敢不敢開房間。他倆在“我敢開,你敢去嗎”、“你敢開,我就敢去”的賭氣中開了房間,發生關係後象沒事一樣很快回到餐廳,當然是不會承認事實的。以後他倆又約了兩次,但因沒感情,也就沒再有性關係了,只是朋友而已。他說,別的沒什麼,只是人生又多一個經歷而已。

四是包養的情人關係。這種情況的例子我就不舉了,我感到這種情況由情人轉為知己不是悲哀,而且雙方均為了解脫而高興。


桐柏山農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曾經的情人,變成知己,內心應該是怎樣一種悲哀?

首先說,不管什麼原因導致的,情人關係,就是一種婚外情的關係,不可能長久,因為它是有悖於中華傳統美德的。所以及時的分開是最明智的選擇,對於雙方家庭的維持,都是有好處的。

但是,曾經的情人變成了現在的知己,內心一定是有深深的失落感的。也許很久未見面,也許隔窗遙相望,也許夢裡淚滿襟,那種撕心裂肺的痛是常人無法理解的。

因為兩個人之所以能成為情人,就是因為雙方在各自的婚姻中缺乏某種溫暖,或者激情。

或許在人的一生中,命中註定要有這一段感情。

正如一首情歌裡唱的:昨夜的雨驚醒我沉睡中的夢,迷惑的心沾滿著昨日的傷痛,冷冷的風不再有往日的溫柔,逝去的愛是否還能夠再擁有?

很多傷感的情歌都是由此而來的,如果大家都過著正常的婚姻生活,就不會產生如此多的傷感情歌。

哎呀,人的一生本是由天註定,所要經歷的感情和婚姻也是不可避免的,苦辣酸甜,箇中滋味兒,只有經歷過的人才知道。




老曹聊生活


由情人變知己應該不止是悲哀吧?應該還有慶幸和寧靜的感覺。

所謂情人,畢竟是有感情糾纏和佔有慾的。少量的糾纏是甜蜜,一旦有一方拎不清,就變成煩惱了。而知己就只是相互寬慰、體恤,相處起來比情人更加輕鬆。情人變知己,迴歸寧靜,值得慶幸。

情人變成知己,需要的是默契、大度的男女主角。雙方都能體諒對方的難處,理解對方的內心想法,並原諒對方的放棄,方能昇華為知己。不過,這種知己很不好把握,容易死灰復燃。能成這樣的知己,就好好維持吧。

真正有感情的情人變成知己,說不悲哀是假的。一段逝去的真情,總是令人失落和懷念的。不過,既然已經過去了,就瀟灑放手,將曾經的美好藏在心裡。

不念過往,珍惜現在。加油!




幸福大姐


男人喜歡漂亮的女人。

漂亮的女人背影也好看。

柳腰款擺,阿娜多姿。曲線畢露,凹凸有致。服飾豔麗,誘人眼球。

騎車過去好遠了,還忍不住回過頭來,再看一遍。

衣冠楚楚者有之,衣衫襤褸者有之,血氣方剛者有之,年老體弱者有之。

秀色可餐,不可不看。不看,忽忽若有所失,彷彿丟了東西似的。

文雅的只看一眼,只用眼睛餘光。有時還佯裝觀看其它風景,似乎不經意間偶然一瞥而巳。

粗魯的盯著臉看,看了又看。恨不得把那張粉臉吞進肚裡才好。

一邊看一邊還在心裡細細揣摩:和我家那位對比如何?

唔,眼睛太小,鼻樑太低,嘴巴太大。嗯,還是我家的漂亮,心滿意足,彷彿中了五百萬似的,高興而去!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無可厚非。

不盡然。似乎還有一種原始的本能在驅動他的回頭。

你可以欣賞女人的美麗,你可以想入非非嗎?

托爾斯泰說,當一個男人用色迷迷的眼睛注視女人,他就犯了姦情。

這是思想出軌,思想犯罪。

誰來監管?不知道。

大概只有自已!


木頭25836


連愛人丶情人丶知己都分不清,提啥問題?

愛人=滿足雙方的大方向情感,包括:對對方的感情投入、對對方的家人情懷投入、對對方的責任投入,久而久之,將這種投入(爰情)演繹為親情;

情人=滿足雙方的肉體需求、滿足對方的物質追求、滿足對方的虛慕追求;

知己=雙方心靈的溝通而不苛求前設條件、人生觀/世界觀彼此相近甚至相同、對對方的任何心聲都有心有靈犀的感悟、不望物質的優寡只求精神的相慰、雖關懷備至對方的一切卻不滲涉對方的圈子(包括家庭)、為對方的一切設身處地考慮而不求有所回饋、只願心有靈犀心有所掛心有所念卻默默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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