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我市對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信訪案件(第十二批次)辦理情況進行通報

我市對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信訪案件(第十二批次)辦理情況進行通報

我市對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信訪案件(第十二批次)辦理情況進行通報

6月12日,

省協調聯絡組向我市轉辦第十二批次,

共9件舉報案件,

已辦結9件。

  • “一是長青鄉海雅村有兩處砂場,砂場的業主馮某某、邵某某於2012年4月1日霸佔養殖水域灘塗採砂,2012年4月1日至2015年7月1日期間,開採了近300萬立方米砂,留下了一個面積300畝、10多米深的大坑,破壞30餘畝柳條子和近1萬株柳樹、楊樹,導致嫩江的主河道斷流,原齊建大壩被衝倒,水土流失嚴重。目前雖已停止採砂,但還有人在向外拉砂子。舉報人向區國土局及水務集團反映未果,要求抓緊調查處理此問題,責令砂場業主恢復原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該村原有4-5處砂場,如需尋找此2處砂場,可以找當地水務局。二是富拉爾基區鐵路橋往東共有5家砂場,每天24小時抽砂,每家都有7-8條抽砂船,只要督察組到現場,砂場就假裝停產或者拆設備,待督察組走後就會繼續採砂,水務局與國土資源局包庇上述砂場。”


    經調查,該舉報案件情況不屬實。

  • “一是2013年以來甘南鎮富裕村五屯村民井某某將75畝草原開墾為耕地,舉報人曾於2016年向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鄉政府在網站上公佈稱此情況不屬實,舉報人稱該問題確實存在,要求進一步查處。二是三名張姓村民在富裕村五屯附近,開墾三十畝耕地,毀樹五百餘棵,村書記包庇三人的違法行為,舉報人要求恢復草原補種樹木。三是富裕村燒荒嚴重,汙染空氣,村書記稱不管此事。”


    經調查,該舉報案件情況部分屬實。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2013年以來甘南鎮富裕村五屯村民井某某將75畝草原開墾為耕地,舉報人曾於2016年向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鄉政府網站在網站上公佈稱此情況不屬實,舉報人稱該問題確實存在要求進一步查處問題。)


    經齊齊哈爾市國土勘察設計院於6月2日現場勘察,確定該地塊為基本農田。反映問題為不屬實。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張姓村民在富裕村五屯附件,開墾三十畝耕地,毀樹五百餘顆,村書記包庇三人的違法行為,舉報人要求恢復草原補種樹木問題。)


    經調查,群眾反映問題為部分屬實。


    2018年6月12日,接到市迎檢聯絡組交辦件後,甘南縣政府高度重視,於6月13日,組成調查組與富裕村委會等有關人員到反映地塊進行了現場核實。經調查,該地塊地類為村護路林,林地面積共計7.95畝,2005年以來,張權雙(已病故)非法開墾護路林地520平方米種植農作物。張權雙已死亡,目前沒有毀樹的直接證據,毀樹五百餘棵無法認定。


    因張權雙已死亡,該非法開墾林地案件不予立案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二款規定,責令張權雙妻子孟慶榮在今年秋收後不再耕種,交村裡用於補植護路林。2018年6月14日,甘南縣林業局書面告知甘南鎮政府、富裕村村委會對張權雙妻子孟慶榮退耕行為進行監督,並由富裕村負責在明年春季造林時補植樹木,並加強管護,發現破壞樹木行為及時上報。


    第三個問題辦理情況:(富裕村燒荒嚴重,汙染空氣,村書記稱不管此事問題。)


    經調查,群眾反映燒荒問題部分屬實。


    2018年6月13日,甘南縣調查組深入實地對甘南鎮富裕村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村民普遍反映今年秸稈禁燒管理嚴格,農戶對禁止焚燒秸稈認識較為深刻,農戶家中張貼了甘南縣政府印發的禁止焚燒秸稈的通告,並反映今年春耕期間村裡經常利用廣播喇叭對焚燒秸稈造成的危害反覆進行宣傳,沒有發現大規模秸稈焚燒行為。同時,能夠證實村幹部經常下屯檢查秸稈禁燒工作。


    由於群眾反映問題的時間正處於春耕期間,加之今春回暖早,該時段曾有疑似火點,不排除有村民急於種地焚燒秸稈行為發生。


    針對此案件,甘南縣將進一步健全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長效工作機制。在秸稈禁燒工作上,繼續加大禁燒宣傳教育力度,強化監督檢查,依法嚴厲查處,保證秸稈禁燒工作成效。在秸稈綜合利用上,進一步鼓勵秸稈綜合利用項目,提高秸稈“五化”利用率,拓寬秸稈綜合利用出口,杜絕野外秸稈焚燒行為。

  • “向陽村潔百匯水洗廠,無環評審批手續違規佔地2000平米,專門洗滌賓館、醫院的床單被罩以及病號服,沒有處理設施洗滌廢水直接排放至田地中的自挖池塘內,嚴重汙染地下水,使用燃煤鍋爐產生大量煙霧及粉塵,影響村民身體健康,已持續兩年。”


    經調查,該舉報案件情況部分屬實。


    舉報人所稱的“向陽村潔百匯水洗廠”位於鐵鋒區扎龍鎮向陽村向陽屯西南角,是杭龍江租賃張福春房產用於開設洗滌廠,無環評審批手續。經向鐵鋒區工商分局查詢,無名稱為“潔百匯水洗廠”的企業。


    2018年6月13日至15日,鐵鋒區環保局對舉報內容進行了調查。6月13日現場調查時,無廠名標識,沒有生產,廠房面積約900平方米,有洗滌、整燙、烘乾設備10臺套。此外還有一臺2蒸噸燃煤鍋爐,無除塵等環保設施,有使用跡象。廠房西側外有一池塘,是房主張福春家魚塘,在魚塘周圍未發現外排暗管。


    經調查,杭龍江2017年11月購買了王某某洗滌設備,2017年12月20日與張福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期為2年,準備開設洗滌廠,但一直未生產,此情況經詢問房主張福春得到證實。詢問杭龍江時承認燃煤鍋爐使用過,在租賃期間燒熱水供建築工地使用。


    鑑於以上情況,鐵鋒區環保局2018年6月14日依法對杭龍江進行了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罰款3000元,同時依法查封燃煤鍋爐。

  • 涉及國土部門問題辦理情況:(違規佔地2000平米。)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2018年6月13日,鐵鋒區國土分局對舉報反映的地塊進行了調查。經查,2010年8月張福春在沒有取得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建設房屋241.5平方米,佔地為自然保留地,2011年6月市國土資源局對其進行了處罰,決定處罰拆除建築物及罰款2415元。2012年4月,張福春在沒有取得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建設房屋2313.5平方米,非法佔用土地4404.7平方米,此問題被鐵鋒區國土分局執法人員在2014年11月日常巡查中發現,並立案調查, 2015年6月9日市國土資源局對其處罰,罰款44047元。


    下一步,鐵鋒區國土分局將督促張福春在2018年7月14日前補辦用地手續,預期不補辦,將依法處理。

  • “曙光新城小區附近50米處有一“綠華祥屠宰廠”,10年來一直無證經營,夜間宰牛噪聲嚴重擾民,尤其屠宰病死牛時,臭氣熏天,散發難聞血腥味,將屠宰廢水排入地下管網,將牲畜糞便堆放到馬路上,嚴重汙染周邊環境。舉報人曾向相關部門反映未果,要求徹查此事。”


    經調查,該信訪案件情況部分屬實。


    第一涉及環保部門問題辦理情況:(曙光新城小區附近50外有一“綠華祥屠宰廠”,夜間宰牛噪聲嚴重擾民,將屠宰廢水排入地下管網,舉報人曾向相關部門反應未果,要求徹查此事。)


    經調查,舉報部分屬實。



    2018年6月13日,鐵鋒區環保局及畜牧獸醫局對舉報內容進行了調查。現場發現,該企業水處理設施未正常運行,生產廢水在存儲池儲滿後排入市政管網。


    鐵鋒區環保局委託齊齊哈爾科信技術檢測有限公司,於2018年6月16日晚22:35至23:20對企業屠宰車間和牛欄2個點位噪聲進行了監測,監測結果分別為48.8分貝和43.5分貝。由於該地區目前執行三類聲環境功能區,因此夜間噪聲不超標。


    鐵鋒區環保局查閱2016年以來舉報信訪記錄,無該企業舉報。


    針對企業違法行為,鐵鋒區環保局依法對齊齊哈爾市綠華祥牧業有限公司進行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三款規定決定罰款100000元,並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完成整改前不得生產。


    該企業已於2018年6月16日下午與齊齊哈爾市北齊食品有限公司簽訂協議,依託其處理2個月的生產廢水,鐵鋒區環保局要求綠華祥牧業有限公司在兩個月之內完善廢水處理設施,期間依法加強監管,定期檢查其汙水處理情況。


    第二涉及畜牧部門問題辦理情況:(“綠華祥屠宰廠”10年來一直無證經營,尤其屠宰病死牛時,臭氣熏天,散發難聞血腥味,將牲畜糞便堆放到馬路上,嚴重汙染周邊環境。舉報人曾向相關部門反應未果,要求徹查此事。)


    經調查,舉報情況不屬實。

  • “長青鄉海雅村有兩處沙場,沙場的業主馮某某、邵某某於2012年4月1日霸佔養殖水域灘塗採砂,2012年4月1日至2015年7月1日期間,開採了近300萬立方米砂,留下了一個面積300畝、10多米深的大坑,破壞30餘畝柳條子和近1萬株柳樹、楊樹,導致嫩江的主河道斷流,原齊建大壩被衝倒,水土流失嚴重。目前雖已停止採砂,但還有人在向外拉砂子。舉報人向區國土局及水務集團反映未果,要求抓緊調查處理此問題,責令砂場業主恢復原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該村原有4-5處沙場,如需尋找此2處沙場,可以找當地水務局。”



    此問題與第十二批第1141號舉報案件反映問題完全一致,辦理情況已報送。

  • “光輝街西興再生紙廠生產期間產生異味,影響周邊居民生活,已持續多年。舉報人曾向環保局反映,環保局稱該廠手續齊全。”


    此問題與第八批第637號舉報案件反映問題完全一致,辦理情況已報送

  • “2009年,黑龍江省龍建一公司第九項目部經理陳某某,以修旗甘高速為名非法佔用舉報人承包的曙光牧場草原690畝,在修高速公路期間直接將汙水排入嫩江上游口,將建築垃圾及生活垃圾傾倒在嫩江上游多個江岔口裡。近日,舉報人向督察組反映上述問題。6月7日,齊齊哈爾市相關部門到現場清理垃圾,目前還在清理中。舉報人要求賠償被佔草原的損失,並依法依紀追究地方領導及相關人員責任。”


    此案件為重複訪。已於第二批受理編號83號和第十批受理編號905號案件反映問題完全一致,辦理情況已報送。


    2018年6月13日,經雅爾塞鎮政府和區環保局現場察看,建築垃圾已基本清除,目前正在進行掃尾工作。

  • “舉報人曾向督查組反映小哈柏村40000畝原生態草原被破壞問題,齊齊哈爾市政府公開的處理結果中,將草原性質改為鹽鹼地,袒護破壞草原的不法分子,政府相關部門未到實地勘察就公開問題的處理結果,欺上瞞下。此外,破壞草原者一直享受國家下發草原補貼。舉報人對處理結果不滿意,要求重新調查此事。”


    經調查,該舉報案件情況不屬實。

  • “1988年,齊齊哈爾化工集團違法徵用榆樹屯村1294.4畝農用地。該企業多年多次佔用該村基本農田和草原3000多畝,堆放汙染物、排放汙水導致重金屬汞超標20多倍汙染周邊農田。2001年,該企業租用428.6畝土地堆放電石渣未徹底清除,有一個深10-30米的18.6畝大坑全部用電石渣填埋。舉報人已多次反映該問題,希望督察組解決。”



    此案件所提到的土地徵用問題、土壤汞超標問題已於第一批8號案件辦理,情況已報送。所提到的電石渣清理不徹底問題已於第三批138號案件辦理,情況已報送。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工作

齊齊哈爾市迎檢聯絡組

2018年6月18日

審核:高山

合作微信:gaoshan030405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