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小偷把偷的錢捐給武漢災區,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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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第一點,小偷儘管把偷來的錢捐給武漢災區了,但是他還是犯法了,也必須接受法律制裁。

第二點,小偷把偷來的錢捐給武漢災區了點,說明這個小偷還是有善良的一面,人之初,性本善,所以說小偷經過改造有可能重新做人。

第三點,勞動是最光榮的,不勞而獲是可恥的,偷盜是可恥的行為,雖然他又捐了錢,但是也不值得表揚。

第四點,武漢有難,全國人民都有愛心去捐獻,80歲的老人靠收廢品賺的錢捐給災區,小朋友用自己的壓歲錢捐給災區,這些人才是最值得尊敬的。

第五點,我個人覺得這個小偷把偷來的錢又捐給武漢有兩點可能

1,他沒有錢捐,又有心思想捐點,就去偷了然後捐出去了。

2,他偷完錢,又有了悔改之心,所以就捐給武漢災區了。

最後一點,我勸大家一句,無論什麼原因,都要遵紀守法,不要觸碰法律底線,人間正道是滄桑。無論什麼原因,無論你事後怎麼去彌補,犯法了就逃脫不了法律制裁。


木子曉雯


雖說小偷最後是做了善事,但我依然認為小偷這樣的行為並不正確,這樣的行為並不值得提倡,相反,應該受到國法的嚴懲。

為什麼說小偷這種行為不正確呢?因為:

1.武漢是一個擁有1000萬以上人口的大城市,是一個經濟發達的大城市,是國家下的一個省會。雖然今年遇上天災人禍,但國家無時無刻不在組織力量,無時無刻不在支援武漢。

以個人有限的力量去支援武漢,幫助武漢,用微不足道來形容,那都是極度誇大了幫助的作用。

2.國家沒有規定和要求公民出錢出物去支援武漢,說明國家對這場天災人禍有必勝的信心,有必勝的安排,有必勝的能力。無須個人參與其中。

3.政府一再要求公民,不聚集,不娛樂,不串門,不賭博……等等,並公開聲明,待在家裡就是為國家作貢獻。雖然武漢有難,但這種不同一般的困難,是一種容不得別的外行人前去插手的困難。

小偷,作為公民違背政府三令五申,不在家待是擾亂社會秩序,在特殊時期,也是違法的。

4.偷錢這種行為始終都是違背國家法律的,不管你偷來作何用。偷來自己用肯定犯法,偷來捐出去,我認為也犯法。現在國家雖然存有募捐的機構,但那是出於捐獻者的自願。是捐獻者的量力而行。國家絕不允許任何的所謂劫富濟貧行為。

5.小偷偷別人的錢去捐獻給災區,不管小偷內心怎麼關愛災區,但小偷會給被偷的人造成更大、更直接的傷害。也許被偷的人這筆錢是借來急交醫療費,挽救家庭成員生命的,也許這筆錢是還別人債的,也許這筆錢是孩子的學費……

可這錢被小偷偷去了,也許醫藥費、手術費沒有了,被偷者的家人就得不到救治,可能會送命的。也許孩子學費沒有了,孩子無法再去大學讀書了。

6.中國有句古話叫量力而行,小偷你沒有經濟能力支援別人,別人也沒有強求你去支援。你為啥還要這樣做,是為名,還是為利,如果小偷什麼都不為,那何必所為。

所以我認為小偷的這種行為,是犯罪,照樣要受到法律的懲治。


一生好人大司馬


小偷偷來的東西,是不義之財,積案甚多,陷入犯罪,判處刑罰,錢財沒收,上繳國庫。

小偷,偷偷把小錢捐給武漢災區,看似良心未泯,以捐謝罪,實質是欺世盜名,以博取“諒解″,博得同情,給自己戴上一頂“光環″,洗白行竊、傷害他人之恥!

奉勸小偷、竊賊,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坦白交待違法犯罪事實,交出贓款贓物,爭取從寬處理。這才是唯一正確的選擇,別無它途!


老斌66126261072


過去來說這叫俠盜!

和偷錢自己享受的有區別!只不過現在是法治社會,該處罰還是要處罰的。

比較起來這小偷我感覺比偷救災物資的要強!比在後方藉著救災多拿補貼的有人性!

連小偷都知道為救災做貢獻,居然還有這麼多吃救災物資救災款項的!

大家比較一下吧[酷拽]


司馬名字太長


偷來的錢,無論用在何處都屬於犯法行為,但他把錢捐給了武漢,說明他是有善良的一面。可能他是真的想為武漢出一份力,但是自己又無能為力,所以只能靠偷。但俗話說,有錢出錢,沒錢出力,如果他的條件不足以捐錢,是可以換種方式,去當志願者,也是為武漢捐了一份款。

小偷,其實也是一份職業,不過這個職業很特殊,是犯罪的行為,不敞亮,但是每個人也有每個人的苦衷,或許是他真的走投無路了,但這份職業真的不好,每一行業都有那個行業存在的意義。

即使小偷把偷來的錢捐給了情況緊急的武漢,但也要接受法律的處罰,畢竟吃一塹長一智,只有栽過跟頭,才知道重新爬起


圖圖沒有耳朵


這個問題真的有點搞笑

作為一個小偷來說,他不去靠自已的雙手去掙錢,而選擇投機取巧,不勞而活,做不光彩,而且違背道德的舉措,這是可恥的,人們非常氣憤的,做小偷的人,他的心本來不獸良的,他為了自已能得到錢,不分你是什麼人,一但有機會,照偷不誤,這是人們聲悟痛絕的,這種也應受到法律的制截的

那麼這一次他為何要去捐贈武漢呢?我個人認為:他意識到這場疫情給全國人民代來不可估量的損失,武漢是重災區,一方有難,八方支援,他認為也該支援,所以就將偷來的錢捐贈武漢,這種舉措沒錯,我們應該支持他,如果他回心轉意,今後不再從視這種職業,應該受到鼓勵,如果今後繼續從犯,那肯定會受到應有的罰法


龍翔五


小偷把偷來錢捐給武漢防疫,同樣要負盜竊法律責任,假如製造一艘航母預算1500億,由於小偷偷走部分錢之後,影響航母建造正常交付使用,這樣的損不可估量。比如救了兩個投河人的生命,回頭故意傷害他人性命致死,同樣判刑。小偷功過不可相其並論,小偷必須負法律責任。


念戰友情


小偷是討人厭惡,他偷了錢捐給災區。這個問題要很難有定位。如果是富人的錢,富人滿不在乎,他捐給了災區是沒泯滅良心,但他偷了窮人的救命錢,他非但沒做好而是做了天大的壞事。例如:有個窮人在醫需手術,而且很急很重,家人千方百計找錢確被小偷了,人沒錢手術死了,錢也沒了,這家人進入深重災難,這小偷不就成了壞蛋。


用戶142396一片綠葉


偷錢是絕對不對的,但是偷了錢會捐贈給更需要的人,說明這人骨子裡還不壞,比那些吃人不吐骨頭的所謂有權人更好。希望通過這個事情,這小偷能改過來,重新做人。第一步就是把偷來的錢還給失主。


新武夷


小偷把偷來的錢損給武漢災區,他不會公開聲明:我的錢不是光明正大,流著汗水掙來的,這錢是不幹淨的。不明真相的人還會認為他是憂國憂民的義舉,其實是在欺騙世人,盜取美名。如果他盜竊的數額大,構成犯罪,法律不會因他捐給災區,免除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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