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9 丹陽人注意!這裡將可以辦理機動車限行區域臨時通行證


關於微信辦理機動車限行區域臨時通行證的通告

為進一步提升交通管理工作服務效能,深入推進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將微信辦理機動車限行區域臨時通行證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通行證辦理範圍:


限行範圍除註明時間及特種車輛、新能源汽車外實行24小時限制通行。


限行車輛確因生產、生活需要,必須駛入限制通行道路的,應辦理相關通行證,按照通行證核定時間、路線行駛。


拖拉機、廣告宣傳車不予辦理通行證。


二、通行證辦理方式:


微信辦理:搜索微信公眾號“丹陽交警”——右下角“業務辦理”——禁區通行證,然後根據要求進行申領。審核通過後,申請人可通過微信界面查詢相關辦理情況。


三、危化、劇毒品運輸車、貨運車輛(含專項作業車)、低速貨車限行區域:


齊梁路(齊梁路與122省道交叉路口—齊梁路與銀杏路交叉路口)以西;


122省道(122省道與齊梁路交叉路口—122省道與241省道交叉路口)以北;


241省道(241省道與122省道交叉路口—241省道與北二環路交叉路口)以東及241省道與北二環路交叉路口—241省道與312國道交叉路口路段、北二環路(北二環路與迎賓路交叉路口—北二環路與241省道交叉路口)以南及北二環路與241省道交叉路口—北二環路與美樂路交叉路口路段;


銀杏路(銀杏路與齊梁路交叉路口—銀杏路與迎賓路交叉路口)以南區域。


上述道路除齊梁路、銀杏路外,均含本道路。


四、拖拉機、三輪汽車(農三輪)、三輪摩托車限行區域:


齊梁路(齊梁路與122省道交叉路口—齊梁路與銀杏路交叉路口)以西;


122省道(122省道與齊梁路交叉路口—122省道與241省道交叉路口)以北;


241省道(241省道與122省道交叉路口—241省道與北二環路交叉路口)以東及241省道與北二環路交叉路口—241省道與312國道交叉路口路段、北二環路(北二環路與迎賓路交叉路口—北二環路與241省道交叉路口)以南及北二環路與241省道交叉路口—北二環路與美樂路交叉路口路段;


銀杏路(銀杏路與齊梁路交叉路口—銀杏路與迎賓路交叉路口)以南區域。上述道路均含本道路。


三輪摩托車限行時間:7:30—8:30,17:00—18:30。


五、中型、重型貨車及中型、重型半掛、全掛車輛,危化、劇毒品運輸車(含專項作業車),低速貨車,拖拉機7:00-8:30、16:30-18:30禁止在以下區域通行:


丹橫線(原丹金路)以西;南三環路以北;241省道以東;122省道以南區域及振興路東延段(齊梁路與振興路交叉路口—振興路與丹橫線交叉路口)。


上述道路除南三環路、241省道外,均含本道路。


六、貨運三輪車、三輪摩托車禁止在以下道路通行,不予辦理通行證:


新民東、中、西路,中山路,丹鳳南路(丹鳳南路尹公橋—丹鳳南路與新民東路交叉路口),丹鳳北路(丹鳳北路與新民東路交叉路口—丹鳳北路與中山路交叉路口),城河路(城河路與華陽路交叉路口—城河路與北環路交叉路口),華陽路,蘭陵路,東方路,迎春路,丹桂路,雲陽路(雲陽路與東方路交叉路口—雲陽路與丹鳳南路交叉路口),金陵西路(齊梁路—東方路)。


請機動車駕駛人自覺遵守上述交通管理措施,服從交警和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按照交通標誌、標線的指示有序通行。違者,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2020年1月1日起實行微信辦理通行證。原有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2019年12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為人工辦理通行證與微信辦理通行證過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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