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晨報記者暗訪騷擾電話大本營

近日,《江西省電信條例(修訂草案)》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新修訂的電信條例規定洩露用戶信息最高可罰百萬元。消息一經發布,晨報新聞熱線被打爆,不少讀者表示自己每天要接10多個騷擾電話,基本上都是賣房、貸款之類的,甚至深夜時都被這種電話吵醒。騷擾電話為何屢禁不止?這些煩人的電話從何而來?背後有著怎樣一條產業鏈?近日,晨報記者對紅谷灘新區幾家寫字樓裡的“電話銷售”公司進行了暗訪調查。

反映:

一個月接到數百個騷擾電話

“一個月要接三百多個騷擾電話,手機都快成手雷了,多數是一些賣房、裝修、貸款的……”一提到騷擾電話,市民周先生氣就不打一處來,他掏出手機向記者展示接到的騷擾電話記錄。周先生說,騷擾電話不僅數量多,而且有時午休或深夜,都會被這些電話吵醒。比推銷電話更可惡的是詐騙電話,“我們單位曾有一個同事就被電信詐騙團伙冒充單位領導,騙了3萬元。”

記者發現,在58同城、前程無憂等網絡招聘求職平臺上,“電話銷售”這個崗位很熱門。隨便一搜索,僅南昌地區的電話客服招聘信息就有上千條。“電話銷售”招聘單位主要集中在房地產、保險理財、抵押貸款三大領域,開出的月薪在3000元至1萬元不等。

暗訪:

一個電話銷售人員每天至少要撥通300通電話

近日,記者以應聘者的身份向電話銷售公司在線投遞求職簡歷後,面試邀約電話便從早響到晚,部分招聘主管開口便說“幹得好的薪水能過萬元,現在可以直接來面試”。記者面試的第一家公司叫“南昌新革局地產顧問有限公司”,位於紅谷灘新區萬達廣場A3號寫字樓,是一家專門從事房地產電話銷售的公司。“您好,我們這邊有一批沿街小戶型門面在售,有興趣瞭解一下嗎?”推開該公司大門,只見幾名年輕男女擠在不大的格子間裡,每個人都頭戴耳機,說著帶有南昌口音的普通話,整間屋子裡電話聲此起彼伏。

記者觀察到,電話客服人員平均每分鐘就要念一次“臺詞”,工作強度很大。在該公司面試的過程中,記者瞭解到了電話銷售公司員工的工作模式:底薪2500元,提成一般在0.8%至1%之間,每天8時30分上班,17時30分下班,中午休息1小時,每週休息一天。據一名工作人員透露,一個電話銷售人員每天至少要撥通300通電話,銷售的房源全部位於南昌地區。

隨後,記者又以求職者的身份,暗訪了幾家位於紅谷灘新區的電話銷售公司,發現這個行業的銷售“套路”如出一轍,工資收入都是由底薪和績效提成構成,只有客戶成功購買了其推銷的產品,員工才能拿到提成。在上崗操作前,電話銷售公司都會給新人進行短暫的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分兩部分:一是背誦推銷話術,二是訓練心理抗壓能力。

業內人士:

82開頭的電話號碼多數是虛擬號碼

基數龐大的電話擾民事件仍然每天都在發生。面對公眾的抱怨,國內通信運營商卻少有作為。如今通過一些手機軟件,用戶可以對來電號碼標記上“騷擾”“詐騙”等標籤,但讓人困惑的是,不少已被用戶標記為“騷擾”達到成千上萬次的電話號碼還是能撥出來。

“他們通過QQ群、微信群、BBS論壇等網絡社交平臺購買個人信息,一百元就能買到上萬條。”據業內人士劉先生透露,一些不法分子除了購買市民信息以外,還會通過信息共享的方式與同行互換信息。“82開頭的電話號碼,很大一部分是網絡電話。網絡電話的門檻較低,撥打電話甚至不需座機和手機,只要用電腦安裝電話軟件就行,軟件能實現群呼、自動外呼等功能,電話可以打出去但是打不進來,被標記後還可以換一個號碼繼續撥打。”劉先生表示,這類回撥不通的號碼有可能是通過改號軟件設置的虛擬號碼,也有可能是固定電話號碼,具體類型需運營商方面追查確認。如果是改號軟件設置的虛擬號碼,是回撥不通的,如果是固定電話,可能是設置了屏蔽來電拒絕用戶回撥。

記者發現,這些被洩露的個人信息精確到家庭地址和工作職位,例如某單位高層或某公司總經理,甚至包括市民身份證號、銀行卡卡號、單位領導職務等,一旦這些私人信息被不法分子掌握,很可能給市民造成巨大財產損失。記者通過QQ搜索“電話營銷”,立即彈出上百個相關群組。隨機進入一個QQ群后,記者發現,光共享文件就有5個,內含上千個號碼,有的直接把企業主名片以圖片的形式附在word文檔中。同時,群裡每天都有大量數據更新提醒,涉及保健、銀行、車輛等領域的用戶信息。

省通信管理局:

法律對騷擾電話沒有明確界定 難採取相應措施

對於推銷類的騷擾電話,江西省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管理處的鄒主任表示,目前,騷擾電話沒有明確的法律定義,在實際工作中,難以對所謂的“騷擾”電話採取相應的措施。江西省通信管理局主要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防範打擊通訊信息詐騙工作的要求,組織我省進行工作宣貫,明確部門責任,狠抓工作落實。對各通信運營企業省公司及多個設區市、縣公司開展工作督導檢查,把被公安機關列為重點地區的餘干縣作為重點,切實檢查企業在重點電信業務管理、技術手段落實等方面工作的開展情況。

律師:

政府應聯合三大運營商共同杜絕騷擾行為

騷擾電話禁而不絕,從源頭上來說還是侵權成本太低。對此,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師事務所律師曾毅表示,雖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都有相關規定,但都沒有明確的處罰細則,而《治安處罰法》也僅有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的規定。

另一方面,讓老百姓去追究侵權者的責任也不現實。“首先侵權人很難找到;其次,當個人權利被騷擾電話侵犯時,不是每位市民都具備維權的意識和充足的時間,通過法律途徑保護自己的權利,政府應該聯合三大運營商做更多的工作,來杜絕騷擾行為。”曾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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