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醉酒後明明找了“代駕”最後依舊付出“代價”

揚子晚報網8月14日訊(通訊員 周佳磊 記者 於蘇雲)喝了酒就找代駕已是常識,近日,崑山一男子酒後明明已經找了代駕,但是,當他送完友人,發現距家只有3公里了,便讓代駕離開,自行開車回家了。沒想到,就在這3公里內,他卻出了交通事故。

2018年8月5日凌晨4時,城東中隊接到報警稱,東城大道景王路路口轎車和吊車發生追尾,無人員傷亡。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往現場找到駕駛員戴某,剛一靠近就有一股濃烈酒味從戴某身上傳來。民警懷疑是酒後駕駛,隨即對戴某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測試,發現戴某酒精含量是68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

經調查,2018年8月4日晚,戴某在蘇州一家大排檔和幾名同事一起喝酒,直到凌晨兩點多才散場,之後戴某叫了代駕將車從蘇州開回崑山。送完同事後,戴某發現,距離自己居住的小區只有3公里,自以為沒喝多的戴某就讓代駕回去,要自己開車回家。不曾想,在開車回家的路上,戴某不自覺地打起了瞌睡,在行駛至東城大道景王路路口,戴某直接睡著了,但是,油門卻在腳下一直踩著。直到巨大的撞擊聲傳來,戴某突然驚醒,發現和前方的一輛吊車發生追尾。

在勘查完現場後,民警便帶戴某去醫院提取了血樣。經醫院鑑定,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56mg/100ml,屬飲酒駕駛,戴某需要承擔事故全部責任以及雙方車輛損失。最終,戴某被處罰款2000元 及暫扣駕駛證6個月處罰。

戴某在最後三公里的付出的“代價”遠比“代駕”要大的多,警方提示,駕駛員一定要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編輯:王育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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