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清:全面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把制度優勢轉化為社會治理效能

浙江德清檢察院全面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準確及時懲罰犯罪、強化人權司法保障、推動案件繁簡分流、節約司法資源、化解社會矛盾、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在莫干山麓的浙江省德清縣人民檢察院,就把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瞄準到精準化量刑這一文章上。

2019年11月初,德清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陳健在浙江省委政法委召開的全省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推進會上,用“三個一百”總結了德清縣開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經驗成果,即自2019年4月份以來,適用率達65.68%(其中,10月份適用率達93.33%),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100%,法院採納率100%,服判息訴率100%。這意味著德清縣檢察院把認罪認罰從寬的制度優勢切實轉化為社會治理的效能。

以案釋法

“我真後悔,同一個案子,一樣的犯罪情節,別人出去了,我卻要在監獄裡面待上一年。”近日,在德清縣看守所內,犯罪嫌疑人通過電子屏集中觀看由德清檢察院自拍自導自演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宣傳片《一個起因,兩種結果》,通俗易懂的臺詞和以案釋法的情節讓犯罪嫌疑人一下子明白了什麼是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以及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意義,幫助犯罪嫌疑人全面瞭解新制度新政策,保障他們的權益。

“犯罪嫌疑人從拒不認罪到認罪認罰,有時候就是一念之差,我們除了辦好案子以外,還要做好思想工作。”德清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主任宣戀勇在談及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給辦案帶來的變化時,向記者介紹了一個生產、銷售假藥案。通過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犯罪嫌疑人的認罪態度從不認罪到主動認罪認罰,並主動提供了兩位下家的信息。宣判後,被告人當庭表示不上訴,整個庭審時間僅為15分鐘,大大節約了司法成本。

莫幹論劍

2019年11月20日,德清檢察院開展第八期“莫幹論劍”崗位練兵活動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實務主題沙龍,當地公檢法司、律師、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代表等參加活動,各方充分交流了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做法和成效,並就工作推進中的問題與困難交換意見建議。像這樣的沙龍交流活動和聯席會議已召開多次,目前已先後解決建立檢察院駐點律師制度、證據開示制度、公訴人輪值出庭機制等事項;建立專人負責、大數據輔助運用的量刑建議審查機制,逐步建立本地區量刑標準體系;針對值班律師問題,建立值班律師工作制度,由縣司法局在看守所、檢察院、法院指派律師每週值班。

德清縣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已經形成由縣委政法委牽頭、檢察院具體負責、政法各部門聯動協作的工作格局,特別是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落實情況納入平安考核,確定各部門“責任田”,這樣良好的互動關係打通了許多工作脈絡。比如法檢“兩長”擔任德清縣第一例認罪認罰案件的審判員和公訴人,起到帶頭引領示範效應。再以加快推進政法辦案一體化建設為例,推動平臺數據共建共享,對進入一體化辦案系統的認罪認罰案件,運用繁簡分流、速裁程序等手段,實現快速流轉、高效辦理。目前速裁程序案件自偵查階段到審判階段平均辦案期限壓縮到20天,最短期限為5天。如辦理的全國首例網絡尋釁滋事案,公安局、檢察院組成專案組共同研判取證方向,檢察官經與法官溝通,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的量刑建議並被採納。該案通過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突破了辦案僵局、壓縮辦案期限至20天。

防微杜漸

德清檢察院黨組書記、代檢察長周甲準介紹。“我們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通過全面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最大限度減少社會對抗,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助力訴源治理,促進社會善治,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眾滿意度。”

對於從源頭減少訴累,德清縣檢察院強化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矛盾糾紛源頭化解中的作用,落實少捕慎訴,工作推進以來,認罪認罰案件的服判息訴率達100%。

特別是該縣某民營企業虛開增值稅發票系列案,涉稅金額共計人民幣1000餘萬元。通過適用認罪認罰制度,分層處理,促使涉案人員及時補交稅款,4人作出不起訴處理,兩人判處緩刑,有力保障了民營企業的發展。

德清檢察堅持“快速辦小案,突破大要案”,對於輕刑案件,探索建立“三集中”工作機制,即公安機關集中移送審查起訴、檢察機關集中提起公訴、法院相對集中開庭審理,有效實現繁簡分流。

據統計,德清適用認罪認罰制度的案件,公安偵查時間、檢察院平均審查起訴期限同比縮減1/3,法院平均審理期限從去年同期的20.41天壓縮到15天,平均庭審時間從去年同期的30分鐘壓縮到20分鐘,增強了訴源治理,真正讓有限司法資源向疑難複雜案件傾斜,進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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