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如果你是孫楊,有足夠的時間,怎麼回答仲裁官那些刁難的問題?

楊默晗


如果你是孫楊。有足夠的時間。多學習一下姚明的為人處世之道。而不是鑽進錯誤的怪圈裡走不出來,苦苦掙扎。


清風


我認為應當堅持在仲裁一審(孫楊涉嫌抗拒飛檢一案,一審是由國際泳聯內部的興奮劑調查法庭審理的,原告為國際泳聯,被告為孫楊。一審判決孫楊勝訴)時,國際泳聯興奮劑調查法庭的觀點,即因為採集程序不正當,所以採集到的“樣本”不應當理解為合規樣本,從程序上來說,採集並沒有完成,沒有獲得真實、合規、有效的樣本,故不存在之後的“破壞”問題。

在配圖中,反興奮劑委員會(是指國際泳聯內部的興奮劑調查法庭“DP”,不是對孫楊提起上訴的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認為採樣程序不正當,所採集的“樣本”是無效的。這應當是孫楊對“破壞樣本”最好的抗辯。



搶人頭賣隊友


首先我會更換翻譯,這是我的權利(此前孫楊在聽證會上時翻譯不合格,連孫楊都能聽出多處錯誤)。

然後我要把解釋的重點放在如何證明自己不是暴力抗檢而不是服不服用興奮劑的問題上,因為對方起訴的就是暴力抗檢。而且,要和團隊好好研究WADA的規則(WADA認為只要有一人有證就可以),作針對性反駁。

接下來是陳述:第一,相關檢測人員同意檢測無效並有書面證據。第二,我是在第一條的前提下才砸的樣本保險裝置。第三,檢察官讓我母親站在我身後看我排尿,這嚴重侵犯了我的隱私權和違反人道主義精神,有視頻為證。


果力多c


孫楊是個容易激動的人,這件事不能排除一些人不懷好意,利用他這個性格故意設下了陷阱讓孫楊往裡鑽。知道孫楊沒有服禁忌藥,為何要多此一舉呢?採樣的人應該拿岀執法政,如果沒有執法政或者不讓看執法證,就有故意陷害的可能。孫楊應以陷害罪提出上訴。中國人任人宰割的時候過去了。國家體育總局應助孫楊一背之力。沒事別惹事,有事別怕事。從採樣人的態度上看,是因暴力執法(沒有出示執法政強行採樣)很明顯暴為執法在前,倒至把樣品打碎。如果採樣者合情合理決對不會岀現這種現象,這件事的背後是有陰謀的。


用戶一觀六路二聽八方


不是有足夠的時間,而是有很多時間都給浪費了!從接到起訴的時候,就應該重視起來,因為這是關乎孫楊團隊生死存亡的關鍵之戰。花高價聘請專業律師團隊,按照法庭的攻辯雙方進行多次演練,做到萬無一失!而不是專門在媒體上帶節奏,激起國人的同情和支持!其實國人的支持和同情根本幫不上什麼忙!總之,我們就是覺得靠輿論就能帶偏法庭的判斷。這是我們的特色思維方式!很難改變!


不知道停


我無法瞭解當時的真實情況,也就無法洽當回答法庭的許多提問,但對於:如果原諒你,對其他運動員公平嗎?我的回答是:這不是原諒我的問題,是我們一起為運動員檢測更趨規範化而努力,對以前被處理的運動員也是公平的,因為他們放棄了對公平的追求權力,我沒放棄這樣的努力,希望我的努力能得到法庭的理解。謝謝。


凌波勤夢人


孫楊他們的表現非常真實,並不算差。顯然沒料到會把指南說成建議,正是這些慌亂,呈現了事件的真實情況;相反對方及法庭方面卻顯示出了用心良苦、心懷鬼胎對法律進行了玩世不恭的玩弄。抓住指南為中心上訴,指責對方指驢為馬,違背常規常理即可。敗訴也要推動世界進步。


莫小林說事


正常人的邏輯:我沒服藥,我不怕檢測。我質疑檢測程序不合規,我也不怕檢測,因為如果我的質疑成立,檢測結果肯定無效。所以不管怎麼說,我都沒有理由不讓你帶走血樣。不知道為何他偏偏不讓人帶走血樣,還砸了瓶子。難道是他不是正常人?


海蘭弼


孫楊賽外檢測的日期是2018年9月4日,這一年沒有奧運會,沒有世錦賽,沒有任何世界大賽。當然,有地區性的亞運會,但亞運會游泳項目8月就結束了,當時也都有藥檢,9月孫楊吃藥,完全沒有動機。”


賣玩具的來了


一搞體育的,怎能玩過那些人?再加上無數背後捅刀的,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但我相信孫楊,劉翔,李永波這樣的人曾經給我們帶來的自豪和驕傲及快樂不會被遺忘和否定。就讓澳大利亞人,韓國人偷著樂去吧!就讓那些背後捅刀的人歡呼雀躍去吧!但記住,以後捅刀的機會都不會再有,大英雄不常有。背後捅刀的快感如何?人血饅頭的味道如何?良心還有嗎?你吃吃藥去拼個金牌來看看?孫楊有罪國家不會處理?你們激動什麼?國家不如你們?兄弟姐妹有錯有父母來教育,同胞之間口誅筆伐,落井下石,置之死地而後快是道德之人?大義滅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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