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 焦作這個“行長”栽了!左手借錢右手放貸套利520萬元!

焦作這個“行長”栽了!左手借錢右手放貸套利520萬元!

農發行一正處級分行行長以職權做背書,以投資為幌子收取他人高額投資回報,月息高達10%,在2010年至2014年的時間裡存在收受他人現金、授意貸款企業支付自己裝修款、進行無息借貸等受賄行為。

該案的涉案人員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焦作市分行原行長成冬梅,正處級,因涉嫌受賄罪於2015年7月31日被監視居住,8月27日被刑事拘留,8月27日被刑事拘留,9月11日被逮捕。2017年12月29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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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下半年,成冬梅與崔某相識,成冬梅先後為崔某丈夫開辦的嘉和聯創投資公司租賃其銀行辦公樓和崔某弟弟開辦的溫縣永坤實業公司貸款1000萬元提供幫助。並在嘉和聯創投資公司投資200萬元,月息2分6釐 ,至案發時,該筆款項本息雙方已結清。

隨後,崔某為了從成冬梅手上拿下承攬焦作市農業發展銀行家屬樓、舊辦公樓的開發工程,送給成冬梅女裝、化妝品、首飾等貴重物品。

2012年5、6月份,成冬梅以與崔某合夥投資為名,自己出資1000萬元,並要求崔某每月支付其100萬元收益。對於1000萬元,其中絕大多數則來自於成冬梅向貸款關聯企業索要的無息貸款。

2012年6月19日成冬梅要求貸款企業焦作市海華紡織有限公司董事長曹俊海借給自己650萬元,並讓曹俊海將650萬元轉給了崔某的出納,直至該款歸還,成冬梅都未向曹俊海給過借款利息。

2012年6月21日,成冬梅讓河南天香面業的總經理李強給崔某的出納轉款345.086萬元。成冬梅又支付崔某現金5萬元。

崔某在證詞中表示,成冬梅前期出資的200萬已於2014年年度還清,並按每月5.4萬的利息進行了支付。2012年5、6月成冬梅出資的1000萬元,要求其每月賺100萬元,崔某表示,為了得到成冬梅許諾的工程項目,就答應了她的要求。崔某收到1000萬元後,成冬梅要求其在26個月內支付600萬元的收益,前三個月崔某按時支付給成冬梅每月100萬元的利息,但後來崔某發現成冬梅許諾的工程項目一直無法兌現,因此延緩了對成冬梅的利息支付,但在成冬梅的一再催促和要求下於2013年8月,支付給成冬梅520萬收益,並將1000萬元本金歸還給了成冬梅。

崔某表示,自己和成冬梅之間不存在投資合作的關係,自己做的就是吸收公眾存款對外投資的擔保公司生意,成冬梅也是完全知曉這件事的,自己正常經營對外給予的最高利息為1分5。也就是說,成冬梅獲取的利息遠遠高於正常範圍。

法院認為,成冬梅收受的520萬元理財利息中,收受超出正常理財產品的收益部分的225.53萬元被認定為受賄罪。

貸款企業、下屬員工頻頻送禮

除此之外,成冬梅還收受相關貸款企業負責人曹俊海等7人所送財物共計34.7萬元。同時,成冬梅對於下屬行領導為了升遷、KPI考核等所送之禮來則不拒,收受各縣支行張某、王某等8人財物計18.9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焦作这个“行长”栽了!左手借钱右手放贷套利520万元!

在案發前,成冬梅退還了行賄人海化紡織曹俊海12萬元、斯美特財務經理趙某2萬元、好友輪胎董事長王立旗2.2萬元、鑫合公司總經理李某2萬、鵬宇農資總經理薛長嶺3萬、博愛鑫順總經理陳利平2萬,計13.2萬元。退還行賄人王某2萬元、宋某1.5萬元、徐某1萬元、張某2萬元、魏某2萬元,計8.5萬元。2016年12月1日成冬梅家屬主動退還贓款60萬元。

一審法院認為,成冬梅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曹俊海等15人財物共計73.6萬元,收受崔某222.55萬元,共計299.13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8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成冬梅上訴後,二審河南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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