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瑞安家長持刀殺害小學生,背後有何隱情?折射怎樣的社會現象?

雪山上的青青草


第一,任何所謂的隱情,所謂的內幕,都無法替弒童男子抹去哪怕一點點的罪惡,作為人,我們必須牢牢守住最最基本的人性底線,弒殺手無寸鐵的老幼婦孺,與禽獸無異,文明社會,在任何一個角落發生故意弒殺10歲幼童的行為,都應該被釘上恥辱柱,接受最最嚴厲的譴責。

第二,從法律層面的、社會層面、事件本身出發,最後弒童男子應該獲得怎樣的懲罰,那是需要法律本身作出最後的定奪。當然社會的反思,特別是該學校和老師的反思,甚至學校和老師在此事件中有沒有充當了“幫兇”,我們都要去思考。

第三,從事件的評論來看,我們的社會充滿了莫名其妙的戾氣,或者更應該把莫名其妙刪去,社會風氣中善與惡、愛與恨、美與醜的分明,這一最最基本的人性底線,似乎在我們身邊模糊起來。

最後,希望如此的悲劇永遠不要再發生!



奉法者弱則國弱


剛好這兩天我也在思考本案的發生到底跟目前社會的那些事情會有隱秘的關聯?家長是不是過度介入孩子的玩鬧糾紛中了?老師是不是越來越不敢教育了?網絡中的暴力言論是不是有誤導的嫌疑?社會中存在的怨氣讓孩子糾紛成為情緒的發洩口?

本案的最新報道

男孩方父母向媒體曝光了他們與女孩父母的微信聊天記錄。從聊天記錄中看,雙方溝通還是心平氣和的,男孩母親也是一再的道歉,而且男孩父母也同意了女孩父親的要求:男孩在全班同學和老師面前公開道歉,看上去還是非常的和諧的。

但是,我相信後面一定還是發生了一些其他的事情,不然我沒法解釋為何“隔一天後,女孩父親就持刀將男孩殺害”,因為從和諧的溝通到血案的發生,這突然的變化不會是無緣無故的

也有網友爆料說,老師不同意男孩在班級裡公開道歉。我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是如果是事實的話,我不太理解老師的做法。既然雙方家長已經協商好了,為何不願意做個和事佬呢?希望警方能公佈更多的真實信息。

本案的發生折射出的社會現象

為什麼一件原本不大的、很普通的孩子糾紛事件卻演變成了人間悲劇?害了兩個孩子,也害了兩個家庭?這跟目前我們社會中的哪些問題會有一定的關聯?我自己有以下幾個感受:

1.家長是不是過度介入了孩子玩鬧產生的糾紛?

現在的孩子都是每個家庭的寶,深怕受到一點點傷害,這一點我自己深有體會,比如有一次我兒子從幼兒園回來,臉上有一點劃破了,真是覺得心疼不已。後來向老師瞭解,是兩個孩子之間的玩鬧,不小心碰到了。其實,我兒子跟那個孩子之間反而是很要好的朋友,但也經經常吵架,不過上午吵完,下午可能又勾肩搭背了。

所以我那時就在想,我們做父母的是不是過於緊張了,假如我們因為一點點小事,就介入孩子之間的糾紛,會不會讓事情更麻煩,一方面覺得小題大做,另一方面是不是也會影響到其實本身比較和諧的同學關係?

如果讓其他家長覺得,我們是這樣一對斤斤計較的父母,會不會沒有小孩跟我們孩子一起玩了?我想,這個問題非常值得大家思考,因為現在的父母疼愛孩子的方式,已經完全跟我們自己的父母不一樣了。

當然,我不是說對孩子遭受的“傷害”放任不管,如果是比較嚴重的或者經常性的一些傷害,我們家長是要積極介入的,不然對孩子可能會產生長期的生理和心理的影響。

2.老師在處理孩子糾紛的時候,是不是少了一些勇氣?而家長又少了一份信任?

老師,一直是國人最為尊敬的一個職業。但是最近些年,我覺得老師這個職業也發生了一些變化。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老師越來越不敢管孩子了,導致出現孩子糾紛的時候心理上會出現退縮。不敢管孩子的原因是,老師分不清楚哪些是合理的教育方式,哪些不是合理的教育方式,一出事情,老師不管做得對不對,迫於輿論的壓力都會成為犧牲品。所以,老師害怕了。

我建議,我們應該立法保障老師合法的教育權利,因為當老師都沒有教育的勇氣的時候,這個民族算完了。

在本案中,老師到底做了什麼?校方到底做了什麼?也一直沒見新聞報道。

第二、老師的形象越來越像個“商人”,家長對老師發自內心的信任感和尊敬都少了,取而代之的是用金錢和權利來換取老師的照顧。這種情況導致的結果就是,很多家長認為老師“越來越不公平了”,在我們家長的潛意識中,誰送的禮多,誰的父母有權力,已經成為很多老師心目中的“公平稱”,所以在遭遇孩子糾紛時,老師的“影響力”也在下降。

實話實說,現在的家長更多的都是面上的“尊敬”,因為畢竟孩子在老師手裡,背地裡都是一些負面的評價,從網上的輿論就可以感受到。但是,我依然相信大部分老師是合格的,只是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又是一個很深的話題!

3.“網絡中的暴力傾向”是不是對暴力犯罪有一定的心理暗示?

一發生不公平的事情,網絡評論中“喊打喊殺”的言論點贊人數都特別的高,此時人人都向往“快意恩仇”的江湖歲月,會不會有些缺乏情緒控制力和是非判斷力的人就受到了影響呢?

其實,很多人在網絡上“喊打喊殺”,無非是發洩情緒而已,真到了現實中,大多數人都是“老老實實”的,可是有的人卻把這個當做了行事規則。

4.社會中存在的“怨氣”很大,家長的報復心理是不是更強了?

貧富差距、住房壓力等各種生活壓力,像幾座大山一樣壓在大多數人的心頭,這種社會的怨氣越積越多,會不會孩子糾紛恰好變成他們情緒的發洩口了?我想也應該是有一定的關聯的。

以上是我個人的感受,不一定對,但是很真實!

保道,乃保險之正道也!做你保險路上的守護者,為你找坑防坑!

保道手記


警方明顯在帶節奏引導言論。一個通告既然都有空寫“(傷勢輕,未就醫,正常上學)而心生怨氣”了,說明已經經過初審,基本瞭解事情全過程了,那麼為什麼就不能多介紹一下林某與男孩父母及校方是否有過溝通,並得到怎樣的回應呢。男孩父母是積極對待、道歉還是漠視、甚至侮辱呢?我不信沒有任何溝通,一個成年人在三天後(週三發生摩擦,週五殺人)直接殺人,這不符邏輯。這無關對林某的定罪,卻事關以後類似事件的當事各方如何處理事情。請警方儘快公佈真相及真相之全部。


文無第一1


這事不那麼簡單,背後一定有大的恩怨。兇手為什麼要報復,估計,是死者一方父母態度不友好,徹底傷了兇手的心,讓他以命相拼。一個人不到絕望之時,是不會亂開殺戒的。說句真心話,自己也是個衝動性的人,遇到不公平,子女受到傷害,對方態度又蠻橫,又仗勢欺人,自己會動殺心的。畢竟,現在有些事是靠法制解決不了的,只有事情鬧大了,才會有人去關注。我覺得兇手不是一時衝動殺人,而是他受到了巨大的刺激,才去行兇殺人的。凡事都有因果,如果沒有仇恨,哪來的血案。如果說死者父母一點沒有錯,恐怕沒有人會相信。


楊波


首先很悲痛,學校有責任,家長有責任,如果女孩給老師說了,老師沒作為,老師就有一部分問題,當然女孩家長這這種做法超出了一個正常家長,正常人的做法,思想嚴重變態,喪心病狂,手段殘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退一步說,兩個成年人在一起發生矛盾,都不會用這種野蠻的手段,更何況一個10歲的未成年人,直接用刀殺了,太讓人無法接受,當然這個事可以說是可以避免的,也不可以避免的為什麼說可以避免,女孩給班主任說,班主任及時調節,約談雙方家長溝通,就可以避免這個後果,不可避免就是女孩的家長這種思想,做法,手段不可避免,他遲早要殺人滅口的。最新消息,男方家長向女方家長道過謙了,但是後果還是發生了,這件事很嚴重,變態,惡劣,殘忍,必須嚴懲,才能給新時代社會發展一個良好的環境…


張超717


我對孩子的要求是:不攀比、不奢侈浪費。有自信不驕傲、不自卑,不段總結反省而不斷提高自己。另外就是有愛心、有責任心,有危機意識、不染惡習。拿得起、放得下能承受打擊。至於你的遠大理想和人生目標,你學好本領,自己努力去實現!(扯得有點遠)

那麼同學之間要相互幫助、友愛。良性競爭,多交朋友。但如果在學校,有同學無緣無故打你。你的應對方式是:第一次擋住、第二次再擋住,第三次“嘭”的一直拳!(他還真的用這個方法對付了一個父母沒什麼時間管教的男同學,現在他們倆卻成為了好朋友。)

我崽現今也讀四年級,在我看來他們還非常的單純。而且班上有很多“大臉妹”,基本上是女生更兇更霸道,男孩子達成共識,會主動讓著她們。

此事不管是對方孩子一次還是多次欺負到兇手的女兒,但我覺得如果方法得當,這件事完全可以得到大家都比較滿意的結果。可他卻選擇瞭如此偏激的近乎復仇的瘋狂做法—瑞安男子殺害女兒小學同學:孩子被割喉 背部中數刀。

兇手的一時衝動固然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但他無法再照顧好女兒,也同時毀了自己和孩子的一生。

我覺得我孩子學校的一些做法可以很好的讓孩子和孩子家長更好的溝通和解決一些問題。我們有統一的家長QQ群,微信群。家委會也會經常組織一些集體親子活動,每個同學的家裡,都有一冊全班同學家長的電話號碼簿。真心希望如此悲劇不再重演!


zuo288


如果沒有精神病,殺人者肯定不對。孩子之間打鬧很正常,罵下也行,給兩個巴掌也行,把人殺了就是恐怖分子了。如果大家這樣幹,那就天下大亂了。大家以此為戒,自己孩子要管好,不要隨便欺負別人,自己實在管不好的,讓對方家長抽自己孩子幾個巴掌也行。我就碰過這樣事,自己孩子老是被一個孩子欺侮,我當著對方家長和老師的面,責問對方家長管不管,得到對方家長沒法管的答覆後,衝上去連扇五個巴掌,警告如果再打我孩子,我見一次打一次,後來就不敢欺侮我孩子了,有時別人教效果更好,但千萬不能下殺手。


小白兔108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只是學生與學生之間,特別是男女同學之間,要杜絕無故打鬧,男孩比女孩更調皮!學校和老師耍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控!只是這個小女孩的父親丶為什麼偏對曾經(是否多次丶且不賠理)傷害過自己的女兒、的小男孩痛下殺手!已經不是過去家庭子女多,人命賤,同學之間可以經常隨便打鬧的時代了;現在多是獨生子女的家庭,傷都傷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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