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找“代駕” ,純屬坑舅哥

眾所周知,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南漳男子許某與大舅哥楚某喝酒後,讓楚某駕駛自己的三輪摩托車載著一家人上街購物,被交警查獲,可謂是“實力坑舅哥”。

3月15日下午,南漳縣交警大隊民警在城區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時,查獲一輛三輪摩托車,該車貨廂載有3名婦女和3名幼童,大人們均未佩戴口罩。駕駛員楚某無法出示駕駛證,且臉色泛紅,說話帶有酒氣。民警一方面對其進行酒精檢測(結果為20.1mg/ml),一方面利用警務通對其信息查詢,發現楚某不但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行為,還沒有駕駛證。

原來,楚某駕駛的三輪摩托車是妹夫許某的,由於疫情管控在家憋了近兩個月,剛解封就來到了妹夫家吃飯,期間兩人喝了點酒。飯後一家人都想上街去買東西,許某覺得自己喝了酒,駕車害怕被查,而楚某隻喝了一瓶啤酒,儀器檢測不出來,便讓楚某駕車載著家人上街了,不料被民警查獲。

民警依照相關法規,對楚某無證以及酒駕的違法行為作出了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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