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啊,开发商终于可以降价了

啊,开发商终于可以降价了


1.


前两天,东莞针对新建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做出了新的通知。


大致意思呢,是说,


每套商品房在对外销售之前,需要先申报价格,—— 这是一直以来住建部的要求,不新鲜,


10天以内(以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日为起始日),实际成交价不能高于申报价,不能低于申报价的90%;


但180天后,没有卖掉的部分,可以申请调价,


往上调,不超过5%;往下调,幅度不限。


这就是说,


如果项目前期卖得好,后面价格可以涨,但不能涨太多;


如果前期卖的不好呢,那就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降价即可,


降多少,随你们的便。


当然,申报的价格最后还是得通过住建部审批才行。


2.


这对楼市来说,显然是一个好消息,


因为降价的自主权,又“部分”回到了开发商手里。


实际上,开发商在对商品房的定价上,有非常严苛的流程,


涨价、降价并不完全由自己说了算。


这中间涉及到一个“备案”的问题。


譬如,XX开发商,盖了一个新楼盘,准备往外销售。


在开盘之前,开发商需要提前给每一套房子定好一个价格,然后拿着这个价格去房管部门备案,


这个价格就就叫做“备案价”。


备案价审批通过以后,开发商才能拿到预售销售许可证,才能正式往外卖房子。


而这个“备案价”,就是销售的最高价。


比如,某套房的备案价是432万,那么最后合同上的成交价,就不能高于432万。


若开发商想在销售的过程中提高售价,则需要再次向房管部门重新备案(一般是提前15天),并再次等审批通过。


3.


在过去,备案价和销售价,是由开发商根据市场行情来定,


在备案时,往往会选择把价格先定高一点。


比如,在一个周边二手房房价15000/㎡的地方,备案价申请为20000元/㎡,


但实际上,开发商也知道这个价格根本卖不出去,


因为市场最高只能接受新房17000元/㎡的价格,再贵买家就不买帐了。


于是开发商就在备案价的基础上打个八五折往外销售。


这3000元/㎡的价差,相当于为后面市场上升留下了涨价的空间。


后来,许多城市为了“稳房价”,出台了一些新规,


其中就包括房价指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限价”。


限价开始后,开发商的“备案价”要接受住建部门的指导,不再像从前那么自由,


包括「定高价」和「涨价」的自由,以及「定低价」和「降价」的自由。


不允许开发商定高价和涨价,这种情况我们见的比较多,


比如“双合同”、“天价装修款”,都是这一政策下的产物。


另一方面,也有不少地方出台了“止跌令”,


大部分都是要求销售价不得低于备案价的90%,—— 文章开头提到的东莞就是其中之一,


目的么,自然也是为了稳住地方上的地价、房价,


不让大涨,不让大跌。


4.


所以,不要问“为什么开发商宁愿卖不出去也不降价”这种问题了,


很多时候,开发商是真的没法降啊,


—— 尤其是真到了“卖不出去”的时候,想降价自救,也只能在“止跌令”允许的范围内降价。


这次东莞新出的通知,相当于在一定程度上放开了房产企业的“降价权”,


允许开发商通过薄利多销的方式尽快回笼资金,渡过难关。


也是给房地产“松绑”的一个动作。


当然,至于会不会降,会降多少,就要看市场本身的支撑力度啦。


ps,


新建商品房的备案价,可以在当地的房产信息网上查询。


每个城市叫法不一样,比如东莞,叫做“东莞市房管局公众信息网”,


网址为:dgbdc.dg.gov.cn


其他城市,你们就自己去找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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