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9 深圳市中金嶺南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更換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深圳市中金嶺南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4月24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7年1月10日核准的《關於核准深圳市中金嶺南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7]64號),核准公司非公開發行不超過16,661.43萬股新股。2017年7月,公司完成了該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新增股份登記及上市事項。公司聘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君安證券”)擔任保薦機構,持續督導期至2018年12月31日。鑑於公司2017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尚未使用完畢,國泰君安證券對公司尚未使用完畢的募集資金仍履行持續督導職責。

公司於2019年12月3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局第十九次會議和2019年12月27日召開的2019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相關議案。由於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相關事項的需要,公司已與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建投證券”)簽署了《深圳市中金嶺南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作為發行人)與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作為保薦機構和主承銷商)關於深圳市中金嶺南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之保薦與承銷協議》(以下簡稱“保薦與承銷協議”),聘請中信建投證券擔任公司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保薦機構和主承銷商。中信建投證券是依法成立並經證監會註冊登記的專業證券經營機構,具有財務顧問、證券承銷及保薦、資產管理、證券經紀、證券投資諮詢顧問等業務資格。

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公司因再次申請發行證券另行聘請保薦機構,另行聘請的保薦機構應當完成原保薦機構未完成的持續督導工作。因此,自公司與中信建投證券簽署《保薦與承銷協議》之日起,中信建投證券將承接原國泰君安證券對公司2017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尚未使用完畢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持續督導工作,中信建投證券委派保薦代表人龍敏女士、龔建偉先生負責具體的持續督導工作。龍敏女士、龔建偉先生簡歷詳見附件。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嶺南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年1月10日

附件:

保薦代表人簡歷

龍敏女士:研究生學歷,保薦代表人,現任中信建投證券投資銀行部總監,曾主持或參與的主要項目有:英可瑞IPO、銘普光磁IPO、科士達IPO、乾照光電非公開發行、天潤控股非公開發行、海印股份資產證券化項目、國科控股可交債項目、沃森生物中票等項目,還參與耐威科技(300456)改制輔導、雷柏科技(002577)改制輔導等項目。

龔建偉先生:研究生學歷,保薦代表人,現任中信建投證券投資銀行部高級副總裁,曾主持或參與的項目包括:華鋒股份IPO、天華超淨IPO、華儀電氣非公開、人福醫藥非公開、晨鳴紙業非公開、聖達生物可轉債、零七股份重大資產重組、穗恆運重大資產重組、天潤數娛重大資產重組、我愛我家重大資產重組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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