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集體土地入市 統籌城鄉一體發展

5月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全文發佈《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對統籌城鄉發展,促進鄉村振興作出總體部署。該文件提出,到2022年,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初步建立,要義之一便是基本建成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而到2035年,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要全面形成。而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主要的舉措便是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

在5月6日國家發改委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國家發改委負責人表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尚在試點,在全國範圍內普遍推開的路徑和時間節點,要根據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情況和國家統一部署安排。

自2015年開啟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本應於2017年年底結束,但2018年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將“三塊地”改革試點期限再延長一年至2019年12月31日。

“試點延期主要是為與《土地管理法》的修訂進度相配合,到時試點成果將會融入到新版《土地管理法》,而在法律層面上捋順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將在全國範圍內鋪開。”農業農村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廖洪樂向時代週報記者表示。

土地入市已無障礙

此前,儘管試點期限兩度延期,但《土地管理法》的修訂已隨著試點推進,逐漸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掃清障礙。

2018年年底,《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進行初次審議,刪去了原本“從事非農業建設使用土地的,必須使用國有土地或者徵為國有的原集體土地”的規定,這意味著建設用地市場將迎來變化。

自然資源部在對試點情況調研後,於5月8日發佈的一份調查《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調查與思考》顯示,入市試點中,總體來看,東部地區進展較快,入市宗地數量最多,約佔入市總量的94%。

從入市途徑看,儘管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有就地入市、調整入市和“城中村”整治入市等方式,但就地入市比例高達95%。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後,由於入市用途受限,土地規劃用途以工礦倉儲用地為主,約佔95%。

同權同價是最終目標

值得關注的是,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可能意味著長期依賴土地財政的地方財政受影響,試點地區如何解決這一問題?

以全國率先實現首宗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浙江德清為例,德清縣政府通過規定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範圍、用途等方面,既確保既有土地財政收益,同時增進包括農民、企業等多方主體的利益。

多年來研究德清土地改革的復旦大學副教授徐建牛對時代週報記者表示,德清首先明確當地能入市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侷限於城鎮規劃區,對國有建設用地的土地價格影響不大;再加上限制入市範圍,禁止用於房地產開發,使縣政府土地財政收入不至於受大的衝擊。

其次,縣政府統籌土地入市,控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數量和節奏。

最後,根據土地用途和區位,縣政府收取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數額為土地成交價款的16%─48%。截至2018年底,德清縣政府共徵收了6389萬元調節金,佔入市成交額的18.52%。

“政府收取的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並不能抵消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後對地方財政造成的衝擊,德清縣限制入市範圍的做法應該只是過渡性的,‘同權同價同責’依舊是最終目標。”廖洪樂表示。

本文源自時代週報

更多精彩資訊,請來金融界網站(www.jrj.com.cn)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