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原市長李澤中被訴 或涉及早年百億元國資虧損案

時隔一年,被帶走調查的廣東省珠海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李澤中有了最新消息。

珠海原市長李澤中被訴 或涉及早年百億元國資虧損案

據高檢網通報,日前,李澤中(正廳級)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中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澤中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李澤中,聽取了委託的辯護人意見。

據中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9年至2017年,被告人李澤中在擔任廣東省廣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下稱廣晟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黨委書記、董事長,珠海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身為國有公司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經鑑》注意到,今天,距李澤中落馬剛滿一年。

2017年9月2日,廣東省珠海市委副書記、市長李澤中被查。據悉,李澤中在珠海市長的任上剛剛滿3個月。此前的5月16日,廣東省珠海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舉行,大會補選李澤中為珠海市人民政府市長。

對於李澤中落馬被查,坊間傳言與其執掌廣晟公司有直接有關。最高檢的通報似乎印證了此說法。

2017年3月,李澤中出任珠海市委副書記、珠海市代市長,他此前的職務為廣晟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值得一提的是,在李澤中出任(廣晟公司)總經理期間,曾榮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

資料顯示,廣晟公司是廣東省屬大型國企,主要從事有色金屬工業、電子信息產業、酒店旅遊業、工程建築房地產業等業務。廣晟公司控股或參股中金嶺南(00060.SZ)、廣晟有色( 600259.SH )、風華高科(00636.SZ)、佛山照明(00541.SZ)、東江環保(02672.SZ,00895.HK)和國星光電(02449.SZ)等多家上市公司。

對於的李澤中被查,有業內人士表示,廣晟公司早年間一筆虧損數額高達百億元的對外投資上報至廣東省國資委及廣東省政府,隨後廣東省方面隨即啟動了追責程序,李澤中受牽連因而被查。

事實上,就在李澤中被查前,廣晟公司多名高管接連出事落馬。可查的資料顯示:自2014年9月起,廣晟公司原總經理鍾金松、原董事長李進明、原副總經理謝亮等高管先後接受調查。到了2016年3月,該公司原董事、黨委委員賀邦富又被採取強制措施。

“為了一個項目,為了感謝你給你500萬,你先拿去用,我當時心裡一聽也嚇一跳,數額比較大,行不行啊,他說沒事你拿去吧。既然他要給,我先拿過來做點項目。”以上,是該公司原總經理鍾金松的一段話。

鍾金松落馬後,廣東黨風曾這樣剖析:“鍾金松既是一名國企老總,又是一名廳級幹部,亦官亦商,同級紀委不敢、不能監督,上級紀委又鞭長莫及。擔任廣晟公司總經理期間,在業務工作上大權獨攬,水潑不進,針插不進,企業紀委監督成為擺設。”

出了鍾金松的問題後,2015年,廣東省委巡視組進駐該公司。不過,“阻力擋道、壓力撲面”。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該公司內部盤根錯節,系統性腐敗問題沉積已久,巡視尖刀一再面臨“插不進去、深不下去”的困境,說情的、威脅的、施壓的、公關的、對調查實行軟抵抗的問題不斷湧來。

隨著調查深入,暴露的問題越來越多:有領導幹部授意讓特定人員中標、通過虛增投資成本謀取私利;有民企“空手”入股無償獲利;也有資產轉讓不經評估或“貴買賤賣”;經濟損失數千萬乃至數億元,令人瞠目結舌。

媒體調查發現,李澤中案還涉及到廣晟公司原董事長李進明。2017年8月,李進明被帶走。

十天前的2018年8月24日,李進明(正廳級)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由中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版權信息:《經鑑》文章部分內容綜合政治圈、財新雜誌以及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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