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結婚?有什麼好處?為什麼不想結婚?這些問題你可能問過自己無數遍了。
頭疼。
有趣的是,我們要麼被催婚,要麼被告知千萬別結,少有聲音能平靜理智為我們分析利弊。
寡姐斯嘉麗·約翰遜和亞當·德賴弗主演的這部電影,也許能幫我們理清思路。
婚姻故事
Marriage Story
妻子妮可,演員;丈夫查理,戲劇導演。
他們有個兒子,正念小學。
兩個生活在紐約的文藝工作者一路相伴,打下了一片天地。
無奈生活、感情、事業方方面面都在變化,他們的婚姻漸漸走向終點。
從相對無言,到惡語相向,再到對簿公堂,爭奪孩子的撫養權……
妮可和查理的故事,簡直是一塊絕好的婚姻試刀石:
結婚應該做到什麼?我們準備好了沒有?
0 1
失聲的女性
女性在婚姻生活中容易陷入一個怪圈,忽視自己。
律師和妮可初次見面時,為了鼓勵妮可表達,律師先把自己的前夫痛罵了一遍。
傷心至極的妮可卻本能地為丈夫辯護,他沒那麼糟。
在她心裡,丈夫白手起家,事業心強,又能裡能外。
會做飯、補襪子、燙衣服、收拾房子、陪孩子……擅長營造家的氛圍,會幫助她冷靜處理情緒。
可以說是很模範了。
律師感受到妮可被壓抑的自我,她問妮可一個簡單的問題:那你想要住在哪裡?
妮可說,孩子好像不太喜歡洛杉磯。
在妮可的說辭中,律師看不到“她自己”,律師強調,重要的是,你自己想要什麼?
妮可這才慢慢意識到,自己一直想留在洛杉磯,而不是追隨丈夫去人生地不熟的紐約。
還有,令她極度憤怒的是,丈夫很可能出軌了。
作為妻子,她甘願奉獻,不再問自己,“我有什麼感受?”,“我想要什麼?”
這是很多女性在情感關係中,尤其是婚姻狀態裡的習慣。
主動降格,把自己置於“弱勢權力”的一方,出讓決定權和優先享樂權。
出讓多了,對方也會習慣掌控、裁決一切。
他會理所應當地認為,“我想要的時候是商定,你必須遵從;而你想要的時候只是討論,我可以反對”。
不能搬到洛杉磯必須在紐約,別陪孩子睡覺要遵照我的育兒理念,別對家裡的裝修發表意見必須聽我的……
但在丈夫查理看來,他不覺得自己控制了妮可。
他認為是妻子放棄了發言權,把責任都推給了他,然後又日久生厭,抱怨沒有發言權。
關於出軌,他辯稱事出有因,畢竟是妮可先讓他睡沙發,並拒絕性生活的。
查理覺得,妻子不再享受和他的愛情,不再為他的付出感到開心幸福。
而就算到這個境地,他倆看向彼此的眼神依然飽含愛意,他們依然深愛彼此。
電影向我們揭穿常常被忽略的真相:
相愛,不代表互相理解,不代表沒有人被壓制,不代表婚姻幸福。
0 2
付出和收穫不對等
和普通家庭一樣,文藝工作者也有夫妻共同財產。
只不過,他們糾結的主要不是錢財、房、車,而是無形的知識產權。
作為演員和導演,妮可和查理經常探討業務,故事、人物、情節、表演方法、觀眾反饋……
一些妮可在家說的話,被查理作為靈感直接引用,變成了戲劇作品。
查理瘋狂的藝術創意,妮可都無條件支持,努力在舞臺上呈現。
作品的署名權,出名後演出費漲價,劇場管理上的話事權……妮可統統沒有。
當然,查理的確讓妮可在戲劇圈更出名了。
但要不是陪他來紐約,妮可本可以當電影明星,更出名,賺更多錢。
妮可想當導演,查理每次都說再等等,下一部戲你來做。
於是,丈夫越來越有成就,妻子則日漸變成nobody。
如果他們是純粹的合作關係,可能早就生出爭端,分道揚鑣。
但他們是夫妻,不應該計較太多,不是嗎?
只是,為什麼被犧牲的總是妮可?
她的大好時光沒能用來為自己營造一片天,無數個綻放的機會被錯過,自信心也隨之消失殆盡。
查理卻走上了事業巔峰,他獲得美國文化界最高獎項麥克·阿瑟獎,獎金65萬美元,名利雙收。
社會常識偏向於認可男性的事業成功,女性被視為不需要事業滿足感。
這種觀念,在婚後一步步蠶食女性的自我意識。
潛移默化中,女性也認同了這樣的規則,成為謀殺自我的“幫兇”。
還有,時間。
孩子,會耗費媽媽大量精力。
“妻子”和“媽媽”的定義是完美,要賢惠,要以家庭為重,否則就會被聲討。
“妻子”偶爾酗酒就會被認為不稱職,不是“好媽媽”。
丈夫喝酒?喝醉?正常,沒人覺得這種行為有什麼不對。
就像律師所說,丈夫,甚至可以完全消失。喪偶式育兒。
不是所有女人都願意如此。
妮可就很不滿足,她想要實現自我。
所以,當丈夫邀請妻子分享得獎榮譽時,她說,這屬於你一個人。
妮可的潛意識裡,想要得到完全屬於自己的成就,而不是虛有其表的“分享”。
0 3
溝通障礙
自始至終,查理都沒察覺妻子的內心需求。
妮可嘗試突破,接拍影視劇。
查理不僅取笑作品藝術品位太低,還讓她把掙的錢投進劇場。
得不到認可,自己的勞動果實還被對方視為己有,隨意安排。
妮可很傷心,也死心了,決定離婚。
她踏上“娜拉出走”之路,開始表達“我想要”。
以前對丈夫的崇拜與愛,現在變成了對權力佔有者的恨。
她感到自己被操縱,被犧牲,認定對方很自私。
她尋求法律幫助,主動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查理完全措手不及。
兩個人的情感糾葛,被變成白紙黑字的證據,被公開,被量化。
赤裸裸地撕逼。
公平地說,在溝通這件事上,雙方都有責任。
有些話,妮可不直接說出來,作為一枚直男,查理也很難主動感知。
而他們看似溫情脈脈、理性的日常對話,實際上妨礙了彼此的深入理解。
唯一一次真正的坦誠,反倒是在撕破臉,大吵大鬧的時候。
……他們終於知道,原來對方這樣看待我,原來對方有這麼多不滿。
不可調和,無法挽回。
雙方抱頭痛哭。
分開之後,查理回紐約繼續他的戲劇,鼓勵自己一個人也要好好過。
妮可在洛杉磯發展影視事業,她當了導演,並很快得到認可,被提名艾美獎。
再次見面,丈夫誠心誠意祝賀妻子獲得成功。
兩人之前的恨意開始消解,他們更能互相包容了。
如果在踏入婚姻殿堂之初就坦誠溝通。
如果更多地互相體諒,更多表達愛。
如果當初查理能主動探詢妮可的真正需要。
如果妮可不是一味自我犧牲,而是一直勇於表達自我。
可能,他們就不至於雙雙成為婚姻破裂的“受難者”。
影片的最後,查理才讀到當年在婚姻諮詢現場妮可寫的話:
“我永遠都不會停止愛他”。
這段過往,成了兩人生命中,最沉重的一份愛,一份痛。
結婚,不是愛情的反義詞,只是裡面的坎,很多。
每段破裂的婚姻,具體到個人,很難絕對地說誰對誰錯。
但起碼,《婚姻故事》告訴我們,不要屈從於所謂的社會傳統規則,不要怯於表達,不要失去自我。
那會讓自己不痛快,更會讓對方無法真正瞭解你。
而就算一地雞毛,也無需悲觀。
故事的局部,不代表故事的全部。
一段失敗的婚姻,更不等於我們人生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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