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駕駛證被吊銷還幫朋友「代駕」 寶雞被查

寶雞新聞網訊(記者 張超)10月20日16時許,寶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交大隊西寶中隊民警在寶雞收費站執勤時,發現一輛白色豐田牌越野車突然在距收費站50米左右處停車,車上駕駛員位置下來一名黑衣男子,很匆忙地坐在了副駕駛位置,隨後車輛起步駛入收費站,民警將這一切看在了眼裡。

“醉駕”駕駛證被吊銷還幫朋友“代駕” 寶雞被查


指揮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時,民警發現車內副駕駛座位上的男子神色慌張、滿臉通紅,民警要求其出示證件下車配合調查,男子堅稱自己著急出門將證件落在了家。民警在詢問其是否駕駛過車輛時,男子雖然矢口否認,連忙搖頭,但還是忍不住還小聲詢問交警,“這要罰多少錢?”一路民警對他講解法規,另一路民警調取了監控視頻資料,面對證據,男子才不得不承認駕車事實。

原來,當日該男子邊某某和朋友李某某從甘肅省平涼市出發,來寶雞辦事。他的駕駛證在2014年因醉駕被甘肅省交管部門吊銷,還被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兩個月,現屬於無證駕駛狀態。這一路上都是朋友李某某在開車,李某某開車行駛至隴縣服務區時,他見李某某有點累,便主動提出幫忙開一會。李某某雖然曾聽說其的駕照被吊銷,但礙於情面也同意了,沒想到被寶雞交警逮個正著。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民警介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民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們:酒駕、醉駕、無證駕駛屬嚴重違法行為,而將車交給“無證”人駕駛也將面臨嚴厲處罰,一旦發生嚴重後果也將承擔相應責任。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千萬不要抱著僥倖的心理去觸碰法律的底線,罔顧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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