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別人車撞壞了,要修十天左右,對方要求賠償每天無車開的費用,我該怎麼辦?

dydes


沒毛病啊,誰叫你撞人家,不然也不會耽誤人家出行啊什麼的,對了,記得賠人家折舊費


窮極一生愛我所愛


哎,認倒黴唄,我經歷過一次,快過年了,崑山市場門口碰了一個拿貨的私家車,後車門碰進去一塊,當時商量走保險,報警因為快過年,警察不來,讓去快處中心填單子走快速處理,誰知道車主老婆非讓去4s店換個車門,沒辦法又陪著去4s定損,定損超過2000,又返回找交警定責,我無錫車子,這個交警也是和稀泥,讓我把錢先墊付,尼瑪我也不好說什麼,因為算我全責,9點折騰到接近中午算完事,然後後面事就來了,定損車門3800,我付了,然後要發票回無錫報銷,第一次給我要了300油錢誤工費,我給了,後來說4s店修車 ,車主打車取車加一天請假誤工500,開始我不同意,後來拿發票威脅我不給票,諮詢了無錫保險,沒有發票報不了,沒辦法給了500,說實話前面要了300,後面再要500,真的說這個人這輩子也就是那種發不了財的人,佔小便宜的那種,建議以後堅決不墊付,有問題找保險,涉及到車損大於2000以上的一定要事故科出警到現場,遇到這種情況大家有什麼招,可以留言我也學習一下


俏漁夫大掌櫃


兩個車輛發生碰撞,假設都是私家轎車,交警判定A車全責,B車無責。B車後備箱裡有一個價值10000元的筆記本電腦也被撞壞了,顯然A車的保險公司是不會承擔這個電腦的損失的,難道這個損失就由B車車主承擔嗎?所以說並不是你買了車輛保險,保險公司就會承擔事故中的所有責任,根據一般私家車購買的險種,保險公司承但了大部分常見的風險損失,降低了你的責任風險,但是像問題提出的因事故引發的交通費,還有類似車玻璃破碎後原車貼玻璃膜的費用等,就得由責任方車主承擔。


無所謂146905779


我把別人車撞壞了,要修十天左右,對方要求賠償每天無車開的費用,我該怎麼辦?

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第四款: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因此,對方要求賠償這項損失,從法律上來講是合理的。關鍵的問題是合適。

那麼怎樣才算合適呢?

第一、確實需要。對方有證據證明,自己的車輛是日常生活必須的代步工具,而不是偶爾使用。

第二、數額合理。對方有證據證明他主張的代步費用是合理的。例如他原來的車輛每月使用1000公里左右,要求賠償的數額不能明顯超過這個數額。

第三、規格合理。對方有證據證明,他主張的代步車輛沒有超過合理的限度。例如,他的故障車是五萬元左右的二手車,他主張的賠償不能明顯超過這個檔次,他要租用三十萬以上的高檔車輛車輛代步,那就明顯超過了合理的限度。

總之,這種事情,建議由雙方根據法律規定協商解決。

以上回答供參考。


淮北日月升


這個要站在兩個角度去看的,一個是被撞方:我被你撞了,車子要修理,這段時間我沒有車開,出門辦事上班都不方便,這個是你導致的,你要怎麼處理?覺得對方需要負責。一個是撞方:覺得我撞你車,修你車,其他跟自己沒有關係,我也買了保險了,有事直接找保險,但是人家保險不負責這個呀!

其實只要你被撞過一回,你就明白對方跟你要這個費用沒有錯。我自己就被撞過,對方全責,等配件啥的車子修了半個月,那段時間完全是進出不方便,我家到公司坐地鐵後轉公交再走10分鐘後才到,夏天還熱,另外你開了車後,你就不再想跟大家去擠地鐵擠公交,更何況還帶著電腦!最後我還是沒有跟對方要錢,自己那段期間花了幾百元。所以,都要站在對方立場上想想。


Lee19881220


我剛理賠完,對方全責,修車三天交通費用800,一審判對方支付120的出行費用,較真,不服,上訴中院,最後中院調解,對方保險公司賠400,對方車主賠200,打官司費用50,對方付。其實現在很簡單的,只要提供正常出行(如上下班時間點,出租車)發票,修車單據(有入廠時間出廠時間)或者到正規公司租車發票,提供這些加一份訴狀,費用50,就坐等法院判或者調解,不過過程比較久,一審二審花了5個月。

事情很簡單,交警判他全責,他不服,就是不在責任認定書上簽字,沒認定書對方保險公司不賠。那我只能自行修車,然後修車期間去租一輛相同價位的車輛(法官給的建議),之後將所有票據拿給法院。要是他當初籤責任認定書我就直接叫對方保險俢就好了,也不會有什麼交通費用。這種人就是要治他,他以為拖著我就解決不了,既然告都告了幹嘛不多要點交通費?本來沒那麼多交通費。


開奔馳戴草帽


這個我覺得相對合理的應該給一點。

我這幾天車正好被撞了,已經在4s店十幾天了,說是二十天左右,年前能修好。每天接送孩子,上下班,真的是不方便,特別是必須用車的那種時候,我還麻煩朋友開車來幫忙。確實挺心塞~

我撞車的地方是省界的高速收費口,還是大晚上,對方全責,保險和警察都沒法到場。最後沒有報警,對方報了保險,高速交警簡易流程傳上網就結束了,就那樣還折騰了近倆小時,我這邊還帶著老人孩子,著急走,也沒想到誤工費這些的。回來之後定損處理,把車留4s店好幾天,出行工作各種都不方便,我婆婆問我,對方不賠誤工費嗎?你這天天要用車了,等這麼多天也修不好。我才想到這點,但對方車是外地的,我覺得電話打來打去也不方便,而且已經報保險處理了,估計再賠誤工費,也比較麻煩,就自我調節,想著算了,自己克服一下好了。

如果是已知修車時間,而且雙方正在商談賠償事宜,還是適當給點補償比較好,哪怕是心理上自己踏實,對方也舒心一點。


一道閃電一道光


我是服了這幫新手馬路殺了,我是一17年駕齡,35萬公里行駛里程的老司機,現在這個車是2014年7月份上牌的,車開了五年半,從未發生過任何剮蹭,全車原漆,本來今年年底要換車,上週三剛去4s店給二手車作完價,晚上就被一個貼著實習車標的大破方頭捷達給颳了,後來對方保險公司到現場,說這個破捷達大哥,是這個月第五次出險了,我嘞個去,這樣的人咋不去死呢,我的車啊,五年半一次沒有剮蹭,讓你給我颳了,當時殺他的心都有,看他那破車8000塊錢都不值,我估計讓他賠償車貶值的錢,他那破車都能不要。。。。。。哎,開車不行的就別出來上路害人好不好


彤彤加多寶


我的車被追尾要修一個星期對方全責,很客氣的道歉,積極配合去定損維修。當我主張要提前預付一週的打車費時,他臉色變了,說沒這樣的先例沒聽過,我說不行,他說你愛哪告哪告,準備走人的時候,我越想越不對勁,天天接送孩子上學很麻煩的,我就認倒黴嗎?然後我就往他引擎蓋上一坐,對他說,你愛哪告哪告,我看他的眼神變慫了,我要300給了300,然後我又還了100給他,實際上打車一天就得將近100都不夠,因為我送完小孩還得送老婆,看著他拉個長臉走了,我。。。。。。


董文國53350638


賠與不賠看當事人的情況而定,當事人提出合理的要求還是要賠的。有一次我急著趕路,超車時沒顧後面把人家車給刮花了,在4S店定損,除保險理賠的範圍之內,之外的保險公司不負責。對方說他的車噴漆有鉑金,這個我還頭一次聽說,保險不包括這款,讓我們協商,當時我真懷疑是否有鉑金漆?有也好沒有也罷,為了息事寧人,我給人道了歉,額外給他加了300元,我想畢竟是我的錯,耽誤了人家的時間,就算沒有鉑金也算給人家一點補償。對方一看我這態度,也就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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