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撞死闖紅燈的行人,拒絕人道主義賠償會怎樣?

鍋大魚


從法律方面來說,人道主義賠償是法律要求的一部分,拒絕賠錢就要面臨被強制執行。

很多司機或者車主最痛恨的情況不是堵車,也不是車拋錨,而是路人突然闖紅燈,因為其他的還可以解決,而且也不會有什麼大的問題,但是別人闖紅燈,就比較可怕了,畢竟突然出現個人,肯定會產生恐慌,而且撞到人撞死人心裡也難受,晦氣就更不用說了,最重要的是有時候還要賠償,儘管不是你的錯,也要出於人道主義賠償。

其中最令人關注的事件應該是最近發生的事,一位女子在晚上踩著平衡車過斑馬線,而且完全不顧及當時是紅燈狀態。不知道是這位女子覺得司機會及時停下來,還是她認為平衡車比機動車跑的快。不說斑馬線上踩著平衡車過不安全,因為控制不住力道,就可能發生意外。就是紅燈狀態下這位女子也不應該過,而且當時還是晚上,一些司機的視線範圍本來就有限。所以對於這種情況很多人覺得錯全在這名女子,車主沒有任何責任。

因此很多人覺得如果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要賠償那也是無責任賠償,也就是出於人道主義的賠償,對於這種情況不賠償又會怎樣呢?尤其是撞死闖紅燈的行人又會怎樣呢?其實我們應該搞清楚,不是別人闖紅燈,你就什麼責任都沒有。這就好比在幼兒園,別人打你一下,你把別人打傷的道理,肯定不能說都是誰的錯,只能說雙方都有責任。在這件事情上,女子闖紅燈被我們潛意識的認為是事故發生的原因,但是還要考慮別的情況,比如駕駛員在過斑馬線時有沒有減速行駛,有沒有主動避讓行人,有沒有觀察好前方的路面,如果沒有那也是事故發生的一部分原因,在這種狀態下的賠償並不叫做人道主義賠償,所以是必須賠的。

而人道主義賠償則是你採取了所有的應對措施,但是依然因為對方惡意闖紅燈導致了事故的發生,所以在這種事情上才叫做人道主義賠償。但是之所以會賠償還是有一定的理由的,並不是隨意說說而已。

因為相對於行人來說,非機動車帶來的危險是致命的,也是無法阻擋的,相對於錢財生命才是最重要的,也是最珍貴的。如果我們只看到了行人的錯誤,而忘記了生命的可貴,也是一種過分的行為。所以所謂人道主義的賠償,從法律和道德的角度都是無法省去的。不過人道主義的賠償也不會有多少,而行人卻要付出健康或者生命就太不應該了,所以行人還是應該遵守交通規則,不要給自己和他人帶來本可以省掉的麻煩。

總之如果撞死闖紅燈的行人那麼人道主義的賠償是目前沒法改變的,但是社會在不斷進步,法律也在不斷完善,也希望一些人的素質也能儘快提高,相信這種事情很快就能得到解決。


百萬口袋


闖紅燈並不代表就要受到被撞死這樣的懲罰,但是意外總是存在,有些闖紅燈的人就嚐到了這樣的惡果,如果是司機無責,而闖紅燈的人全責的情況下,撞死人後,有沒有可能一分錢都不賠?


大家也都知道,在交通事故處理時,有個弱勢群體,一般行人或者非機動車會被認為是弱勢群體,開車的屬於無過也得賠償的一方,因為這是人道主義,不過不會超過賠償的10%。那麼有人就會不服氣,我就沒有過錯還要賠錢,憑啥?

這不僅是法律問題,也是個道德問題,畢竟別人用生命付出了代價,說不定又會多出一種交通規則圖標,而機動車還有保險,損失的雖然是錢財,但是跟生命比起來就輕了,10%的人道主義賠償也是能接受的範圍。



出現事故後,需要警察勘探現場,查明原因劃分責任。這種故意闖紅燈的首先就是漠視生命,而且還給別人增加了負擔,本人看過好多闖紅燈被撞死的視頻,有些看了感覺撞死的不冤枉,因為她們就是眼中無規則,呼嘯的車在她們眼裡不算啥,就那麼挎著包往前走,終於有躲避不及的車子把她給撞出去了,不知道她會不會罵司機不長眼?


如果交警判處了10%的人道主義賠償,那麼就不可以拒絕,而如果是有行人故意碰撞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那麼駕駛一方可以不用賠償,所有損失由行人或非機動車方承擔。


66號車坊


沒有什麼人道主義賠償這一說,交通事故按事故責任劃分來進行賠償~如題所說的人道主義只限於劃分事故責任時的應用,比如說車輛撞死或撞傷了闖紅燈的行人,車輛是正常行駛狀態,無任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按法律公正公平的判定應該是行人全責,實際操作中默認行人為弱勢群體,行人也往往認識不到自己的錯誤,很多人也總以為道交法是給開車的人設的。。。其實道交法中明確規定了行人和車輛都應遵章守法。還有人覺得只要是被撞了,對方就應該負責賠償~中國自古以來又是個注重忠孝仁義禮智信的禮儀之邦,所以就有了處於人道主義的認責,即使車輛無錯,車主也會覺得因為傷了人而感到愧疚認一部分責任。這樣保險公司就能給與行人相應的補償。當然,沒保險的肯定不會貿然認責,因為對於交通事故來說,責任就是錢~所以這樣一來,吃虧的往往是保險公司,還助長了部分行人的囂張氣焰,覺得法律只束縛開車的人,這種思想一旦根深蒂固就等於讓他更肆無忌憚的闖紅燈,這對於開車的人和保險公司來說是不公平的~所以說,一定要依法為綱,杜絕這種漠視法律的行為,取消人道主義認責賠償~


軒道律所琪琪


歐洲很多國家都是撞死闖紅燈的人沒有一分錢賠償,並且死者家屬還得賠償車主精神損失費,因為死者給車主造成了一輩子的心裡陰影。我建議在我國就不用讓死者家屬賠償了,行人闖紅燈被撞死不予賠償就好


理想男人110841086


這在過去實行交通規則年代,應該是05年以前。司機無責,一分錢不用賠。相反,那個闖紅燈的無論死活,還必須賠償車輛的損失。也就是通俗話說的:你敢闖紅燈,就敢撞死白撞。當年的紅綠燈是一條貨真價實的生死線,而且還是社會公知的一個道理。

但現在,呵呵!就一地雞毛了。


實現一個曉目標


錯不在你,不應該賠償,人道主義,都是放屁,和稀泥那些玩意想的辦法,就是因為和稀泥的多了,不要臉的才更多。


葉清晨tt


人道主義應該由國家來賠償,機動車沒有責任就不能賠償,無責賠償是混蛋囉記。國家為了叫老百姓說國家好,就強行叫百姓自己賠自己,高實在是高,國家不用出一分錢,還落個好人。[贊][贊]


支持大陸武統


交通規章制度已經改為交通法,闖紅燈那就是違法,違法也就是犯法了,犯法了的人就是犯罪,犯罪了的人就是罪犯。請問,正義除害罪犯還有罪嗎?


蒼生老樹


都說了人道主義,這應該就是自願行為,畢竟你違法導致事故還要別人人道主義上哪講理,成年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夕顏520昔年


既然上路就要遵守交通法規,誰違法誰承擔責任,只有責任清楚才能各司其職。法律是公正公平的,但老有些人喜歡搞法外補償。什麼叫人道主義援助?包括交通事故要求墊付醫療費,花多少錢陪多少錢,誤工等其他費用可以協商賠償,法律沒有硬性規定墊付一說,實在不行走法律程序。有幾個在保險賠付以後歸還墊付的錢的?因為你一人犯錯可能導致他人傾家蕩產,要錢還要的理直氣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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