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被整個怕了。孫楊事件中程序正義完全用錯了地方。程序制定機構和仲裁機構的眾多人員用程序正義為藉口,去對單一個人進行各種各樣的主觀解釋,是程序正義原理上明確禁止的。也就是說對於程序制定方的眾多機構和人員,必須做到程序和實體方面滴水不漏。本案差之千里,並且給孫楊利用程序正義提供了若干機會。眾多機構和人用懷疑去利用程序正義,會出現很多壞人;孫楊一人利用程序正義,最多有可能出現一個壞人,而且還很不確定。 分享到: 閱讀更多 莫小林說事 的文章 關鍵字: 正義 孫楊 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