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市落集体户需要哪些条件?官方回复

在福州市落集体户需要哪些条件?官方回复

诉求编号:FZ20030500341

诉求标题:咨询要在福州市落集体户需要哪些条件

诉求内容:咨询要在福州市落集体户需要哪些条件呢?望答复。

【福州市公安局】 回复意见 您好!就您诉求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办理落户,本科毕业生应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落户不受年龄限制,所需基本申请材料:(一)高校毕业生来榕落户申请表;(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内院校毕业的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结果;(四)近期1寸免冠白底照片二张。如果您符合条件到拟落户地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申请,由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负责审核收件,统一办理落户手续。二、在我市就业创业并经我市市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的初级工以上(含)《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技能资质等级证书》)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就业创业地。

还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本人申请报告;(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技能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福建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fjosta.org.cn)查询打印的相应信息记载的初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技能资质等级证书》)材料。材料有疑义的,受理、核准民警应登录福建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fjosta.org.cn)进行核实;(5)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在我市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或本人在我市依法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6)加盖接收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代码证复印件,接收单位的接收证明。到迁入地所属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户籍窗口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就业单位未设有单位集体户人的,迁入就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公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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