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7 攻坚办理“11·11”涉黑案 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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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专案办案组检察官与卷宗材料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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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册卷宗材料,全案所有证据超过5000份……为了对“11·11”涉黑案提起公诉,清远市人民检察院11名办案人员历经6个多月,形成了3100多页共162万多字的审查报告,以及58页共2万7千多字的起诉书,2019年7月对该案提起公诉。

2019年12月27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志辉、陈献金等35人涉黑案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串通投标罪、非法采矿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作证罪、开设赌场罪等,数罪并罚分别判处陈志辉、陈献金有期徒刑二十五、二十三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

该案其余3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案情回顾

涉黑团伙横行乡里盗采河砂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陈志辉、陈献金等人在清城区龙塘镇通过暴力、威胁、拉拢腐蚀等手段,横行乡里、称霸一方、非法敛财,对当地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破坏。

从1997年起,陈志辉、陈献金等人控制了大沙塘村小组,大肆侵占农村土地资源,强收周边企业“排污费”;2003年初,陈志辉等人在北江干流清远河段盗采河砂,形成非法控制和垄断。

2016年11月11日,清远市公安局对陈志辉、陈献金等人涉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正式启动立案侦查程序,全面开展案件侦办工作,代号为“11·11”专案。2018年4月2日,清远警方出动上千名警力,一举抓获陈志辉、陈献金等35名犯罪嫌疑人。

2019年1月8日,该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春作为主任检察官,张琛、王振东、黄海峰、陆奕明、向晓君等11名办案人员组成“11·11”专案检察官办案组。

□办案难点

多种罪名交织历史遗留问题复杂

“11·11”专案是全国扫黑办、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办的重大涉黑犯罪案件,也是清远办理的涉案资金最多、群众反映最强烈、各界关注度最高的一起涉黑案件。

据办案检察官王振东介绍,该案复杂程度超过以往,涉及多种罪名交织,时间跨度长达20年,违法犯罪行为涉及多区域、多行业、多类型,是近年来办案难度最大的案件。

该案非法采矿数量金额统计难,难以形成证据链;历史遗留问题复杂,非法侵占土地举证难;“扫黑”与“打伞”同步推进线条多,审查过程耗时长。

办案组坚持案件办理与深挖根治并重,加强与公安、纪委监委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将“保护伞”查处、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同步推进。

“打掉了涉案公职人员,群众才敢反映问题,后面取证就比较顺利了。”王振东说。

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组分工协作,全面审查梳理涉黑罪名与个案事实,确保准确无漏。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专案组成员加班加点审查案卷,奔赴各县(区)逐一提审犯罪嫌疑人。

□庭审阶段

发挥诉讼监督职能提高庭审效率

专案组在庭前多次召开庭审分析会,充分利用庭前会议制度,就案件庭审中的证据出示、非法证据排除,以及是否申请回避、证人出庭、调取新证据等可能影响庭审效率的主要问题,一并在庭前会议中提出意见,全部被合议庭采纳,为庭审有序进行打下坚实基础。

为了提高庭审效率,办案检察官采用“一事实一质证”方式,通过PPT进行多媒体示证,图文结合,快速高效地完成了对全案630册卷宗的示证工作,使原本预计20天的庭审缩短为9天,大大提高了庭审效率。

在法庭辩论阶段,检察官适时地针对各被告人庭审中不同认罪悔罪态度提出量刑建议,促使多名被告人放下思想包袱,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在庭审中,专案组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指控犯罪观点鲜明,举证质证条理清晰,公诉意见情理法兼具,庭审答辩应对自如。

赫鹏翀 黄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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