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普通的七品知縣,地位並不高,每年到底能收入多少錢?

羽菱君


七品芝麻官就是七品知縣,知縣大家都知道,相當於現在的一縣之長。古代是縣級政府的一把手,掌管縣裡的一切行政事務,也就是縣衙門裡面的縣官。



七品知縣算是古代官職品級最低的一個國家公務員,那麼這樣一個地位並不高的縣令,他的年薪是多少呢?

古代隨著朝代的不同,官府對於知縣的俸祿發放也是不一樣的,那麼今天就以清朝七品縣令為例,我們來看一下當時他們一年拿多少薪水。當然了在清代的工資並不叫薪水,那會叫俸祿。

清朝給官員發放的俸祿包括俸銀和祿米兩種,按照官職的等級劃分為八級,清朝的俸祿不是每月發放的,而是分為兩季發放,也就是說春天一次,秋天一次。清朝官員的基本俸祿算起來算是比較低的,一個七品知縣一年的俸銀也就45兩。說實話按照當時的生活水平養活一家人都很困難,更何況那時候每個縣衙裡還要自己花錢請一個師爺。這不就是更虧大了嗎?



其實不然,清朝除了按季發放俸祿以外,還格外頒發一種“養廉銀”給官員們。什麼叫“養廉銀”呢?顧名思義,清政府為了避免官員貪汙腐敗的事情發生,就把從地方財政收繳上來的苛捐雜稅,說白了就是搜刮的民脂民膏發放給這些官員。清政府是這樣考慮的,拿錢養活你們這幫地方官員,有錢了你們就會好好的過日子,為朝廷效命。也就不會再去貪汙受賄啦!

養廉銀比俸銀要多得多,一般是俸銀的幾十倍到幾百倍不等。按照地方的財政收入多少而定。養廉銀也是清朝特有的官員俸祿制度,這個制度創建與清世宗雍正元年(1723年),目的就是為了借高薪制度,來鼓勵官員為官清廉,杜絕貪汙腐敗發生。所以這種為了鼓勵官員特別發放的俸銀就叫做“養廉銀”。




上面這張圖是清朝八個官員等級的俸祿和養廉銀髮放列表。我們從圖中可以看出,七品知縣的俸銀是45兩,祿米是45斛,養廉銀是1200兩。這樣我們來計算一下,祿米不算的話,只算俸銀和養廉銀我們來看一下是多少,俸銀45兩加上養廉銀1200兩,合計就是1245兩。摺合成現在人民幣的話,清朝一兩銀子等於現在的300元左右人民幣。這樣1245兩銀子就是373500元人民幣。這就是一個七品知縣一年的收入。


當然了這個數目對於一個清正廉潔的縣官來說是足夠用啦,可是對於那些大手大腳,胡作非為的貪官汙吏來說根本就不夠花的!所以歷史上的貪官層出不窮,也就不是什麼新鮮事啦!


任馳贏天下


知縣這個稱呼,是從宋朝開始,稱“知(主持)某縣事”,簡稱“知縣”,官秩一般為七品。唐以前,知縣稱作“縣長或縣令”,萬戶以下為縣長,萬戶以上為縣令。關於知縣的俸祿,不同時期有不同的標準。

秦漢時期:縣令約秩千石或六百石,一石約60斤,縣令的俸祿約6萬斤或3.6萬斤穀子,一斤穀子按2.5元計算,縣令的年薪摺合人民幣約15萬元或9萬元(不包括節假日賞賜)。不過,秦漢時期發放俸祿,如果俸祿較高,實際發放通常會低於名義上的數目。比如二千石,只有中(滿足)二千石,才會發放二千石俸祿。其餘的真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實際發放的俸祿均低於二千石。

魏晉時期:以西晉為例,按官品各地分別授予職田和谷帛,授田標準為:一品50頃(每頃100畝),二品45頃,以下每品遞減5頃,七品縣官為20頃。20頃大概相當於今天幾百畝地,歲入應該不少。

隋唐時期:以唐朝為例,官員俸祿分為祿分土地、實物和貨幣,其中祿分土地分為職分田和永業田兩種,前者卸任後必須上交朝廷,後者相當於朝廷賜予的田,可由後代繼承。

永業田:七品縣官250畝:職分田:七品縣官為50畝。僅靠這兩份收入,唐朝的官員便可確保衣食無憂。然而 ,唐朝縣官還有80石俸米收入,以及每月4050錢貨幣收入。可以說,唐朝縣官是過得比較滋潤的。有人統計了一下,唐朝縣官的收入摺合人民幣在27萬元以上。

宋朝時期:在人們印象中,宋代官員俸祿很高,其實,宋代官員中,只有中高級幹部才能享受高俸,基層幹部收入不是很高。宋代縣官的俸祿,根據地方經濟發展狀況發放,最高為月薪最高為20貫,最低只有10貫,除此之外,還有2到6頃職田歲租等收入,一家人過小康生活足夠保證,但網傳的月入12萬的數目未免有些誇張。

明朝時期:明代官員的俸祿,只能用少到可憐來形容,以至於“百官俸給不足養自身”。這不是誇張,在明朝做官,如果不貪汙,可能連溫飽都難以保障。明朝縣官的俸祿,月薪7.5石。這7.5石,還不能全發糧食,部分摺合成紙鈔。這有什麼區別?明朝不善管理紙鈔,紙鈔嚴重貶值,糧食折成紙鈔後,到市場上卻買不到同等數量的糧食,甚至只能買極少部分。

清朝時期:清朝俸祿主要以貨幣結算,七品知縣的俸祿為45兩,不多。但自雍正朝後,清朝推行養廉銀製度,七品知縣除了本俸以外,還可收穫1200兩養廉銀,大概知縣一年的常規收入在20萬元以上。

注:以上都是縣官的常規收入,且只是大致情況,不同時期的月薪和物價都有所變動。


趙營平


古代專制社會,由於沒有形成自下而上的選舉制度,所以權力沒有監督,只要官員能夠買通上級,那麼貪汙腐敗的情況就會層出不窮。如此一來,即便是縣令也可能會有大量的收入,下面咱們就來談談古代知縣的收入。



先說一下,“知縣”的稱呼開始於宋朝,稱為“知[主持]某縣事”,意為中央選派到該縣的代理官員,明、清兩代知縣才成為了正式官員。

宋朝知縣

宋朝官員工資普遍偏高,知縣每月的正俸為20貫錢、5石米。宋朝時,一石米價值600文錢,也就是0.6貫。折算下來,宋朝官員每月正俸為23貫錢。除了正俸之外,宋朝官員還有各種補貼和獎勵,比如各季節做衣服的布匹,以及柴米油鹽和餵馬的草料等等,有人做過計算,這些額外的收入是正俸的兩倍。

以此計算,一個知縣每月的收入在69貫錢左右,一年的收入為828貫錢。



828貫錢是一個什麼概念呢?

以糧食計算

宋朝糧食0.6貫一石,宋朝一石約等於今天的120斤。這樣算下來,一貫錢可以買200斤糧食。剛看了一下某寶的大米價格,普遍在5元左右。以此計算,宋朝一貫錢的購買力相當於今天的1000元,828貫相當於如今的828000元。

以工資標準計算

宋朝士兵以身高定工資,五尺二[1.64米]到五尺六[1.77米]的人月俸為0.5貫,年俸為6貫。以此計算,宋朝知縣的工資是普通軍人的138倍。

2018年我國人均收入已經超過6萬元,以此計算,138倍等於828萬元。

多說一句,宋朝的士兵的收入比老百姓收入高,所謂的宋朝是中國歷史上最富有朝代,說的只是官員富有,普通百姓生活在宋朝是非常煎熬的。所以宋朝的情況屬於制度剝削、貪汙,這也導致了宋朝三百多年間發生了400多次農民起義,創造了歷朝歷代農民起義的記錄。



明朝知縣

明朝時期,由於“反貪剋星”朱元璋的鐵腕手段,明初官員工資不僅非常低,而且大部分人也不敢貪汙。

以糧食計算

明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欽定官員每月的俸祿,七品的知縣月俸為7.5石米。明朝一石米等於185斤左右,還是以每斤米5元計算的話,7.5石接近7000元,一年算下來等於84000元。

以工資計算

明朝初年,普通士兵月俸一石,騎兵月俸兩石。以平均1.5石估算,知縣的收入是普通人的5倍。



清朝時期

清朝是一個相對奇葩的朝代,他既不像宋朝那樣高薪養廉,也不像明朝那樣遏制官員貪汙。他採用的辦法是陋規,即官員通過各種成型的法律漏洞貪汙,清政府竟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默許了。

清朝有一個七品的御史李慈銘,他在日記中寫到,一年的俸祿為135兩白銀。實際上這個收入還可以,畢竟清朝百姓的年收入也不過二三十兩。但李慈銘是一個隨波逐流的官員,他雖然不會貪汙,但也靠著陋規收入了很大一部分財富。

在他的日記中,他一年的開銷最低也在兩千兩以上。甚至有些時候,他一出手就是千兩白銀。



清朝時期,御史是京官,他們的收入遠遠不如同級別外放的知縣。在同治、光緒年間,廣東南海有一個知縣叫杜鳳治,他的日記中就詳細記錄了自己的收入。

當時清朝攤派給南海縣的稅收是4萬兩白銀,可當地官員收上來的卻是15萬。另外,南海縣經常派人禁賭,但賭博永遠也抓不清。原因在於各大賭場都有官府背景,他們每年都會孝敬一定的白銀,有的賭場甚至和知府有聯繫,南海縣衙也靠著孝敬年入萬兩以上。

除了這些陋規之外,南海縣還管轄著廣州西關,每年靠著西關的煙館、賭場、妓院等場所的孝敬收入7萬兩。

僅僅這幾大項收入就有將近20萬兩。當然這些錢還需要孝敬上級,以及為縣衙的工作人員開工資等等,具體他能剩下多少並沒有記錄。

不過,幾年之後,杜鳳治卸任。卸任前他還清了曾經的欠款,為兒子和侄子花錢買了官,買了房,自己還留下了幾萬兩白銀的存款。



從杜鳳治的經歷來看,區區一個縣令,不靠貪汙,僅僅靠著已經成型的陋規就能輕鬆達到十萬。所以所謂的“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說的確實太保守了。


我是越關


舉清朝縣令為例,縣令收入有兩大部分:一個明面上的俸祿以及稅收損耗;第二個是灰色以及黑色收入。除了收入,清朝官員還有明面上的懲罰性以及捐贈開支,這種懲罰以及捐贈隨意性比較大,一般官員一年連罰帶捐能有十年薪水

罰薪加捐贈一舉兩得,一面可以懲治出錯官員,另一方面變相增加稅收,得名又得利。這樣縣令年底收入,就是合法非法的收入減去十倍的薪水

縣令七品,俸祿是定死的,一年45兩白銀,以及45石糧食收入

在我們這地方有百畝百石說法,就是一百畝上好良田能收入糧食一百石。縣令的俸祿,相當於縣令一家有田20畝,外加每年額外收入45兩。清朝人均耕地變化比較大,清早期人均耕地面積7畝左右,乾隆中期之後,大約三畝地,按照一家五口人計算,每家耕地大約15畝到35畝之間

總的來說,和普通農民老百姓相比,縣令俸祿這塊收入,大約是老百姓家的三四倍,這不算多,勝在不需要自己耕田勞作

除了俸祿,縣令火耗這塊收入是大頭

所謂火耗,銀兩方面是指各地銀兩散碎以及成色不一樣,交稅之後需熔鍊重鑄,這樣產生的損失就是火耗;糧食方面是指糧食運輸以及儲存過程中,產生的人吃馬嚼蟲食鼠咬損失。無論糧食還是銀兩,有損失就得補足,所以各地收稅的時候,會有意識的增加稅收比例

乾隆18年,大清稅收白銀約4913萬兩,糧食約1274萬石。當時清朝共有縣約1500個,這樣,平均每縣稅收大約白銀32753兩,糧食8493石。如果火耗額外加收百分之十,一個縣就能結餘白銀3275兩,糧食850石,如果加收百分之二十呢?

各地火耗比例也不一樣,比如同治六年,四川宜賓加收火耗銀百分之十五;同治七年,安徽休寧加收火耗銀百分之八……用清朝皇帝的話說,火耗這塊沒辦法,如果地方官只收百分之十,就是好官了……

雍正時候大清開始實行火耗歸公,這樣官面上講縣令就拿不到這塊收入了。不過雍正在實行火耗歸公的同時,也實行養廉銀製度,所謂養廉銀,就是在火耗裡面拿出一部分銀兩按級別分發給地方官。這塊核算到縣令級,他們一年能分到600-2000兩左右

地方官會老老實實的火耗歸公麼?他們不會再加收?

至於黑色和灰色收入這塊,有句話不是這麼說麼:破家縣令,滅門知府

黑色誰也不知道有多少,黑色不提,灰色收入這塊,每年的鹽引過路費、罰款、稅收時的布匹樣品……都是可裝腰包的銀兩。另外,官員上任離任,地方士紳還會奉上接風送行銀兩,這一塊差不多兩千兩左右,縣令一任三年,平均到每年又多出六七百兩白銀收入

這些錢減去十倍俸祿,算九百兩吧,清廉的縣令一年也有2000兩以上收入,一般廉潔的要4000兩以上。綜上,和普通百姓相比,縣令收入是普通農戶家總收入的一百倍以上……

就算廉潔到極點,海瑞那樣的,也有五十倍普通農戶收入


靈石蘊珠寶


民間流傳說,“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在古代當一任地方官真的能有這麼多收益嗎?

我們以清代為例來看看。清朝文官和武官收入是不同的,一般來說文官要賺的更多,每個官員的級別和職務不同,到手的年俸也不一樣。

清朝縣官年俸是45兩銀子,外加20擔俸米。這點錢養活自己都不夠,更不要說養家了。

因此在康熙皇帝在位時期,官員貪汙腐敗的情況非常嚴重。

事實上清朝的官員們並不靠工資生活,他們有一項“養廉銀”。

這是雍正皇帝上臺之後,針對官員俸祿過低,貪汙受賄現象嚴重而實施的針對性措施。

雍正規定,所有的地方官,在俸祿以外,都能有一筆養廉銀。

養廉銀的本意是想通過高薪養廉,避免貪汙情事發生,因此取名為"養廉"。

養廉銀的來源來自地方火耗或稅賦,因此視各地富庶與否,養廉銀數額均有不同。

一般來說,養廉銀通常為薪水的10倍到100倍。

《清全典事例》記載:總督為13,000至20,000兩,巡撫為10,000至15,000兩,布政使為5,000至9,000兩,按察使為3,000至8,444兩。知縣一年的養廉銀是1400兩。

俗話說“衙門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

當時做府、縣一級官員的,就算不太黑心,每年弄個萬把兩萬銀子還是小意思的。


如果心狠手辣,精於搜刮,更是遠超這個數目。一任下來,個個都可以腰包鼓鼓。

比如知府除了本身的收入外,還有其所轄的各縣的"孝敬",逢年過節收的"紅包"都是一大筆財富。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就是說你做知府的即使不貪贓枉法,僅以官場潛規則的收入,一任也可以有十萬銀子的進賬。

縣官賺錢的主要手段是徵收錢糧。錢糧就是田賦,最初征收實物,後來改成徵收銀子。

無論徵收實物或銀子,都有一種"耗羨",也叫火耗。就是指在徵收銀糧時,以彌補損耗為由,在正額之外加徵若干比例。

一般情況下,徵收銀子,每兩加徵四至五錢作為火耗;徵糧的話,一石加徵二升左右,整算下來,是一筆可觀的數字。


這筆耗羨並不歸公,完全入了縣太爺的私囊,成為公開的合法的收入。

如果縣太你好是特別黑心的,這樣額外徵收的數字,甚至是正常稅收的十幾倍。

還有的縣官在徵收上來的銀子成色和糧食質量上打主意。縣太爺可以藉口你交納的銀子成色不好,或者糧食質量不好,任意加碼,敲詐勒索,老百姓是敢怒不敢言。

而且銅錢和銀子的折算上,也是縣官說了算。比如市價二千文摺合一兩銀子,縣太爺在徵收時可以改定為二千四百文合一兩,這又是一大筆外塊。

朝廷知道田賦難收,所以不是要每個縣都能百分百收齊上繳,而是按一定比例就算你完成任務。

常規年份,收到到八成就算完成任務。

大災之年比例甚至更低。而縣太爺可以在這上面做手腳,明明收了九成,可以報八成;災年朝廷要求上繳常年的五成,縣官就從百姓手上收個七八成,多的部分不用上繳的,就落入了縣太爺的口袋,而農民實際上並沒有少繳。


縣官還管刑訟,遇到打官司的,也是他們發筆小財的好機會。

特別是大戶之間因為財產打的官司,縣太爺要是吃了原告吃被告的話,一場訴訟下來,縣官有時能掙個萬兒八千的也不稀奇。

同樣是七品官,縣官比有些京官過得滋潤多了。京官一般沒有機會直接向人民收刮,所以他們的收入主要靠外官的紅包,稱為為"冰敬"、"炭敬"。

外官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一般樂於同京官交結,俗話說“朝中有人好做官”嘛。

但這隻限於有權的京官。多數小京官的生活是相當清苦的,所以都希望能外放實缺,自己也去撈一票發財。

然而"實缺""肥缺"畢竟有限,所以爭奪十分激烈。

那些一輩子爭不到的小京官,又沒有撈錢的門路的,有的死了連棺材都買不起,要靠“同鄉”、“同年”接濟,才能入土為安。

參考:《清世宗實錄》


剛日讀史




在唐宋時期,我國官員們的工資標準式比較高的,例如宋朝官員的待遇非常高。由於宋朝官員的編制太多,再加上待遇很高,造成了宋朝的財政壓力很大。明朝建立以後,朱元璋為官員們制定的工資標準非常低。例如朝廷的一品大員,每年的俸祿只有100多兩銀子。這點錢還不夠官員們一個月的開銷,僅僅能夠滿足一家人的基本生活開支。清朝入關以後,沿用了明朝的工資標準,官員們的工資水平都不高。例如光緒皇帝的老師翁同龢,翁同龢也是正一品的高官,每年的俸祿只有100多兩銀子。



翁同龢是清朝出了名的清官,根據翁同龢自己的記錄,自己家每年最少需要開支四五千兩銀子。平均每個月三四百兩銀子的開銷,自己的工資只有100多兩銀子,翁同龢的錢從哪來的呢。我們聊一下七品知縣的標準,在清朝歷史上,一個七品知縣每年的工資只有45兩銀子。這點銀子比普通百姓的收入高,但比起鄉紳們的日子差的很遠。因此,無論是清朝還是明朝,地方官都有自己掙錢的渠道。其中,首先就是損耗歸功。按照朝廷的規矩,百姓們繳納糧食和銀子的時候,會出現一定數量的損耗。



具體損耗多少,則是由各地區的官員們自己決定。在明清時期,地方官規定的損耗標準,甚至是朝廷賦稅標準的1倍多,無形中加重了百姓們的負擔。根據一些官員們的記錄,一個比較清廉的知縣,每年的收入最少也在1000兩以上。至於江南富庶地區的知縣,每年的收入能夠達到幾千兩。作為知縣大人的上級,知府大人每年的收入都在1萬兩以上,因此出現了“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說法。至於巡撫、總督這種封疆大吏的收入,很難估計,因為每個地區的經濟情況不一樣。



對於明清時期的官員們來說,如果想維持比較滋潤的生活,那就不得不掙外快。畢竟像海瑞這樣的官員太少,如果官員不太合群,會遭到同僚們的排斥和擠壓。曾國藩剛剛進入官場的時候,就是一個愣頭青,結果得罪了很多官員。隨著年齡的增長,曾國藩逐漸變得圓滑,官職也越來越高。對於地方官們來說,自己有很多掙錢的渠道。京官們沒有這些條件,但京官們的日子也不差,因為每逢冬季和夏季,地方官都會送給京官們冰炭敬。冰炭敬的具體沒有數額的標準,幾十兩沒問題,幾萬兩也可以。



對於那些擁有實權的京官們來說,都有冰炭敬。光緒皇帝的師傅翁同龢就是這樣的官員,他自己可以不主動貪,但是別人送的錢,他不能不收。這是基本的規則,幾乎沒有人敢打破,否則就是和全體同僚們為敵。翁同龢的開支,基本上就是依靠冰炭敬,能夠保證自己滋潤的生活。至於翰林院等衙門的官員,由於沒有什麼實權,因此幾乎沒有官員送冰炭敬。這些官員被稱為清流官員,清流有兩層意思。第一,這些官員們的地位都很高。第二,這些官員們實在沒有什麼油水。

本人不是歷史學家,不過是根據電視劇和一些清代歷史資料的情節做出猜想,故事為主,歡迎網友吐槽! 請關注頭條號:日堯居k古史!堅持原創。


日堯居


自秦始皇實行郡縣制後,歷朝歷代的七品縣令的工資都不一樣,總的來說,養活一家人沒問題,想娶個三妻四妾那就捉襟見肘了,所以自古以來就有清水衙門一說。

遠的不提,就以明清為例,明朝一個七品知縣,一年的收入就是一萬多斤大米,因為明朝給的不是錢,而是以米石來算的。到了清朝,縣令的俸祿從大米昇華成白花花的銀子,一個縣令年薪可拿40多兩銀子,外加幾百斤大米,收入相當於現在一萬多塊錢。四十兩多銀子,用現代的眼光去看的確不多 ,但在那時,也不算一個小數 目,相當於三四戶普通人家全年的總收入。

如果一個縣令不賭不嫖,讓一家人過上小康生活應該問題不大,即使如此,也會常常入不敷出。因為做為一個父母官,必要的應酬是少不了,總不能一直白吃白喝,自己該掏腰包時也必須掏掏腰包,再加上週濟一些窮人,打點打點上司,一年能落個二三十兩銀子就不錯了。因此,過去的縣令常說自己一年下來是兩袖清風,那可是真窮。



明朝的海瑞,清朝的于成龍,都是大名鼎鼎的清官,典型的窮縣令。他們一生不貪不腐,公正廉潔,過了一輩子窮日子才贏得身後名。大多數縣令都很難獨善其身,膽子小的小貪,膽子大的,就是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自古貪汙受賄都要冒很大風險,尤其遇上朱元璋、雍正這些皇帝,一旦被發現輕則掉頭,重則滿門抄斬。

所以,在古代當個七品知縣真的不容易。要麼兩袖清風,安安穩穩做官,要麼貪汙受賄,整天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


洛水清風


你難道沒聽說過!三年清知縣、十萬雪花銀的說法嗎?[what][what][what][what]也就是說一個七品的芝麻綠豆大小的小官一年在民間搜刮的民脂民膏平均數是三萬三千三百三十三兩三錢三釐的銀子💰啊![吐血][吐血][吐血][吐血][吐血][吐血][吐血]


羽化飛仙靈蛇昇騰


正式的官俸當然不多。

唐宋明時期各有不同,有全額髮放糧食,一半糧食一半銅錢,或者補貼官田,允許官員出租給佃戶收取租金。

以清代為例,正七品知縣只有45兩白銀和45斛糧食年資,分為春秋兩季發放。

這麼點錢財當然難以維持溫飽,更不要說一家人的正常開支與人情交往,聘請師爺僕人。

因此雍正時期搞養廉銀製度,以轄屬當地情況列支養廉銀,知縣每年400至1800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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