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湖州市紀委通報了5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湖州市紀委通報了5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1
  湖州南太湖高新區戴山村原黨總支書記方榮華侵佔集體資金的問題。
  2000年至2019年,方榮華在擔任戴山村主任、副書記、書記期間,利用職務影響,侵佔非本人經管的原湖州戴山六聯玻璃廠(後更名為湖州市戴山保溫瓶廠,系六村合夥成立的集體所有制企業)的集體資金共計人民幣20.9014萬元。此外,方榮華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4月,方榮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司法機關已追究其刑事責任。
2
  南潯區舊館鎮寺橋村原黨支部委員、村委會主任丁偉忠剋扣群眾財物問題。
  寺橋村因拆遷安置工作需要,村委會向村民嚴某某租賃房屋作為村民搬遷過渡用房。2018年1月,經村兩委商議,同意支付嚴某某第一期房屋租金人民幣2萬元。2018年1月26日,丁偉忠實際支付給嚴某某房屋租金人民幣1.8萬元,剩餘人民幣0.2萬元被其剋扣用於個人生活消費。此外,丁偉忠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11月,丁偉忠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違紀所得予以上繳。
3
  德清縣新安鎮西廟橋村原黨總支書記姚生華虛造清單,騙取土地整治項目補償款問題。
  2017年5月,姚生華在擔任新安鎮西廟橋村黨總支書記、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長期間,在實施西廟橋村柴蕩灣洋內塘土地整治項目過程中,指使村黨總支委員、村監委主任沈學明(已另案處理)虛造某農莊經營人蔡某某補償款人民幣25萬元的清單,並與蔡某某私下約定將其中7萬元轉賬給姚生華。2017年10月,蔡某某收到補償款人民幣15萬元後,按約定將其中7萬元轉賬給姚生華歸其個人使用。此外,姚生華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7月,姚生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4
  長興縣原白峴福利中心院長侯仕松,煤山鎮三洲山村黨總支書記侯仕連,三洲山村村民委員會委員、婦聯主席管煜紅,三洲山村報賬員吳雪強違規領取殘疾人補助資金問題。
  2008年底,侯仕松因傷殘辦理了殘疾證,2014年至2015年期間,通過朱友來(煤山鎮原工作人員,已另案處理)超範圍違規領取無固定收入殘疾人生活補貼共計人民幣0.1575萬元。2009年和2014年,侯仕連、吳雪強和管煜紅通過朱友來違規辦理了殘疾證,並於2014年至2018年期間,多次通過朱友來違規領取殘疾人補助資金共計人民幣3.1347萬元。2019年9月,侯仕松、侯仕連、管煜紅、吳雪強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5
  安吉縣人民法院審管辦審判員徐文祥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問題。
  2015年3月至2018年10月,徐文祥在安吉縣人民法院梅溪法庭、天子湖法庭、訴訟服務中心工作期間,以資金週轉等事由,多次向轄區內的多名案件當事人和律師無息借款且部分尚未歸還,影響公正執行公務。2019年9月,徐文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降級處分。
湖州市紀委監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