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執行幹警的“痴心”像

“5+2”、“白加黑”工作已經是常態化。為了儘快實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法院經常會見到這樣一群人,他們似乎一直在忙碌。走近他們,你會發現他們對執行工作的諸多“痴心”。

一種堅守叫“我一直在等你”

執行幹警的“痴心”像

5月31日晚19時,執行法官曹寶林還在辦公室,邊整理卷宗,邊不時看辦公室門口。原來當天下午17時,經過他做工作,一案的被執行人溫某終於答應來交案款,他就這樣一直在辦公室等著。

“功夫不負有心人”,溫某終於在當晚19時30分交來案款。

“這樣的等待對執行幹警來說再小不過,只要被執行人願意來履行義務,再多等一下也是值得的。”辦理完畢收款手續,曹寶林才覺得肚子餓了起來。

一種堅持叫“我一定要找到你”

執行幹警的“痴心”像

“被執行人,我們一定要找到你!”6月9日上午,星期六。經調查獲悉,長期下落不明的被執行人周某在昆明市官渡區出現。聯繫到官渡法院協助查找到周某後,執行幹警立即起身趕往昆明,將逃避執行的周某帶回沾益。 一旦得知逃避執行被執行人的下落信息,不管是工作時間,還是節假日,馬上啟程,絕不含糊!

一種無奈叫“執行不能”

執行幹警的“痴心”像

有些執行案件,經過一段時間的執行,未發現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或者發現的財產不能處置,法院窮盡一切執行措施,案件仍然無法得到執行,案件只能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很多申請人對此不理解,以為法院不再執行,甚至將怨氣發洩到執行幹警身上。

“執行不能”並不是說法院停止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如果申請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可以申請恢復執行;對於符合恢復執行條件的,法院依然依照職權主動恢復執行,盡最大的力量來幫助申請人實現債權。

一種不離不棄叫“我們會一直執行下去”

執行幹警的“痴心”像

1996年農曆正月16日,陳某某與董某某雙方因小孩打鬧引起的家長互毆,董某某用殺豬刀刺入陳某某腹部,造成陳某某重傷。該案經原縣級雲南省曲靖市人民法院審理後,判決董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在3月內賠償陳某某各項經濟損失共計7899.60元。因董某某未按生效判決確定期限履行賠償義務,陳某某於1997年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案在執行過程中,因被執行人董某某正在服刑,家庭經濟困難,暫無履行能力,該案於1998年8月27日經法院裁定中止執行。

該案雖已中止執行,但沾益法院從未放鬆對該案的執行。2015年,通過到銀行網點查詢,發現被執行人董某某有一賬號,內有少量存款出入,沾益法院及時對該賬號進行凍結,並每年對其收入存款進行扣劃,該案最終得以全案執結。

執行幹警說,對執行案件,不管是剛受理的首執案件,還是中止執行、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案件,我們都會全力以赴去執行,為的就是能儘快、全部實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一種心酸叫“今天我又不能陪你”

執行幹警的“痴心”像

每名執行幹警的身後都有一個家庭在默默支持著他們,他們說執行工作再苦再累都沒什麼,最心酸的是週末、節假日,孩子問:“爸爸(媽媽),你今天能陪我嗎?”而我只能說“對不起啦,今天我要加班,又不能陪你。”

為了徹底打贏執行攻堅戰,儘快實現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執行幹警們每天都懷揣著對執行工作的種種“痴心”努力工作著!他們心裡還有一個小小心願,就是社會各界能理性對待“執行不能”,在每一次經濟交易前認真分析交易風險,妥善規避風險;有財產給付內容的案件訴訟到法院,主動提供財產線索,申請保全;案件進入執行程序,積極協助法院執行。法院的執行工作需要全社會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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