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如何看待溫州警方凌晨通報滴滴司機殺人案,客服兩度拒絕提供司機信息?


客觀來說,滴滴兩度拒絕將涉事司機與車輛信息提供給警方的行為是大多數互聯網服務企業的通行的做法。因為對於企業而言它們中的絕大多數根本沒有事急從權這個概念,有的只是呆板、教條的內部規定,而這種做法往往會將原本就十分寶貴的時間無情地浪費。

滴滴拒絕將信息提供給警方的理由無非基於兩點:第一、沒有辦法僅僅通過電話來核實民警的身份。第二、出於對網約車司機、乘客個人信息的“保護”。

這兩點理由從表面上來看十分的合理,完全挑不出任何的毛病。但是細思下來,這其實就是一種推諉與不負責任的表現,完全沒有將被害者的安危置於重要地位。

(遇難空姐的父親面對媒體的採訪痛哭流涕)

發生在三個月前的鄭州空姐遇害一案一度將滴滴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面對網上鋪天蓋地的負面聲音,滴滴用一場“教科書”式的危機公關順利地躲過一劫。

通過隊滴滴在處置類似事件的一貫套路進行分析,我們不難發現滴滴的所謂的“有責任、有擔當”的表演僅僅侷限在事發之後,用道歉加上高額的賠償凸顯自己對於遇害者的高度重視。只可惜,斯人已逝,用致歉與金錢顯然是無法挽回已經發生的一切。

對於如何保障用戶的人身安全,滴滴的做法僅僅是停留在口頭層面,而行動上卻絲毫不見。鄭州空姐遇害一案本應引起滴滴足夠的重視,並且進行反思改進自己的內部機制,但是滴滴卻沒有這樣做。如今當相同的事件再次發生之際,滴滴的表現又一次讓公眾徹底失望。

拒絕警方通過電話獲取涉案嫌疑人信息的事情我相信肯定不止滴滴一家企業幹過,事實上相同的事情支付寶幹過、微信幹過、還有各大銀行也幹過。這也是早些年電信網絡詐騙案件高發之際,警方鮮有能夠及時凍結嫌疑人賬戶的關鍵所在。

為了讓這些企業配合工作,警方不得不按照它們的要求派人出差到相關企業的所在地,按部就班地調取證據,等到事情辦好往往黃花菜也涼了。有介於此,近年來各地才先後設立了反詐騙中心,通過與相關企業的緊密配合提高了成功凍結被騙資金的概率,為一大群受害人挽回了損失。

詐騙之事就算相關企業不配合,最多也就是錢的問題,不會上升到死人的程度。但是滴滴出行作為網約車平臺則不一樣,一旦出現異常情況那麼用戶很有可能在下一秒就會遭遇不測,因此暢通與警方之間的溝通渠道是必須的。

如果說滴滴能夠在鄭州事件發生之後,主動與公安機關進行對接,建議有效的溝通渠道,那麼我想就此次發生的樂清女孩被害案件來說,被害者即便清白不保或許仍有獲救的希望。

有些人認為公眾不應該對滴滴過分的苛責,對於這種觀點我並不贊同。作為一家提供網約車服務的新興企業,滴滴只重利不重人。明明有條件、有能力事情做得更好,但是卻選擇了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如此做法不去批評不去譴責,難道我們還要對它寬容,給它褒獎嗎?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網約車平臺公司拒不履行或者拒不按要求為公安機關依法開展國家安全工作,防範、調查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技術支持與協助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滴滴拒絕向警方提供信息的做法與被害者的死亡有著緊密的關聯,然而事發後滴滴居然對外宣稱自己協助警方14小時快速破案,這種不知廉恥的表態是在嘲諷公眾的智商嗎?實際上,滴滴真正“協助”的對象不是急於救人的警方,而是喪心病狂的兇手!



通城丹妹


從5月份,滴滴司機殺害空姐到本月24日殺害幼師,僅僅相隔3個多月,同時出現在一個行業(滴滴平臺),實屬罕見,發人深醒,從中不難看出存在的許多問題。


第一,微博上的一些言論,網友們要分析著看。比如說這次案件民警接警後,表示"沒有車牌號,司機電話號碼不予立案"的說法應該相信公安機關的證實,這種說法確實沒有根據,網友質疑的警方在此案件中接處警不利可能主要就是這個原因。這一點我深信公安機關對如此重大命案不會這樣做,後來也證實了警方第三次接到了滴滴客服提供的車輛和嫌疑人信息後,採取了緊急布控,終將嫌疑人捉拿歸案。

第二,我認為,警方與滴滴平臺在勾通上存在一些問題,警方三次要求平臺提供該車輛信息,被拒2次。警方辦案滴滴平臺為何敢這麼做,平臺客服僅僅是為了保護駕駛員和乘車人的個人信息不被外洩嗎?這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滴滴平臺應無條件積極地予以配合,這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沒有推脫的理由。話說回來,為何第一次索要信息警察不提供警官證信息呢,為何不直接通過警方處警電話索要車輛信息,而要通過被害人親屬的電話查詢,這很容易給滴滴平臺造成一種事關不大的錯覺。以致於耽誤了92分鐘之多,當然,平臺客服是耽誤處警時間的主要因素,必須負主要責任。

第三、由於溝通不順,致使此案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拖延。受害人是24曰下午13時許上了汽車,據嫌疑人交待,下午14時50分實施強姦殺人,而滴滴客服最終將嫌疑人信息提供給警方是18:13分,此時,女孩被害己經過去了3個小時。被害女孩的朋友朱某某是下午4:22分到派出所報的案,顯然,女孩己經被害,其手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4:22分之前,警方稱並未接到來人和電話報警,所以說,警方是在這之後開始調查並要求滴滴平臺提供網約車信息的,如果是這樣,警方不存在處置不利問題,而是滴滴客服耽誤了民警辦案的時間。


(犯罪嫌疑人)

第四、很顯然,該滴滴平臺有著經營的重大失誤和不可推卸的責任,事後滴滴平臺稱用3倍的經濟賠償來補嘗受害人家屬,我想,補償完之後,該受法律懲處的要接受判罰,能不能再繼續讓你經營就很難說了,廣大網友一致要求要關閉這個平臺,我看有道理。因為,這個平臺專門傷害年輕美貌的女性,己成慣性,3個月前殺害空姐,3個月後殺害幼師。就在趙某某被害的前一天,也是這個滴滴司機,也是這輛車曾經加害過林女士,林女士機智地躲過一劫。事後,林女士向這家平臺進行了投訴,而平臺至今未給予反饋和處理意見,這樣的滴滴平臺,誰還敢去預約?


(犯罪嫌疑人駕駛的車輛)

另人費解的是,被害人遭受毒手前,下午2:15分左右,曾經給好友發出過“救命,搶救"的求助信息,如果好友接到信息後,馬上報案,警方立即採取行動,90分鐘內由可能將女孩救出來,然而……。


打開車窗看景色


根據描述:8月24日,20歲的浙江溫州樂清女孩,趙某乘坐滴滴順風車時,被司機鍾某強姦後殺害。警方曾三次向滴滴客服索要嫌疑人及車輛的信息,兩次被拒絕,要求提供警官證後,滴滴方才提供了相關線索,共耗時92分鐘。天啊!黃瓜菜都涼涼的了。

此慘案本應能避免,樂清女發現不對,曾給朋友發出求救信息,小趙的朋友七次向客服平臺要求提供信息,都被拒絕才報了警。由於滴滴公司的麻木、無知、套路式的回覆,再三的拒絕提供該車的車牌號與個人信息,拖延了時間,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慘案。讓人痛心,也為樂清女宛惜,更恨滴滴公司。為了掙錢不顧他人生命的公司,還不關閉,留它何用?

由此可以看出,滴滴公司裡是什麼貨色的人都有。大家都知道,滴滴公司覆蓋面大,人員眾多,又是一個網上平臺。有的是為掙錢,可也有的不是為掙錢。人員雜亂,規章制度不規範,整改管理不到位,投訴事件頻頻發生。作為一個企業,一個服務單位。是為人們提供方便,不能光想到掙錢,更重要的是保證乘客的人身安全,以致乘客滿意為宗旨。對自己的員工道德品質,以及車輛必須有嚴格教育與管理,否則就是失職,後患無窮。樂清女被害慘案就是說明。

根據樂清女被害案件,小編認為:滴滴公司以及客服應受到法律的嚴懲。就評一句道歉,高倍的賠償能挽回樂清女的生命嗎?這樣的公司還是關閉最好,免的使更多人受害。



Xyz薛玉重


根據題主描述,我個人認為這件事情滴滴平臺要負主要責任。之前也曾看到一個相關的報道,乘客在出事前呼救,滴滴平臺隱藏信息。直到乘客命歸西天,滴滴平臺才公開信息。

警方出警是需要真實的信息資料的,不然,像無頭蒼蠅一樣亂撞,出警還有什麼意義。當滴滴平臺客服向警方隱瞞嫌疑人及車輛信息時,警方怎麼出警,去哪裡找嫌疑人和車輛。而且“26日凌晨,溫州警方通報稱,經公安機關調查,不存在此情況。同時警方表示,民警曾3次向滴滴客服索要嫌疑人及車輛信息,兩度被拒,提供警官證後滴滴方才提供相關線索,共耗時92分鐘。”

通過這段描述,說明兩點:1.警方已經接到求救信息了,但是情況不明確,向滴滴平臺客服詢問。滴滴平臺隱瞞了事實真相,所以,警方得出的結論:“26日凌晨,溫州警方通報稱,經公安機關調查,不存在此情況”。2.乘客被害的事實公諸於眾後,滴滴平臺無法再隱瞞事實,才有了“民警曾3次向滴滴客服索要嫌疑人及車輛信息,兩度被拒,提供警官證後滴滴方才提供相關線索,共耗時92分鐘。”的結果。

從整個事件和處理過程來看,主要責任在滴滴平臺,不在警方。

滴滴司機殺人不是第一次了,各位還記得山東那位20多歲的空姐是怎麼死的嗎?那麼年輕的生命,一夜之間,說沒就沒了,誰來為這個年輕的生命負責,即是把殺害女孩的滴滴司機殺了,年輕的女孩也活不過來了。

滴滴平臺亂象恆生,為什麼不取締,還讓這個平臺保留著,還讓某些不良的滴滴司機繼續害人呢?

總之,如果沒有這個只知道賺錢,不好好管理的平臺,就不會有一個又一個的搭乘滴滴的乘客受害。

你說是不是?

歡迎朋友們一起交流探討!

【我是頭條號:牽住夕陽的手。因為喜歡文字在此與網友們相聚。感謝友友們!有評必回,誠信互粉。謝謝朋友們!】


牽住夕陽的手


滴滴整改都上哪去了?

一波未平,一波再現,人命關天,責任和良心,在哪?



1.滴滴客服、制度、系統,你們有嚴重拖延時間救援“罪過”

根據網友爆料,事發當天下午15:42分左右,受害者好友,趙謀向滴滴平臺發去求救電話,並在一小時內,多次向平臺瞭解最新進展,但是滴滴客服回答,一線客服沒權限,請您耐心解答,您的反饋我們會為您加急標紅。


2.滴滴客服拒絕警方調查犯罪嫌疑人信息兩次

一、警方介入,第一次被拒絕時間為16:41分,民警在於滴滴客服溝通時,表明了生份,希望得到順風車主的有關信息,這個時候客服是這樣回覆的,等待安全專家介入,要求請繼續等待。

二、17:13分左右,民警再次介入,客服回應,李謀13:00左右預約順風車在14:10分取消,並沒上次車,民警對此有疑問,接著再次瞭解車主有關信息,這一次還是被拒無果。

三:17:49民警再次經過跟滴滴客服溝通後,客服表示:需要兩名警察的警官證等相關資料,民警18:04分通過郵件方式發至滴滴公司,18:13分收到駕駛員,車牌等有關信息。

根據犯罪嫌疑人描述,14:50分左右,已經實施殺人強姦,並用匕首刺殺,後拋屍道路護欄邊的懸崖下。

總結:“滴滴”難道你只顧滴消費者錢,不顧滴消費者命嗎?


井底鳥叔


鄭州遇害空姐的血跡還沒有幹,僅僅不過三個月,浙江樂清又一個花季女孩在乘滴滴的順風車時慘遭殺害。

8月24日中午13點28分,在樂清虹橋鎮飛虹南路,女孩小趙上了犯罪嫌疑人鍾某的轎車,她本是去永嘉參加一次同學聚會,可誰能想到,等待她的竟是一場噩夢。



她參加這次同學聚會,除了室友還有10多個朋友,自一年前幼師畢業後,大家各奔東西,思念之情與日俱增。此次難得聚會,女孩興奮的一夜難眠,特意穿上新買的運動鞋。

13點30分,女孩在朋友圈中發消息說自己坐上開往永嘉的順風車。14點09分,女孩在微信圈中給朋友留言:我很害怕,司機師傅開的山路沒有一輛車經過!14點14分,女孩在微信圈中發出:救命、救命!四個醒目大字,這是她慘遭毒手前最後一次呼喊。隨後,手機關機,再難聯繫。

親友們接到女孩的求救,第一時間報警。警方立刻行動,要求滴滴平臺提供司機的車牌號及個人信息,誰知滴滴客服卻以保護客戶隱私為由,拒不配合,還心平氣和地勸報警人消消氣,說一個小時後會安排“上級人員”與“安全專家”聯繫家屬。

這時候,一分一秒對警方來說是解救的黃金時間,對女孩來說都是生的希望。然而,一個小時就這樣在客服漫不經心的語氣中白白的浪費了,女孩在此期間遭受著痛苦的蹂躪,而滴滴客服卻打著官腔,尋找各種理由推脫、搪塞。直到警方出世警官證後,滴滴客服才提供相關信息,此時,距報警時間已過去整整1小時30分鐘。



一切都太晚了,一切都無濟於事了,兇手正是在滴滴客服漫長的心不在焉的答覆中姦殺了女孩,一個花季生命正是由於滴滴客服的冷漠、不作為凋謝於荒郊野外。

更可恨的是,這位強姦殺人的司機已經不是第一次對女乘客起歹意了。就在女孩遇害的前一天,曾對乘車的林女士有過猥褻。林女士把他投訴到滴滴平臺,如果滴滴客服稍微用一點心,取消這位司機載客的資格,就不會有後來女孩被害悲劇的發生。

8月25日,天空下著傾盆大雨,這不是雨,是女孩哭泣的眼淚,她在無聲地控訴滴滴客服漠視生命,控訴他們唯利是圖的嘴臉。在樂清淡溪鎮一處偏僻的山坳中,年僅20歲女孩小趙的遺體被找到,她雙手都是血,兩腿被緊緊綁住,在泥濘的雨水中已經躺了30小時……

滴滴公司自成立以來,的確為人們出行提供許多方便。但不的不說,滴滴公司為了佔有更廣闊的市場份額,為了攫取更大的利潤,有意降低審核門檻,無視乘客安全出行,聽任大量低素質司機融於其中,為乘客的生命安全埋下隱患。鄭州空姐遇害後,滴滴進行了所謂的大力整改與提高入滴門檻。血的事實證明,他所謂的整改其實就是糊弄,所謂他搞門檻純粹是騙人的謊言 。如果滴滴再不壯士斷腕的進行徹底的變革,等待他的必失關門歇業,死路一條。


洛水清風


何止是兩度?一共拒絕的不下五次,客服一直在拖延,可以這麼說,滴滴順風車充當了“幫兇”的角色!

以下是我從網上收集正理的事發過程:




8月24日13時,20歲的溫州樂清女孩趙某乘坐滴滴順風車,從虹橋鎮前往永嘉。

14:09 小趙給朋友發微信,“怕怕,師傅開的山路,一輛車都沒有”。

14:14 小趙發出最後四個字“救命”“搶救”。

15:42 小趙好友在1小時內7次聯繫滴滴平臺,客服均回覆“請您耐心等待,您的反饋我們會為您加急標紅”。

16:22 朋友向永嘉警方報警。

17:35 家屬向樂清警方報警。

17:42 小趙好友要求滴滴平臺給出嫌疑人具體信息,被拒。

18:13 滴滴向警方提供車輛及車主信息。

8月25日

4:00左右 犯罪嫌疑人、滴滴順風車司機鍾某被抓獲。嫌犯承認自己強姦和殺死了女孩。

早上6點多 警方和救援人員發現女孩遺體。

我倒想問問,司機的信息,車牌號碼算什麼秘密?有什麼不能公佈的?求救信息已經轉發了,滴滴順風車居然還在拖延,拖延了好幾個小時才把信息告訴警方,如果滴滴順風車多一點真誠,少一點機械化的套路。這件命案說不定就能避免。

再多說一句:女人還是有必要學一點防身技能的,靠天靠地,靠親戚朋友,靠警方不如靠自己,畢竟他們不可能二十四小時保護我們。

比如在身上放一瓶防狼噴霧器或者利器。告訴朋友、家人所坐車的車牌號,最好拍照留存轉發。


太極雲飛揚


從這位客服人員的角度來說,他做得並沒有錯,因為公司的制度就是如此規定,但是從事情的結局來看,他和他所在的滴滴公司犯了大錯。


不管是滴滴還是銀行、通信運營商等涉及服務的行業,都設有客戶服務這樣的部門,其主要功能就是在為客戶服務的同時,接受各種投訴。而打開投訴電話的人,各個都是一肚子怒氣,個個都是要求客服人員馬上把他遇到的問題解決掉,作為接待員,客服人員很難對每個投訴者都能做到設身處地的替對方去考慮,儘快解決問題。

所以,這種套路式的回覆就成了他們最好的擋箭牌,這不僅是他們應付客戶最有效的方法——把問題責任轉移到客戶無法直接接觸到的其他部門,同時也確實是他們在職權範圍內能做到最大限度的工作。我也曾接過熱線電話,對於眾多的求助者,作為接線員同樣無法一一安排處理,同樣的也只能是套路式的進行回覆。


一個投訴件,該不該報警?該不該第一時間轉給上級領導?該轉給哪個級別的領導?對於普通的客服人員,他很難做出明確的判斷,一次次“騷擾”領導多了,可能自己要捱罵,可是如果都按照常規套路來處理了,很可能就出現了這次滴滴樂清女孩遇害事件中的情況,耽誤了最佳的挽救機會。

不管怎樣,這起事件中,受害的生命已經離我們遠去,滴滴也解僱了負責客服業務的一名副總,但這樣的客服機制不改變,僅靠換人是根本無濟於事的。


圖圖什麼


滴滴客服兩次拒絕警方的要求!這是一個相當令人憤怒和讓人恐懼的服務態度!人命關天,警方追查有關犯罪嫌疑人的一切活動軌跡與個人信息,都被滴滴客服果斷地拒絕了,實際上滴滴公司也有間接殺人的推脫不了的責任!警察的辦案要求都被無情地大膽地拒絕,可見滴滴順風車公司是一個什麼素質的地方了!用無情和冷漠一點也不為過吧。應該是滴滴客服在頭一次接到警方詢問要求時上報了,一級一級地拖拖拉拉地處理或上報,然後那皮球就來回踢啊!無視一個如花的年輕生命在呼救,在絕望中吶喊!這真是讓人寒意森森!九十二分鐘的拖拉啊!讓世人感受到滴滴公司領導層的無情與無能!這也是警方在追查吧,換了老百姓也就不知等多少年了!話又說回來了,假如滴滴公司能夠在第一時間配合警方調查?哪怕再提前一小時,或者幾分鐘,那位被害的可憐女孩子就有可能獲救!救人一命,自己也積德啊,同時也為自己家人積德啊!我們也相當地奇怪?為什麼滴滴公司拒絕向警方提供犯罪嫌疑人一切信息?難道有什麼見不得人的勾當嗎?


北國清雪


拒絕提供信息的經過:

  • 16時41分許,該所民警利用朱某某手機與滴滴客服溝通,在表明警察身份後希望向滴滴客服了解更多關於趙某某所乘坐的順風車車主及車輛的相關信息,滴滴客服回覆稱安全專家會介入,要求繼續等回覆。
  • 17時13分許,滴滴客服向該所民警反饋稱趙某某在13時許預約了順風車後已於14時10分許將訂單取消,並未上車。民警質疑上車後還可以在中途取消訂單,再次提出要求瞭解該順風車司機聯繫號碼或車牌號碼以便於聯繫,未果。
  • 17時36分用接警電話與滴滴平臺進行聯繫,平臺客服稱需3至4小時提供查詢結果,民警表示情況緊急後,滴滴公司同意加急處理。
  • 17時49分,滴滴公司回電稱需要提供介紹信以及兩名民警的警官證等手續,後民警於18時04分通過郵件發送至滴滴公司。
  • 18時13分,樂清警方收到滴滴公司發來的車牌(車牌號為川A31J0Z)及駕駛員信息。

滴滴的回應不得不說,自我打臉。

對此,滴滴對“為什麼沒有第一時間將車主信息提供給家屬”的問題作出釋疑:“由於平臺每天會接到大量他人詢問乘客或車主的個人信息的客服電話,而我們無法短時間內核實來電人身份的真實性,也無法確認用戶本人是否願意平臺將相關信息給到他人。所以我們無法將乘客和車主任何一方的個人信息給到警方之外的人,希望能獲得公眾的諒解。我們在接到趙女士親屬電話反饋後建議儘快報警,並在接到警方依法調證的需求後及時提交了相關信息。”

滴滴昨天回應為何沒有第一時間將車主信息提供給家屬,但是很顯然通過警方通報的信息來看:

  • 第一次警方表明警察身份之後,滴滴依然沒有提供任何信息給警方;
  • 第二次面對警方的再次索要車牌號信息,滴滴依然沒有答覆!
  • 第三次在警方利用接警電話索要信息時,滴滴依然沒有立刻提供!

這就是所謂的滴滴無法核實信息真偽,建議受害者家屬報警,然後接到警方依法調取證據就立刻提供。客觀事實上,警方多次表明身份索要信息,滴滴始終拒絕提供,可見滴滴的聲明中對該部分說了假話!

自空姐案之後,滴滴整改的措施都完美的被犯罪嫌疑人規避,然後滴滴又完美的避開了警方索要信息的要求,這一次意外,滴滴是真的想撇都撇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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