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 “湘潭峰尚國際房產被凍結”後續 購房合同不存在猶豫期

湘潭在線12月3日訊(湘潭晚報記者吳珊)承諾的租金沒到手,連購房的電子合同都沒有簽下來。前天,購買了峰尚國際的部分業主們聚在一起,來到峰尚國際售樓部,向開發商討要說法。12月2日,我們再次陪同業主諮詢了主管部門、法律界人士後瞭解到,購房、購鋪根本不存在所謂的“猶豫期”。

市房產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正規的購房合同,不存在所謂的“猶豫期”。購房者簽定購房合同,甚至是電子合同後,合同中只要約定了固定期限內可以退款的條款,購房者就有隨時退款的權利,不存在另外衍生出一個兩年的“猶豫期”。

湖南湘劍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張念表示,購房“猶豫期”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約定的概念,無論是兩年“猶豫期”也好,雙方自己約定期限也罷,沒有違背法律禁止性、限制性的規定,只要雙方認可,也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如果買賣雙方約定在“猶豫期”購房可以自由退購房款,那麼業主在失去信心的情況下,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款;一旦房產被查封拍賣,業主也可找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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