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藍之獄”裡誅殺官員太多?明太祖:這都是為了鞏固皇權

當一個國家進入了和平時期,“兔死狗烹”的怪圈就又要來臨了。歷史上的新王朝建立,君主與功臣之間產生矛盾,似乎是一個普遍的問題,有的處理平和一些,比如唐朝、宋朝初年,有的則是大開殺戒,如漢朝初年、明朝初年。

公元1368年,明太祖建立了大明王朝。在明朝初年,明太祖本人其實是批評劉邦“內多猜忌,誅夷功臣”,而肯定李世民“能駕馭群臣,及大業既定,卒能保全”。但是,後來面對勢焰熏天的功臣集團,一些突如其來的變故,明太祖還是違背了初心,發動了“胡藍之獄”,而這都是為了鞏固皇權。

“胡藍之獄”裡誅殺官員太多?明太祖:這都是為了鞏固皇權

明太祖朱元璋

淮西集團的崛起

明初,在朝廷上存在著這樣的一群人,他們在明朝的創建和以後的統一戰爭中,南征北戰,立下汗馬功勞。但是,由於他們的鄉里觀念,經歷相似,地位相近,利益相同,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個特殊的集團——淮西勳貴集團。

淮西勳貴主要指從南略定遠到攻佔集慶兩年間跟隨朱元璋征戰的將領,也稱為“渡江舊人”。有詩曰:“兩河兵合盡紅巾,豈有桃源可避秦?馬上短衣多楚客,城中高髻半淮人。”這是詩人對於朝廷上功臣的一種看法,“楚客”、“半淮”都是指淮西勳貴。

由此可見,明朝建立後,淮西勳貴封官進爵,權勢迅速膨脹,而朝中的重要官職大多數都是由淮西勳貴充當。下面,我們從明太祖首次分封功臣來看看淮西勳貴的權勢到底有多大?

甲午,告武成於郊廟。丙申,大封功臣。進李善長韓國公,徐達魏國公,封李文忠曹國公,馮勝宋國公,鄧愈衛國公,常遇春子茂鄭國公,湯和等侯者二十八人。

洪武三年(1370年),明太祖首次大封功臣,封國公的有李善長、徐達、常遇春之子常茂、李文忠、鄧愈、馮勝六人,六人皆是淮西人。而終洪武一朝,封公者有十一人,除上邊的六人之外,還有藍玉、湯和、胡顯、常升,皆是淮西人。

封侯者共計五十七人,也是以淮西人居多,非淮西人能夠封侯,大多數是對戰敗投降之類人員的戰略性安撫,比如歸義侯明升、歸德侯陳理、海西侯納哈出等等。而封伯者六人,東莞伯何真、懷仁伯陳友富、懷義伯陳友直等,都是安撫性的封官。功臣中非淮西人且是文臣的只有誠意伯劉基和忠勤伯王廣洋等少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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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善長

這樣一來,淮西勳貴抱團合作,迅速崛起。無論是在政治上還是軍事上,幾乎壟斷了朝中所有的重要官職,權傾朝野,只有以劉基為首的浙東派才能稍微與之抗衡。可是,後來劉基病逝,淮西勳貴集團徹底失去了牽制,勢焰熏天。

劉基之死,淮西集團勢焰熏天

洪武六年(1373年),由於李善長等人的推薦,明太祖任命胡惟庸為丞相,成為百官之首。而胡惟庸當上了丞相後,劉基“懼其僨轅也”,殘害百姓,可是已經無能為力。

自此,劉基憂憤交加而發病。洪武八年(1375年),明太祖親自撰文賜給劉基,並派專人護送其返鄉。到家後,劉基病情加重,不到一個月就去世。淮西勳貴失去了劉基、楊憲等人的制衡,從此無所顧忌,為所欲為。

“胡藍之獄”裡誅殺官員太多?明太祖:這都是為了鞏固皇權

劉基

而且,淮西勳貴還通過與皇族聯姻,相互結合,榮損與共。武定侯郭英之妹,臨川侯胡美長女皆為明太祖的妃子,魏國公徐達有三女,分別為燕王妃、代王妃和安王妃,涼國公藍玉之女為蜀王妃。同時,淮西勳貴之間又相互聯姻,李善長和胡惟庸為兒女親家,常茂之妻是馮勝之女。

這樣一來,淮西勳貴的地位顯赫,而且明太祖還是在政治上給予他們扶持,經濟上給予優待,這樣更是促使淮西勳貴集團氣焰熏天。而此時,劉基之死,朝中再也沒有與淮西勳貴分庭抗禮的人物了,他們在朝中排斥非淮西官員,擅權撓政,結黨營私,權勢發展到炙手可熱、不可一世的地步。

但是,這一切“不軌”的行為,逐漸被明太祖所察覺,而且淮西勳貴此時的權勢已經危及到了皇權,對皇帝的地位造成了威脅。所以,無論是為了當下的利益,還是朱家天下的長遠發展,明太祖清除淮西勳貴集團勢在必行。

胡藍之獄,一場皇權與勳貴的較量


“胡藍之獄”裡誅殺官員太多?明太祖:這都是為了鞏固皇權

胡惟庸案

明初,淮西勳貴集團是以李善長為核心的,李善長致仕後,就以胡惟庸為核心。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被告“謀逆”,審訊後處死,御史大夫陳寧、御史中丞塗節等一批高官被誅殺,丞相官職和中書省也被廢除。

十三年春正月戊戌,左丞相胡惟庸謀反,及其黨御史大夫陳寧、中丞塗節等伏誅。癸卯,大祀天地於南郊。罷中書省,廢丞相等官,更定六部官秩,改大都督府為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

此後十餘年,明太祖又以“通倭”、“通虜(北元)”等罪名來擴大胡惟庸案的範圍,追究其黨羽,前後誅殺或者已死的淮西功臣共二十一侯,牽連人數達三萬餘人。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明太祖以“知謀反而不發舉,默許胡惟庸之行為”之罪,誅殺了六公之首的李善長。

此時,明太祖已經達到鞏固皇權的目的,只要太子朱標順利即位,朱家天下就可以很好的維持下去,千秋萬代。可是,人算不如天算,計劃趕不上變化。


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太子朱標在巡視西北迴來後,一病不起,次年就病逝。這突如其來的變故,對明太祖的打擊是很大的,而且新立的皇太孫朱允炆還年幼,明太祖不得不再次披掛上陣,為新王鋪路。

藍玉是常遇春的妻弟,在捕魚兒海之役中,一戰成名,被封為涼國公。藍玉是個武將,有勇有謀且忠誠於太子,是明太祖留給朱標的一員大將。所以,雖然藍玉為人囂張了一些,但是明太祖覺得朱標可以駕馭藍玉,就容忍了其放縱的行為。

“胡藍之獄”裡誅殺官員太多?明太祖:這都是為了鞏固皇權

藍玉

可是在朱標去世後,朱允炆的性情仁慈,能否駕馭藍玉等人就成了一個未知數。為了鞏固皇權,明太祖又找了個藉口來發動了“藍玉案”。

涼國公藍玉以謀反,並鶴慶侯張翼、普定侯陳桓、景川侯曹震、舳艫侯朱壽、東莞伯何榮、吏部尚書詹徽等皆坐誅。己丑,頒《逆臣錄》於天下。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藍玉被告意圖“謀反”,審訊後迅速被殺,前後牽連一公十三侯。自此,淮西勳貴裡“於勇力武健之士芟夷略盡,罕有存者”,明太祖把所有可能會威脅到皇權的因素都剷除。

如果說胡惟庸案標誌著淮西勳貴集團走上衰敗之途,那麼藍玉案則是標誌著淮西勳貴集團的滅亡。由此觀之,“胡藍之獄”其實一場皇權與淮西勳貴集團的較量,明太祖鞏固皇權的一種手段。

結語

“胡藍之獄”,有人說是明太祖狠心,不顧情誼而誅殺功臣,實為“兔死狗烹”之道理,這其實是片面的。“胡藍之獄”雖然是明太祖為了鞏固皇權有意為之為,但是在洪武八年以前,在對待功臣的政策上基本是採用優待的,明太祖希望君臣共享太平。

可是,此時的淮西勳貴“以介冑之士桀驁難馴,乘其鋒銳,皆能豎尺寸於疆場,迨身處富貴,志滿氣溢,近之則以驕恣啟危機,遠之則以怨望扞文網。人主不能廢法而曲全之,亦出於不得已,而非以翦除以為私計也。”,所以不得不除之。

淮西勳貴是一個共同利益結合的集團,在當時的社會中具有強大的凝聚力,這會向當時的絕對權威(皇權)發起挑戰的,甚至會危及皇權。這樣一來,在社會向和平時期轉變之時,淮西勳貴如果不圖求改變,放下權勢,明太祖為了鞏固皇權,其滅亡就是不可避免的。


【小皮】

參考資料:《明史》、《明史》/王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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