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放貸人通過法院執行時不接受借款人的資產,只要借款人還現金,借款人又沒現金怎麼辦?

匡cp


被執行人名下要是有存款,法院自然會執行存款,這不僅對申請執行人,對於法院都是相對方便的事情。那被執行人沒有現金,那也沒有辦法。被執行人有房產、車輛等資產的話,那就通過拍賣這些資產,最後變現所得款用以清償債務。

當然,資產的拍賣就需要經過評估、拍賣等程序,時間相對就比較久一些。不過,這些都是很順利的情況下,拍賣還有可能出現流拍現象。根據規定,對於經過二次拍賣仍流拍的話,法院可以通過以物抵債。若申請執行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則進入變賣程序。若仍沒有買受人,且申請執行人、其他執行債權人仍不表示接受該財產抵債的,那應當解除查封、凍結,將該財產退還被執行人,但對該財產可以採取其他執行措施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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