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很多市民逐步養成了喝酒找代駕的好習慣
但有時分這代駕司機也會“坑”你一把
19日晚,陳先生在禪城區某餐廳小喝兩杯後,通過手機APP叫了代駕。隨後,代駕司機沈某與陳先生取得了聯繫,並駕馭陳先生的轎車前往目的地。
當沈某載著陳先生行至順德區樂從大路路段時,被正在設卡查看的交警截停。陳先生心想幸虧叫了代駕。但是,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交警對代駕司機沈某進行酒精快速呼氣檢測,酒精快速檢測儀閃耀紅燈!!!
酒精呼氣檢測結果顯現,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到達73mg/100ml,歸於酒後駕馭
沈某當場被抄獲!此刻,坐在後座的陳先生更是傻眼了,沒想到代駕司機居然也喝了酒......!!
厲害了我的哥!佛山交警抄獲全市首例代駕酒駕事例!“代駕也酒駕”這一幕竟在我們大佛山實在上演了!
終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1款的規則,代駕司機將面臨被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暫扣駕馭證6個月的處分。
沈某悔不當初!其表明自己抱著幸運心思,僅僅早上喝的酒,認為歇息之後就沒事了,所以晚上出來做代駕攬工,沒想到自己仍是難逃法網!
溫馨提示
佛山公安交警部門將堅持對涉酒駕馭行為零容忍的情緒,不斷加強查處力度,並提示廣闊市民: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不要抱有幸運的心思。
不要認為喝酒後歇息完就沒事了,酒精在人體內的代謝速度是有限的,在喝酒後至少10-20小時後才幹開車,大量飲酒後,24小時內也別開車!因而,廣闊司機不要認為感覺本身的酒散了就能開車,這種狀況仍是有可能被查出酒駕的,尤其是晚上喝完酒後第二天開車上路的朋友牢記!!!們在線,人們需求承受教育,不要拋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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