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髮指!網傳溫州一男子疑似情緒失控,猛擊他人頭部,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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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溫州龍灣錘子傷人事件,相當惡劣,多個版本:傷者家屬說是打人者與老婆吵架就發洩他身上;有人說是三歲熊娃把東西扔到水管裡,往下掉水管破裂把他店裝修損壞要賠償,雙方賠償無法達成。

所謂一個巴掌是拍不響的,人應該更多些包容,多些理智,也不知這位打人者(廣東人)是多少氣憤還是精神失常,把錘子帶在身上,應該也是提前準備好的,一個常人也不可能拿出錘子這樣砸人腦袋吧,當然暴徒也將會受到法律嚴懲。


網晶


從小看這是一件人心狹隘,道德淪喪的犯罪行為。往大了看,這其實是一種對法律的蔑視。大家應該都有感覺到,現在的人和公司正在慢慢的瞧不起執法者,到處言論攻擊著守護我們生活安全的執法者。或許執法者中有個別人的行為,確實不妥,但法律法規是公正的。只是人們正漸漸的淡漠法律法規,很多時候人們就真的覺得就算自己犯了罪,也可以像網上那樣稍微歪掉一些事實,然後剝去廣大群眾同情,讓他們給執法部門施加壓力,他們就不敢把犯罪分子怎麼著了,這是大部分犯罪分子的心理。

越來越多的人覺得自己很牛氣,把懟天懟地懟執法者當作一件值得炫耀的事,而旁人也會拍手稱讚。

這樣的社會是病態的,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而守護規矩的執法者,應該讓人們敬畏,監督執法部門的,有另外的機構,也應該另執法部門敬畏。

那麼如何能做到全都敬畏?

重法,重刑!

在現在的刑法力度上加強一倍!人性化管理只針對中小企業,這麼大一個國家,無人情可講。因為小愛無私,大愛無情。大愛無我似無情,很多人無法理解罷了。

還有現在的網上,確實太亂了,說話汙衊完全沒事,網絡暴力害死了多少人。所以,我們國家極有必要成立媒體責任制,還有網絡監控中心。

雖說言論自由,但在網絡上,絕對不可以言論自由,這是多少被害的人帶來的慘痛教訓。為什麼還有人覺得在網絡上可以言論自由了?

如有不正當行為,一經舉報,立刻封號待審,如果真的涉嫌網絡暴力,查到ID後,當地公安部門立刻對其他進行斷網處理,然後要求罰款,罰款後才能重新上網。

很多人不理解罰款這個事,為什麼無論什麼事老是罰款罰款的,就不能弄的別的嗎?

那我就想問了,如果執法部門不發你款了,拉你去勞動教育,你肯去嗎?還不是一句“又不是沒錢,多少錢我給你,不去勞動教育”這種話。不勞動教育難道還直接刑拘不成?

所以你們發牢騷的只看到事情表面,想找茬有一萬個理由。

重新說會溫州打人者,如果按照上面的法律法規規範的話,溫州打人者,男的必須死刑,要讓所有人重視法律,敬畏法律,才會去遵守法律,不然這種事情還是會發生。

話說過來,這幾年,這種事發生的少嗎?


外些


高層商品房開發商責無旁貸!


用戶5395851968


看來這人應該是精神異常了,怎麼看?就是一悲劇,畢竟不是正常人。


再起風雲8


理智的去看一件事情 要看官方發佈的信息 不要相信網上流言蜚語 兩個巴掌拍不響 都想想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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