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重疾險新產品不斷的添加保障種類,每年的新的都感覺比之前買過的好,怎麼辦?要退保嗎?

珂人爾


隨著保險業的發展,保險產品的種類和疾病險種越來越健全,但對老險種不能退,你可以加保,因以前費率低便宜,雖然險種小,但有的已包括在內,現在大病險對病種類分得細,所以看起來多了許多,但大病險是按死差′率計算,平安的給不平安的。

一、你退了就要虧錢,不是小數,退大病保險一般都要虧50%左右。

二、重新保,疾病的等待期要半年,這半年不亨受保險。

三、年齡大了,費率比以前貴,保大病險越大越貴。

四、買大病險保障也不一樣,18歲至35歲風險保額80萬,36歲至40歲風險保額40萬,41歲至45歲風險保額30萬,46歲至50歲風險保額10萬,51歲至55歲風險保額5萬元。如果你超過年齡斷買保險要體驗。

四、體檢買大病保險很麻煩,血壓高,尿酸高,脂肪高,住院手術過的病都不能買大病險。

五、買大病險就是買平安,買得越早越好!

六、有時你不認同保險,但當你想買保險也不一定賣給你。



美在靜好


哈哈,的確是這樣,保險公司的產品,就像手機一樣,經常會升級或更新換代。隔一兩年,就會推出新的、保障內容更好的產品,或者在原來的產品的基礎上升級,保障的內容更多、更全面。

我入職保險公司5年了, 幾乎每年都有產品升級或推出新的產品。以一款可以多次理賠的重疾險為例,第一個版本中,關於“癌症多次理賠“的條款規定,需要5年的【等候期】,也就是進行第二次癌症理賠的話,中間至少要間隔5年,而且要求第一次癌症完全緩和(相當於治癒)。

為什麼要規定5年呢?

因為醫學界為了統計癌症病人的存活率,比較各種治療方法的優缺點,採用大部分患者預後比較明確的情況作為統計指標,那就是看生存5年以上的比例,如果生存5年仍未復發,一般認為是“臨床治癒”,即可得出”癌症5年存活率“。所以保險公司也採取這樣一個指標,作為多次理賠的條款。

甲狀腺癌、前列腺癌和皮膚癌預後相對良好,五年生存率很高,達到70%以上,部分發達國家甚至超過90%。但有些癌症惡性程度很高,比如胰腺癌、肝癌的五年生存率為10%左右,肺癌不超過20%。在實際臨床中,大部分癌症復發都是發生在治療後3年內,這期間患者的病情不穩定,腫瘤細胞很可能再次活躍,容易發生轉移和復發。

公司為了能滿足市場的需求,所以第二年,就將這款產品升級了,對第二次理賠癌症的條款更改為:第二次的癌症診斷日期和第一次癌症確診的時間間隔最少3年,而且涵蓋了新有的癌症或原有癌症的延續,包括復發、轉移或持續癌症。這個升級的幅度是很大的,從原來的5年等候期直接減少為3年,而且不要求原有的癌症緩和,只要過了3年,還有癌症,就可以再次理賠。對於其他重大疾病,像中風、心臟病等的再次理賠,中間則需1年等候期。

那如果受保人的癌症不幸在3年的等候期內一直持續或復發,那是不是就不能理賠了?針對這部分需求, 公司的重疾險產品又升級了,就癌症理賠過一次之後,間隔了1年,不管癌症復發或者持續、轉移,只要被確診,就可以獲得癌症治療的額外保障。

舉上面例子,是想說明保險公司的產品為什麼會不斷添加新的保障或者升級、換代。產品越來越好,那我們之前買的產品怎麼辦呢?像手機那樣仍掉,再買新的?

顯然不行!保險產品,尤其是壽險、健康險需要長期投入,估計大部分人選擇的供款期都是20年。假如投入了5年,後來新的產品出來了,把之前的產品退保,再買新的產品,會面臨兩個問題:一個是保費高了很多,保費和年齡掛鉤,年齡越大,保費越高,所以成本高了很多。另一個是需要重新核保,如果5年內,健康狀況發生了變化,那就可能被加保費、除外等,嚴重的會被拒保。那怎麼應對這個問題呢?

保險不是一次性就配齊的,可以少量多次的配置。

以重疾險為例,本來想配置100萬保額,供款期20年。那就可以先配置50萬保額,供款期可以選擇短一點,5年或10年。5年之後,有新產品出來了,再配置50萬保額,之前的保障還在,又可以享受到新的產品的保障。如果幾年之後,收入更多了,那就繼續加保障。壽險也可以這樣配,儘量選擇供款期短一點,5年、10年交完保費,保障至終身的。

保險就是這樣配的。


護你三生三世


關於保險這個問題實質上是保險公司與保險公司之間的一種業務上的竟爭

資深保險業務員都清楚這方面,保險公司之間的競爭實際上就是各家保險公司保險精算師之間的競爭,比如說,A保險公研發了一款新的保險產品,經過一段時間的市場推售,用不了多長時間B保險公司就會真對A保險公司的那款保險產品研發出新的保險產品在市場上銷售。

各家保險公司的保險精算師在研發新的保險產品時考慮的因素是相當全面的,其中競爭因素只是其中之一,保險產品的開發和設計原則遵循兩個基本原則,即“以人為本”和“公平合理”,設計的產品首先必須以滿足消費者的需求為本,同時兼顧保險公司的整體發展戰略目標以及利益。∵

人身保險產品的消費者定位

產品及使用對象分類。不同的產品,有不同的特性,能從不同方面滿足不同消費者的消費習慣、消費的目的。對於一般人壽保險,傳統產品注重保障儲蓄功能,投保人不承擔投資風險而由保險公司承擔全部保險責任,適合於保守型,即風險規避型的客戶群;對於分紅型產品,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即可以享有其保障功能,又有機會分享到公司的經營成果,他們與保險公司共同承擔經濟風險,適合於中立型的客戶群;投資連結保險將保障與投資聯繫在一起,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以完全享有投資帶來的收益,但也同時承擔投資帶來的風險。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以根據自身承擔投資風險的能力來選擇投資,投資遵循高風險高收益的規律,適合風險偏好型的客戶群。萬能型人壽保險介於分紅保險與投資連結保險之間,其投資風險以及收益均介於分紅保險與投資連結保險之間,其客戶群的承擔風險的能力也介於分紅保險與投資連結保險所適合的客戶群之間。

意外傷害保險屬於純保障型險種,而且適用範圍較廣,與公眾生活息息相關,其試用的客戶群也比較廣泛。因此,健康保險的選擇更大程度上取決於投保人的消費習慣、消費理念等因素,投保人可以針對自身的需求而選擇。

消費者參與因素的增強,影響消費者行為的基本因素有動機、認知、學習和態度。社會的進步,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導致這些基本因素也在增強和提高,並不斷地影響消費者的消費行為而消費者行為的不斷變化,是保險公司在進行人身保險產品設計時,不得不考慮這些因素的改變,與此同時,作為一種滿足人民保障需求的人身保險產品,在開始設計開發前先認識和理解消費者的需求顯得尤其重要。

對於投保人以前己經投保的險種不要退保,根據自身身體情況和經濟實力對保險新產品可以選擇性補充投保,在人的一生中,多一份保險就多一份保險保障。


東方上院


您好,很榮幸回答你的問題。

首先說出我的觀點:之前買過的重疾險不需要退,原因如下:

一、重疾險升級換代其本質並沒有變化

重疾險的本質是保障重大疾病,近些年新出的重疾險逐步增加重疾的種類、輕症的種類、理賠的次數、投被保險人豁免等等內容。 其核心條款仍然是重大疾病保障部分,如同家用電視、微波爐一樣,增加再多的功能,其本質作用沒有變,而且有些功能本身就是雞肋。

二、重疾險價格與其風險概率承正相關

重疾險的價格與它所涵蓋的風險概率呈正相關,即功能越全、作用越多、風險概率越高,價格也就越高,並不存在現在的產品比以前產品性價比更高的情況。因此以前買的產品也並不吃虧。

三、年齡增長、保費增高

現在的重疾險大多采用均衡費率的繳費方式,之前買的保險按照之前的年齡交費,如果將之前的保險退掉,按照現在的年齡交費,每年將多交幾百甚至幾千塊錢,在主要保障內容沒有變化的前提下,這樣是非常不划算的。

四、健康狀況的變化

如果將之前的保險退掉,在購買新保險時發現身體狀況不再允許購買新的保險,則在身體出現變化時,反而缺減少了一大部分的保額,造成損失。

五、現金損失

重疾險的現金價值遠低於其所交保費,在退保時只能退回現金價值,因此我們交的大部分錢都損失掉了。為了一些並不影響本質的輔助功能而損失大量保費是不值當的。

以上是我的觀點,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私信進一步溝通。


皓媽的財富經


保障種類增加並不是衡量一款重疾險好壞的金標準,建議不要退保,為什麼?聽保保道來:

第一,一定程度上,重疾產品每年或隔年升級有兩個原因。

1.產品確實在迭代更新“完善“。比如重疾等待期由原來的180天變為90天;比如增加一些高發輕症和中症;比如增加惡性腫瘤多次賠付;比如取消重疾分組賠付等等。人們保險意識的覺醒、各保險公司之間激烈的競爭逼得一些保險公司必須摒棄原來非以客戶需求出發設計產品的價值觀,開始重視客戶的需求,真正把產品做好,滿足客戶的需求。

2.重疾種類的增加也有單純迎合市場需要,也是各保險公司相互惡性競爭的結果。國家法定的25種重疾已經涵蓋了90%以上的重疾賠付範圍,市面上動輒180多種的重疾中,大多數人可能一輩子都不會遇到,只是一方唱罷我登場,一個保險把重疾種類定了很多,另一個保險公司不甘落後,也跟著增加種類,至於患病率和賠付率,都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迎合了人們盲目消費的心裡需要,感覺種類越多越好。

第二,好的重疾產品看那些基本因素。

1.重疾定義條款越簡單越好。大家千萬記得,重疾的賠付是按條款來賠,不是憑感覺來賠,很多時候我們以為的大病不賠,就是因為不符合合同約定的重疾定義條款,定義越簡單越好,有些重疾定義非常複雜,很難觸發理賠條件。記住,看條款,看條款,條款,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2.重疾要能多次賠付,尤其是惡性腫瘤,也就是癌症要能多次賠付。重疾不分組多次賠付是最理想的。

3.等待期越短越好。

4.自帶被保人豁免功能。

5.輕症賠付後重疾可增加保額。

6.內含健康管理的產品設計理念。

7.其他。

第三,重疾產品在保險公司迭代後可以升級的。

退保不僅有損失,退保再買也有健康告知方面的風險,而且,年齡增加也會增加再投保的費用支出。去升級迭代後的產品就可以了,不過升級會加費哦。

所以,不要退保,一般來講,退保會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得不償失。


保保講法商


要想清楚買保險是解決什麼問題的?

基於自己實際需求購買的保險才是最適合自己的。

如果還沒購買重疾險,那麼需要明確第一個問題,買重疾險解決什麼問題,在這個基礎上結合實際需求,去找到解決自己需求的產品。購買,搞定。

切記此時購買的產品是解決這個階段你的實際問題的。

如果已經購買,那麼確定這個產品是否能解決問題,能解決問題就不要糾結。購買無悔。

如果這個產品不能解決你的問題,就需要重新審視一下,是哪裡出了問題。

對於市場來說,保險產品都要升級、也要滿足市場需求,各家公司每年都會出新品。新品總體來看會優於老產品。

但是不能因為新產品的出現就懷疑已經購買的產品,如果購買的產品嫩解決問題,那麼也確實喜歡新產品,直接購買這個新的就好了,“新歡舊愛”兼得不是更好嘛。

就像買了一輛車,突然明年有新款上市,那麼要賣掉新的買舊的嘛?

賣舊買新會損失一部分,另外,重疾險是以身體健康為投保標的的,如果在退舊買新的過程中,沒有銜接好,是會出現大麻煩的。

最後,退保需慎重,喜歡新品儘量疊加購買

祝您不再糾結健康幸福

我是保險經紀人,基於客戶實際的需求為其篩選產品搭配方案解決問題。




探險尋保的Young


以下四點回答

1、重疾險受年齡和體況影響,年齡越大保費越貴,年齡越大體況相對會下降,大大小小毛病會隨之而來,即使有錢也不一定能買得了。或者說原本體況好的情況下選擇性更大,而體況不好就只能被保險公司挑選,輕則加費,中等的除外責任,重則延期或拒保。

2、保險公司產品迭代是很正常的,因為時代在發展,醫學也在變化,有些新型的病種會納入重疾險承保範圍,但從目前的理賠情況來看,賠付率高的依然是癌症和心腦血管疾病,其他增加的病種賠付概率極低。重疾險病重包含銀保監和醫學協會統一制定的25種重大疾病就可以了。

3、保險配置本來也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很少有人能做到一步到位。比如給小孩買保險保額即使做到100萬,但等孩子長大後他那個年代的醫療費用可能比現在要高很多倍,同時孩子的工作收入也會有變化,那麼在小時候買的保額顯然無法與時俱進,也應該再做補充。

4、如果已經買了重疾險,為了買新產品而去退保老的保險,如果不考慮年齡和體況的影響,還要考慮老保單猶豫期後退保所帶來的損失,以及新保單還需要重新有個等待期,假如等待期內患病老保單又退保了新保單還沒過等待期,損失誰來承擔的呢?

綜上,我的建議是沒必要因小失大,再說你也跟不上產品迭代的速度,總不能一直在退保和重新投保的路上呀。你可以考慮定期檢視保單和保額,查缺補漏才是你應該做的。


保險小三


不用退保,重疾險80%以上的賠付都是癌症,心肌梗塞和腦中風後遺症,即使是很早以前只有10個病種的產品也是值得保留的;而且投保年紀越小保費便宜,身體也更健康,現在再買不僅保費高而且健康核保可能也會有問題。雖然產品不斷更新,但最重要的更新點就是增加了輕症的理賠。如果您之前的重疾不含有輕症責任,可以增加一份帶有輕症責任的保險,另外還有如果保額偏低,建議補充一份增加保額。


代玲Elva


不退保!

其一您在猶豫期外退保,不僅您所交的保險費會損失,而且您的重疾險保障也沒有了!這相當於財務上的裸奔!或者說您想再買重疾險,有可能抽查要體檢,或多加錢;有可能保險費更貴,因為保險商品也隨著時代物價上漲而漲!

其二您感覺重疾險產品保險產品保障加多了,覺得比以前的好!其實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保險產品保障加多了,同樣的性別,同樣的年齡,同樣的交費時間,買同樣的保障額度,所付的保險費要貴得多!就好比住酒店是選擇普通型還是選擇豪華型,哪一種錢貴呢?

其三,即使您想買,經濟條件

許可的話,可以再買,保障越全越好!

總而言之,以前辦的保險不退,現在的保險覺得好,經濟能力可以承受,繼續買!只有保險可以陪您到老,越老越有尊嚴!


向麗華zqs


我能舉個不太恰當的案例嗎?女人的衣服每年都上新款,你能說你之前的衣服不好嗎?保險也如此,只要有了基本的保障,沒有必要去追逐那些~

  1. 退保,不要,不要,不要,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2. 隨著時間的增加,年齡也在長,投保也會越來越難,同樣的保額保費也會增加,有時候會出現保費倒掛的現象,就是你交的保費比你的保額還高~
  3. 按照大數據二八原則,每年所謂的增加其實就是一個噱頭而已,沒有必要太當真~

題主有點焦慮過頭了或者是你太受你身邊的保險代理人的影響了。如果是前者,放輕鬆~

如果是後者,直接拉黑這種代理人~

我是小女巫,喜歡我就關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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