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 私將糧庫變“金庫”揚州一糧站“碩鼠”監守自盜侵吞150萬

糧庫裡的“公糧”屬於國有資產,可揚州市儀徵陳集糧站負責人高某卻利用職務之便,監守自盜,把糧庫變成了自己謀財的“金庫”。近日,這隻“糧倉碩鼠”站上了被告席。

私將糧庫變“金庫”揚州一糧站“碩鼠”監守自盜侵吞150萬

高某曾擔任儀徵陳集糧管所所長、陳集糧站站長,從2012年開始,每到收糧季節,高某故意將農民的“二級糧”壓低為“三級糧”"收購,隨後又以“二級糧”上報,產生的“差價”則進了他個人腰包。

明知入庫的“公糧”禁止買賣,高某卻膽大妄為,2014年至2018年間,他先後五次用未上報的“截留公款”,倒賣“公糧”,並將收入佔為己有。

私將糧庫變“金庫”揚州一糧站“碩鼠”監守自盜侵吞150萬

揚州儀徵檢察院檢察官何爽表示,其將所得糧款據為己有,侵吞國有資金共計69.93545萬元。

私將糧庫變“金庫”揚州一糧站“碩鼠”監守自盜侵吞150萬

直到2019年,被人舉報後,高某才東窗事發。經查,2012年至2019年間,高某不僅用公款倒賣糧食,還通過收取糧食“烘乾費”不入賬、虛報運費、維修費等手段,侵吞、騙取國有資金共計150多萬元,而違法所得全部被他用於家庭購房、買車等個人消費。

近日,儀徵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公訴方認為,高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共財物,數額巨大觸犯了刑法,應以貪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庭審中,高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高某已退賠全部違法所得,法庭將擇期宣判。

(陶勇 董路 揚州臺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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