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地方準備將長期拖欠物業費的業主納入誠信黑名單,你怎麼看?

美侯王666


可以,但是我希望成為法律法規不僅僅約束業主而且更應該約束物業,因為業主怎麼弄都硬不過物業,而且物業是以盈利為目的的,不妨打聽一下有沒有業主弄過物業的寥寥無幾,所以應該雙方面約束,業主違規承擔責任,物業那,不作為怎麼辦所以應該有第三方約束,我建議有法律法規約束業主,同時物業拿出來一部分保證金,不作為不辦事可以用保證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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