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宋朝對外戰爭接連失敗,為什麼不改革軍事制度呢?

MR_MJ譚傑明


宋朝對外戰爭的失敗主要集中在兩個時期,一個是宋太宗時期,一個是宋徽宗宋欽宗時期,其他時間比如南宋,其實總體上還是不錯的。

徽欽二帝時期的失敗,主要原因還不是因為軍事制度問題,而是當時宦官奸臣執掌軍隊,導致軍隊不堪一擊;而宋太宗時期對契丹和對党項的失敗,也主要是他瞎指揮造成的,也可以說是軍事制度問題,他給將領的權力太小,制度過於僵硬,前線作戰的將領必須按照他的陣圖和部署去執行,沒有自由度,所以經常導致失敗。



那麼他為什麼不改呢?一是因為宋太宗這個人剛愎自用,自以為是,二是因為他不敢給武將太多的權力。因為他哥的皇位是篡權而來,他的皇位又來的不正,加上五代十國那個大背景,武將頻頻造反,很多政權都是在第二個皇帝時被武將推翻的,所以宋太宗為了不重蹈覆轍,他寧肯打敗仗也不願冒五代十國的險。

要說其他時期的軍事制度改沒改,也改過,比如范仲淹在西北主持軍政時就改過,效果很好,後來王安石也改過,效果也不錯,只不過王安石之後不多久就是宋徽宗了,一個只知道玩的皇帝,完全不關心武備,把軍隊交給童貫和高俅,導致亡國。


北宋書生耶律蕭


宋朝是中國古代歷史上的一個重要王朝,其存在的320年間有著強大的經濟實力和無數的文明成果,是繼漢唐之後的又一個強大政權。但是,就是這樣一個強大的國度,在對外的軍事國防上,卻是極其的羸弱。

公元960年,趙匡胤發動“陳橋兵變”建立宋,統一中原。宋太祖趙匡胤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同時為了避免禁軍將領也黃袍加身,使得類似於陳橋兵變的歷史再次重演,他採取“重文抑武”的政策,改由文人帶兵,將軍權與財政大權全部都集中到中央,以防止出現唐朝方陣割據的局面。這一國策使得宋朝少有權臣豪強亂政,促進了宋朝經濟文化的繁榮發展;但是,另一方面他也造成了宋朝軍事力量頻頻不敵北方外患,在與少數民族政權的戰爭中屢屢失敗。宋朝在對外戰爭中屢屢失敗,為什麼不進行軍事制度改革?在回答問題之前,我們先對宋朝的軍事法律思想的內容以及其當時產生的社會背景有個大致的瞭解,我們就可以得知了。



宋朝的軍事法律思想內容

宋朝的統治者對於五代十國政局動盪以及武夫橫行的社會狀況有著深刻的體會,並且趙匡胤本人又是通過兵變而取得地位的,為了防止唐末五代藩鎮割據的歷史局面再次重演,他將兵權集中到了中央政權,採用“重文抑武”政策,使得整個社會習文之風日盛,習武之風日衰。儘管宋朝經濟繁榮,但由於重文輕武的社會影響,使得宋朝的經濟實力和文明成果難以向軍事方面轉化。在兵權高度集中的法制思想指導下,派生出了許多相應的治軍思想:

  • 內外相制,高度集中的思想。其一,宋朝初期,為了實現皇帝對軍權的絕對控制,趙匡胤“杯酒釋軍權”使得禁軍完全掌握在皇帝手中,又把地方精銳之兵歸轄于禁軍。其二,為了進一步限制將領的權利,宋政府還制定了“更戍法”,造成在戰場上“兵不知將,將不知兵”的局面。其三,宋代皇帝還有直接干預軍事項目的臨時佈陣指揮權,當遇到戰事時,由皇帝親自授予方略作戰圖。宋太祖趙匡胤當政時期,他親自授予作戰圖,在作戰中,宋軍還取得過勝利;但在後面的歷黃曆代中,皇帝大多久居於深宮,對於軍事戰略部署毫無經驗,這就使得了宋軍在對外作戰中往往失利。
  • 重文輕武,以文制武的思想。可以說,宋朝的統治者從宋太祖開始,對於帶兵打仗將變得極大的猜忌,他們往往將將領從心理上便將他們放在未來會犯上作亂、謀反篡位的位置上。所以,在軍事人才的考選制度上,重科舉而輕軍功,這就導致了越來越多的人失去了當兵的職業自豪感。而且,這就造成了真正有頭腦有軍事才幹的人往往不受重用,鬱郁不得志。
  • 軍事統帥權與軍事司法權相分離,皇權置於司法權之上的思想。“敕”在宋朝的運用極為頻繁,並且,在宋代具有極高的法律效力。宋神宗時期,王安石變法確立“以敕代律”被北宋歷代帝王沿襲,敕便成為了皇帝個人意志專斷的法律工具,造成了宋末法律制度極其混亂的局面。
  • 重視武器裝備立法的思想。我國四大發明之一的火藥在宋朝時期在戰場上得到了極大的發展,火藥在軍事上的運用,給宋代的軍隊建設和戰爭帶來了巨大的變化。而此時,統治者開始禁令中國的火器不準流入敵方的早期禁令。
  • 軍事立法貫徹“禮”的原則的思想。自宋太祖登基開始,他就親自主持制定了各級軍職上下屬絕對階級關係,也就是說上級軍官可以隨意的凌辱士兵,而被凌辱的士兵不能有任何的反抗,就連上告都要被判刑。
宋朝十分的注重儒學的發展與復興,並在這一時期儒學完成了哲學化的過程。並且,儒學作為官方的意識形態,主導了宋朝政治的政策制定。而宋朝軍事法律思想的形成,與其所在的社會環境以及文化氛圍有著莫大的關係,這也與宋朝軍事改革得不得支持有這極大關聯。

宋朝軍事法律思想產生的社會環境。

宋朝是我國曆史上商品經濟比較發達的時代,可以說當時的生產力水平,處於世界的領先地位。馬克思曾經說過:

“君主們在任何時候都不得不服從經濟條件,並且從來不能向經濟條件發號施令,無論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能表明和記載經濟關係的要求而已 。”

也就是說,法律是社會與經濟條件的產物,而立法者只是法律的表述者。而從上面的宋朝的軍事法律思想來看,宋朝的軍事法律思想主要傾向於“強枝弱幹”,他們認為邊境的紛爭不足以為患,主要是要“安內”時時刻刻的防著自己人。從宋太祖趙匡胤開始,宋朝便採取“守內虛外”的策略,國家的軍隊對於外族的侵擾可以說只是一種消極防禦。

再者,宋朝的經濟十分的繁榮,用財物來換取和平的思想,是趙宋開國以來處理對外關係的主導思想。在對外的戰爭中,宋朝政府多次與敵國簽訂合約,以此來換取相當時期的和平,然而統治者卻沒有利用這段時間總結教訓。在戰爭中,及時宋朝佔領了優勢,統治者也會率先考慮求和,用大量的歲貢換取短期的安逸。公元1004年“澶淵之盟”的簽訂拉開了宋王朝義和的歷史。隨著議和次數的增加,雖然給宋王朝換取了短暫的和平,但是這也使得宋王朝的弱點暴露在了敵人的目光之下,從而激發了他們的野心。宋高宗時,岳飛北伐中原。中原大有被收復之勢,但是在這種情形之下,高宗卻聽信於秦檜之言,命令岳飛班師回朝,從而喪失了收復中原的時機。為了求和,宋朝竟答應了金殺岳飛的條件。

向著戰敗而求和,今則戰勝而求和矣!曏者戰敗而棄地,今則戰勝而棄地矣!——《大事記》呂中

防範武臣是宋朝政治的重要特點,也是其弱點,在一次次的求和之中,宋朝羸弱的軍事力量長期暴露在了敵人的面前。那麼,宋朝為什麼不進行軍事改革?其實也不是沒改,也改革了!只是改革的中心沒到點上,其中心主幹——強幹弱枝也沒變,加上變法失敗,反而給人民的生活帶來了更為繁重的賦稅,失去了民心。

我們也來講講王安石在軍事上的變法。

北宋熙寧年間(公元1068年至公元1077年),宋神宗任用王安石進行變法革新。其中“將兵法”和“保馬法”是王安石軍事變法中的重要內容。

  • “將兵法”增強了兵官素質。變法以前,宋朝主要採用“更戍法”,同時,如果遇到天災人禍,北宋王朝則廣招流民入伍,企圖達到“凶年饑歲有叛民而無叛兵”的目的。但是這些流民加入隊伍,只是為了解決吃飯問題,並沒有過多的從提高戰鬥力上考慮。而“將兵法”代替“更戍法”之後,淘汰了軍隊中的老弱病殘,精簡了隊伍,縮減了軍隊開支。最後,規定有作戰經驗和有才能的人才可以擔任“將官”“副將”,這就使得“兵不知將,將不知兵”的局面得到了改善。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將兵法”的推行,也達到了一定的“強兵”目的,節省了軍隊開支。
  • “保馬法”增強兵力,並節省了政府開支。宋朝的軍馬原先是依靠政府的牧監飼養,不僅價格高昂,還不能滿足需求。在宋朝與北方民族政權的作戰中,宋朝騎兵遠遠不能與之相比。“保馬法”的推行,節省了政府的開支,並且大大的降低了馬的死亡率,提高了馬的質量,加強了宋朝的軍事力量。
熙寧六年(公元1072年)八月頒佈的養馬法規定:凡五路義勇保甲願養馬的,每戶一匹,富戶可養二匹,政府給予監馬或給錢自行購買。開封府地區總數不超過3千匹;五路各不超過5千匹。開封府養馬免除每年的“體量草250束,加給予錢布”,五路養馬戶則免除每年的折變緣納錢。三等以上的戶,每十戶為一保,馬死後由養馬戶獨自賠償;四五等戶十戶為一社,馬死後由全社共同賠償馬價的半數;每年檢查一次馬的肥瘠情況;並規定除了保甲乘馬“襲逐盜賊外”,乘馬不得超過三百里。

王安石變法中所推行的“將兵法”和“保馬法”,不僅增強了軍兵的素質、節省了軍隊開支,在一定意義上,還增強了宋朝的軍隊實力。但是,這次改革並沒有從根源上解決問題,所以宋朝在與外族的戰爭中依舊難以得利。

小結

宋朝開國皇帝,趙匡胤雖以武力征服天下,卻“崇尚斯文”,重文而抑武。在軍事政策的制定上,可以說是相當的保守和落後。宋太祖趙匡胤在先主屍骨未寒之時從“孤兒寡母”手中奪取了政權,這在他的內心留下了揮之不去陰影,所以歷代宋朝統治者時刻提防著趙氏皇權是否也會面臨同樣的結局,他們將帶兵打仗的將領都看成是會謀權篡位的亂臣賊子,這種保守的心理狀態,使得了宋朝的軍事力量無法得到根本性的改變和提高,最終導致了宋朝的滅亡。



宋朝的軍事力量羸弱,卻無法的到根本性的改變對於我們現在的國防和軍隊建設有著重要的啟示作用:

其一,從經濟繁榮與國防安全的關係來看,宋朝經濟繁榮,但是軍事力量薄弱,在議和的過程中一步一步斷送了大宋江山。可見,富國不必然可以帶來強兵,但是強大的國防力量一定是富國的保障。

其二,從和平的願望與軍事力量的關係來看,宋朝以財物換取和平,卻一步步激發了外族的侵略野心,如果沒有強大的軍事威懾力,一切的和平都是泡沫,最終落得個和平沒有,滅國倒是來了。所以,擁有強大的軍事力量才是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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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飛揚


人筆記《避暑漫抄》中記載:趙匡胤在太廟寢殿的夾室裡,鐫立了一塊七八尺高的石碑,名為“誓碑”規定,春秋廟祭及新天子即位,參拜列祖列宗後,禮官要恭請皇帝恭讀誓詞。由於儀式神秘,除皇帝外誰也不知道誓詞內容,直到金兵攻佔開封后,太廟遭洗劫,碑文才流傳於世。碑文內容有三條:一、柴氏子孫,有罪不得處以刑罰,縱然犯謀逆大罪,只可賜獄中自盡,不得在市井刑戮。二、不可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者。三、子孫有違此誓者,天必殛之。

鑑於晚唐、五代的教訓,太祖立宋後,剝奪大將軍權,削弱藩鎮,重用文臣,將重文抑武定為國策。趙匡胤甚至對趙普說:文臣擔任地方長官,最多不過貪腐些錢財,沒有打打殺殺的膽子,危害不及武將十分之一。

武將地位日漸衰落,北宋前期尚有不少武將擔任樞密院長官,到第四任皇帝仁宗趙禎時,樞密院基本被文官把控。行武出身的狄青因為屢立軍功,仁宗準備提拔他為樞密院副使,竟遭言官激烈反對。後來狄青平定西南儂智高叛亂,被擢拔為樞密使,受到更大的指摘。最離奇說法是,狄青宅院在夜晚經常發出奇光,與梁太祖朱溫稱帝前情景相似。狄青終於出罷陳州,不就便鬱鬱而終。

像狄青這樣的家喻戶曉的大英雄朝內都有攻訐,使其抑鬱而終。如果有人提出更改朝廷制度,更改兵制。想必必然招來更大的攻訐。更嚴重的是尚武精神得消退,在國策的激勵下,宋人甚至認為,即使統率三軍,恢復幽燕,也比不上高中狀元。


史爭朝夕


這個問題指的應該是北宋王朝,因為南宋王朝在備戰應敵方面抓得很緊。那麼我們就簡單分析一下,在北宋王朝的中後期,為什麼明知其軍事政策失當,但卻為何不願做出改變呢?

一、有所破才能有所立!只有北宋王朝統治者敢有打破常規,才能做出重大政策調整。然而如果要對執行已久的舊政實行改革,就必須要觸及到既得利益集團,而這就必將引起他們的激烈反彈。因此北宋統治者們為了維繫自己的統治穩固,就不敢輕易做出重大改變。

二、祖制家法的約束!北宋王朝建立在五代殘唐的廢墟上,做為那個時代的親歷者,無論是宋太祖還是宋太宗,都對那個時代的混亂和悲慘場面,有著深刻的領悟。因為造成混亂與悲慘的根源,正是武將擁兵自重,進而又因為實力的膨脹,誘發了他們的政治野心。

所以,在北宋王朝建立後,統治者才寧肯矯枉過正,犧牲掉軍事實力的發展與提高,也要極力抬高文臣勢力,以便借用文臣的力量打壓武將的做大,並且設計了一整套制度用以防範武將擁兵自重。

這套制度實行的太久了,各種利益集團依附於這套制度的時間也太長了。因此在天長日久之後,便已經由制度演變成了不容改變的“天條”!誰想改變“天條”,誰就會被硑得頭破血流。

而且北宋王朝也不是沒有嘗試過做局部改良,可是范仲淹變法和王安石變法,不是都失敗了嗎?而這還只是試圖進行局部的小修小補,但卻依然在反對派的打壓之下失敗了!倘若要從根本上糾正北宋王朝重文抑武的“天條”,那就將帶來顛覆性的衝擊!將會產生難以預料的後果,而北宋王朝後期的統治者,卻不是宋太祖那樣的英明君主,所以他們是既無膽量又無決心做出如此巨大的改變的!


北疆同心侃歷史


宋朝軍事上實行的是重文輕武,即與漢唐時期的文武並重發生了本質上的轉變,究其原因就是唐末五代十國政權更迭頻繁所致,為避免武人干政,宋朝立國初年,就採取了文人治國,以文御武之策,其影響就是對外戰爭常常失利

宋朝軍事體質

強幹弱枝,帶兵調兵分離,武將頻繁調防,文臣坐鎮軍隊中樞

影響


這種體質,雖然成功削弱了地方權力,使得宋朝中央集權得到加強,對政治,經濟大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但同時也造成了積貧積弱,財政困窘的局面,而向外敵送金銀絹,也是延緩其入侵,宋最後還是終究亡於外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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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小編來回答一下吧。首先我們得知道宋朝是重文輕武的,而且是由宋太祖趙匡胤親自下令,相當於是祖宗之法不能變。這是古人慣有的思維。其實宋朝不是沒有改革。像著名的王安石變法。

就是試圖在經濟上改變宋朝。當向題目問的為什麼不從軍事上改變呢?這就要從宋朝建立初開始說起。

我們熟悉的宋太祖趙匡胤是金袍加身才當的皇帝。當然他也害怕別人被金堂加身去搶奪皇位。

所以他就杯酒釋兵權,將軍中大權都掌握在自己手裡。還立下了重文輕武的規矩。 當然有利就有弊。雖然宋朝的經濟發展的特別好。但是我們要知道,當時宋朝的對手也是相當強大。

先不說強大的遼朝金朝,蒙古軍隊就相當於戰爭機器。雖說宋朝軍民頑強抵抗,但還是寡不敵眾。蒙古軍隊的強大,甚至打到了歐洲,可見他的戰鬥力之強。所以說不是宋朝不改革,而是制度在那。

還有對手也是相當強大的。宋朝沒有能力去改變軍隊的變化。但是其實是有特例的。比如說岳飛的岳家軍,這個軍隊也是相當勇猛的。岳家軍連連擊退金朝的軍隊。其軍事實力也是相當強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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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對外戰爭接連失敗、但軍事制度並沒有問題。

一:宋朝軍事實力看似很弱、並非軍事制度而在於政治制度“重文抑武”國家政治制度。

二;改革軍事制度必然動搖宋朝國本、阻力太大。

三;宋朝軍事制度本身沒有問題、軍事實力較弱不單單是軍事問題、和整個國家的綜合實力和人文制度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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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對外戰爭,這個題目實在是太大,概括地看,宋朝對外戰爭主要是對遼國戰爭,對西夏戰爭,對金國戰爭,對蒙古戰爭,也有對越南的戰爭,在這些戰爭中有敗也有勝,不能將失敗的原因都歸結到軍事政治體制上去,其實有許多軍事失敗是戰略或戰術方面的,具體問題應具體分析。


劉樹徵律師


北宋王安石變法就改革過軍事制度,最後變法失敗了制度也未推行。北宋軍隊的戰鬥力弱,是其重文輕武所導致的,這是祖宗之法不容改變。

因為北宋的開國皇帝趙匡胤就是武將,他通過軍事政變,在陳橋驛被黃袍加身,而登皇位。所以為防止武將政變,北宋開國之初便定下了重文輕武的不成文規定。


得道歷史


1.宋朝開國皇帝趙匡胤是“黃袍加身”做的皇帝,防止武將做大是他最注重的事情,因此各項制度的建立也圍繞此進行。宋朝的軍事制度為樞密院-三衙制度。樞密院為最高的軍事管理機構,又稱西府,長官由文官擔任。這就確定了宋朝以文制武的國策。

2.宋朝的經濟非常發達,相對於北方的遼、金、西夏來說具有絕對的優勢。因戰爭失利導致的賠款,對宋朝並不能造成多大的負擔,相反通過經濟手段還能再賺回來,因此對於宋朝統治者來說壓力不大。

3.由於以文治武的國策,導致宋朝武人地位低下,並且由於宋朝實行的是流民充軍的政策,導致軍隊人數不斷增加,但戰鬥力持續下滑。

4.由於失去燕雲十六州和河套地區,宋朝失去了養馬地和北方防守屏障,也是宋朝軍事失利的重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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