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很多市民逐漸養成了喝酒找代駕的好習慣,但有時候這代駕司機也會“坑”你一把。
19日晚,陳先生在禪城區某餐廳小喝兩杯後,通過手機APP叫了代駕。隨後,代駕司機沈某與陳先生取得了聯繫,並駕駛陳先生的汽車前往目的地。
當沈某載著陳先生行至順德區樂從大道路段時,被正在設卡檢查的交警截停。陳先生心想幸好叫了代駕。但是,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交警對代駕司機沈某進行酒精快速呼氣檢測,酒精快速檢測儀閃爍紅燈!!!
此時,坐在後座的陳先生更是傻眼了,沒想到代駕司機竟然也喝了酒......!!
厲害了我的哥!佛山交警查獲全市首例代駕酒駕案例!“代駕也酒駕”這一幕竟在我們大佛山真實上演了!
最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1款的規定,代駕司機將面臨被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沈某悔不當初!其表示自己抱著僥倖心理,只是早上喝的酒,以為休息之後就沒事了,於是晚上出來做代駕攬活,沒想到自己還是難逃法網!
溫馨提醒
佛山公安交警部門將堅持對涉酒駕駛行為零容忍的態度,不斷加強查處力度,並提醒廣大市民: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不要抱有僥倖的心理。
●不要以為喝酒後休息完就沒事了,酒精在人體內的代謝速度是有限的,在喝酒後至少10-20小時後才能開車,大量飲酒後,24小時內也別開車!因此,廣大司機不要以為感覺自身的酒散了就能開車,這種情況還是有可能被查出酒駕的,尤其是晚上喝完酒後第二天開車上路的朋友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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