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男子高鐵上伸“鹹豬手”被抓,竟叫囂“誰讓她穿有破洞的褲子”,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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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種公然猥瑣,真應該剁了他那雙罪惡的鹹豬手,被抓了,還不知道羞恥,說的那個趾高氣昂,說的那麼理直氣壯,人家穿破洞的褲子難道有錯嗎?就應該被猥瑣,在公共場合,如此不要臉,如此行跡,必須不能容忍,當然,不是說找人真剁了他的手,一定要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不被傷害。



據悉,在溫州的一高鐵上,一女子穿破洞褲子,突然感覺旁邊的男子摸了一下自己褲子破洞處,女子當時以為是不小心,於是側了一下身體,誰知男子以為女子默認,竟然無恥的用手去拉女子褲子上的拉鍊,這下女子可知道這不是不小心,而是故意猥瑣,於是趕緊拍個證據,並制止男子,誰知男子竟然無恥的大聲嚷嚷,說誰叫女子穿破洞的褲子,就算摸了也沒事,後女子報警,隨後男子被溫州南站民警以涉嫌猥褻他人被拘留五日的處罰。


真是自作孽,不可活,這個男子被處罰也是他咎由自取,這是他無恥行為的懲罰,如此厚顏無恥之人,就是社會的敗類,垃圾,猥瑣女子還說的那麼理所當然,真是壞到了骨子裡。

在此也提醒各位女性朋友,天氣熱了,穿的少了,免不了被一些無恥男子猥褻,如果碰到這種情況,莫要忍氣吞聲,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如果你不去制止,那些猥瑣男還以為你是默認,會得寸進尺,不然會被傷害。


珞珈評論社


事情大概經過如下:

5月4日晚8時許,G7545次列車停靠在溫州火車南站,車上列車與乘務員帶一名男乘客和一名女乘客找到車站派出所民警餘警官,稱這名女乘客在車上被這名男乘客“欺負了”。 經調查這名男乘客姓沈,今年40歲(台州人),女乘客20歲,兩人都是在溫嶺站上車前往溫州。女乘客告知民警,她坐在靠窗的位置,當天,她穿了一條有“破洞”的牛仔褲,途中她感覺到鄰座男子的手在觸摸她牛仔褲“破洞”處的大腿,立即便將腿往裡面縮了一下,並將身子側了過來,換了一個坐姿。



沒想到該男子又翹起了二郎腿,用手觸碰她牛仔褲拉鍊處,她立即手機拍下了照片,然後起身離開座位,去找列車長尋求幫助。列車長在乘務員的幫助下將該男子控制住,到溫州火車南站後報警。 起初,沈某不承認此事,但在女孩提供的有力證據下,沈某沒有一絲羞愧,反而大聲嚷嚷,表示小陳穿這樣有破洞的褲子,就算真的摸了也怪不得他。

“我看她被摸了也沒反應,又沒有拒絕,當然覺得她自己也是願意的。”於是,他就變本加厲,往小陳牛仔褲的拉鍊處摸過去。 “這個不是猥褻,我頂多就是摸了她幾下!”直到最後,沈某依然堅持自己的行為沒有那麼嚴重。


警方對沈某涉嫌猥褻他人的行為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點評:看完新聞報道,真的不服不行,這個世界上,還有如此奇葩事情,還有如此無賴和不要臉的人,都40歲的人了,還不知廉恥,你不是年輕時候,青春衝動期,而是中年男子,即便荷爾蒙比較厲害,你也不能在廣庭大眾下,幹這種猥褻的事情,說白了,就是精蟲上腦,我覺得拘留5日有點輕了,他至今都沒有悔改,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覺得問題不在於他,而在於女孩穿破洞褲子,和女孩沒有反抗,你看看他是什麼神邏輯啊,基本的禮義廉恥都沒了,應判他個三五年,或者十年八年,好好反省。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人家女生有穿著性感的權利,但並不代表你有隨意猥褻的權利。對於這種在公共場合隨意猥褻女生的齷齪之徒,就該受到法律嚴懲,讓拘留所內的“純爺們兒”教他做人。

據報道,5月4日,浙江溫州。20歲女子乘高鐵被鄰座4旬男子猥褻,男子先用手觸摸她牛仔褲破洞處的大腿,女子側身避讓,男子又把手伸向她褲子拉鍊處。
面對猥褻,女子並未選擇忍讓,而是立即用手機拍照,然後找列車長求助。最終男子被行政拘留5日。




讓人大跌眼鏡的是,在接受民警訊問時,在被問及為什麼要明目張膽地猥褻女生時,男子竟然理直氣壯地說:“誰讓她穿條有那麼多破洞的牛仔褲?這不就是在明確表示,讓男人都盡情去摸嗎?”
活了這麼多年,我還是第一次聽說這樣的猥褻理由,敢情人家設計師精心設計的潮流牛仔褲,就這樣淪為了猥瑣男伸鹹豬手的藉口了。我想,穿破洞牛仔褲是女生展示性感和追求潮流的表現而已,這應該是眾所周知的事實。所以,男子的這番論述完全就是胡說八道和推卸責任。

既然他這麼地不知悔改,就讓他在拘留所裡,好好接受教育改造吧。


冰焰


只能說男子的辯解既不能給自己脫嫌,反而只是將自己的醜惡嘴臉再一次展示出來而已,如果按照男子的邏輯,破洞牛仔褲就可以明目賬單的猥褻的,那大街上那麼多店鋪是不是可以隨便進去拿錢?夏天了,姑娘們要多留心免得被不法分子揩油。<strong>

事情梗概:

小陳感覺到沈某的手碰到了自己牛仔褲破洞處裸露出來的大腿皮膚上。正在玩手機的她以為沈某是不小心的,便側身換了一個姿勢,並沒有在意。誰知道,沈某蹺起了二郎腿,直接把手伸向了小陳牛仔褲的拉鍊處。小陳心裡一驚,這才發現不對,趕緊打開手機相機,拍下沈某猥褻她的這一幕。當小陳拿出照片後,沈某沒有一絲羞愧,反而大聲嚷嚷,表示小陳穿這樣有破洞的褲子,就算真的摸了也怪不得他。

目前的處理結果是沈某因為在公共場所實施猥褻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溫州南站民警對沈某涉嫌猥褻他人的行為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對於這樣的處罰我覺得也算是公道,只是結合這個案例還是需要提醒廣大女性同胞們,夏日身著清涼衣服的同時不要忘記自我保護,在公共場所發現由鹹豬手的應當立即呵止,同時應當報警交由公安部門處理,切不可同本案當中的小陳這樣,因為一開始的容忍導致男子更是變本加厲甚至直接去拉拽拉鍊。


麋鹿說法


應以誘騙罪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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