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湖州市纪委通报了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湖州市纪委通报了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
  湖州南太湖高新区戴山村原党总支书记方荣华侵占集体资金的问题。
  2000年至2019年,方荣华在担任戴山村主任、副书记、书记期间,利用职务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原湖州戴山六联玻璃厂(后更名为湖州市戴山保温瓶厂,系六村合伙成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的集体资金共计人民币20.9014万元。此外,方荣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4月,方荣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2
  南浔区旧馆镇寺桥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丁伟忠克扣群众财物问题。
  寺桥村因拆迁安置工作需要,村委会向村民严某某租赁房屋作为村民搬迁过渡用房。2018年1月,经村两委商议,同意支付严某某第一期房屋租金人民币2万元。2018年1月26日,丁伟忠实际支付给严某某房屋租金人民币1.8万元,剩余人民币0.2万元被其克扣用于个人生活消费。此外,丁伟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丁伟忠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上缴。
3
  德清县新安镇西庙桥村原党总支书记姚生华虚造清单,骗取土地整治项目补偿款问题。
  2017年5月,姚生华在担任新安镇西庙桥村党总支书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期间,在实施西庙桥村柴荡湾洋内塘土地整治项目过程中,指使村党总支委员、村监委主任沈学明(已另案处理)虚造某农庄经营人蔡某某补偿款人民币25万元的清单,并与蔡某某私下约定将其中7万元转账给姚生华。2017年10月,蔡某某收到补偿款人民币15万元后,按约定将其中7万元转账给姚生华归其个人使用。此外,姚生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7月,姚生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
  长兴县原白岘福利中心院长侯仕松,煤山镇三洲山村党总支书记侯仕连,三洲山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妇联主席管煜红,三洲山村报账员吴雪强违规领取残疾人补助资金问题。
  2008年底,侯仕松因伤残办理了残疾证,2014年至2015年期间,通过朱友来(煤山镇原工作人员,已另案处理)超范围违规领取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共计人民币0.1575万元。2009年和2014年,侯仕连、吴雪强和管煜红通过朱友来违规办理了残疾证,并于2014年至2018年期间,多次通过朱友来违规领取残疾人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3.1347万元。2019年9月,侯仕松、侯仕连、管煜红、吴雪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
  安吉县人民法院审管办审判员徐文祥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问题。
  2015年3月至2018年10月,徐文祥在安吉县人民法院梅溪法庭、天子湖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期间,以资金周转等事由,多次向辖区内的多名案件当事人和律师无息借款且部分尚未归还,影响公正执行公务。2019年9月,徐文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降级处分。
湖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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