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未检」未检之光 照亮孩子回家的路

「未检」未检之光 照亮孩子回家的路

「未检」未检之光 照亮孩子回家的路

孩子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今天,未检科检察官将向大家娓娓道来用爱编织的未检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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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人说未检事

人物简介

「未检」未检之光 照亮孩子回家的路

于海燕,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2017年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法制宣讲员,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巡讲团宣讲员。

成长之路,充满风险。一路上可能有风浪,可能受伤害,更可能会误入迷途无助彷徨。作为未检检察官,我们从事的正是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事业,希望的是让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每个孩子,都有温暖的家庭和美好的未来。因此面对各种各样误入歧途或是受到伤害的孩子时,所想的都只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迷路的孩子照亮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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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院率先在全省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我在未检科一干就是6年。回首往事,感慨万千。忘不了风雨兼程下乡呵护受伤的花蕾;忘不了苦心劝导,全力挽救涉事未深以身犯险的懵懂少年;忘不了走进家庭,多方周旋修复矛盾家庭的创伤裂痕……作为未检人,只愿能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

温情执法,呵护被害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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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的一天晚上,9岁的农村女孩小丽放学后没回家。焦急的家人在村里的广播上一遍遍呼喊女儿的名字。直到第二天凌晨,孩子才出现在家门口,衣衫不整,精神恍惚。 原来案发当晚小丽在村里的小广场遇到骑电动车的李某,李某只说要带女孩去学骑电动车,结果将女孩带到其家中强奸。

受理这起案件我很是震惊,被害人是只有九岁的小学生,我提醒自己一定要注重办案方法,稍有不慎就会戕害孩子幼小的心灵。一方面我坚持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另一方面注重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在审查逮捕阶段询问被害人同步录音录像,询问一次到位,避免二次伤害。面对小丽的不幸遭遇,家人一筹莫展,我联系心理学专家为被害女童制定详细的心理疏导方案,帮助她打开心扉,走出阴影。我们还为被害人送去学习用品,鼓励她好好学习,我告诉她,“孩子,这不是你的错。”期末考试后,小丽的母亲打电话告诉我,孩子考试成绩很好,还领个奖状,她很高兴。我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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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首届未检十大优秀案件”之一,广受关注。案件评选入围后需要制作视频,模拟案情,当时选的一个女孩个子较高,大家看了后说不行,因为是饰演被害人,有的家长不愿意让孩子扮演,实在找不到合适的群众演员,我让自己9岁的女儿出演那被害女童,作为检察官的女儿我只希望她能理解妈妈的工作。经过耐心指导,女儿顺利完成任务。我做了统计,2015-2017年济源市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共16件17人,为了保护更多女童,我和同事根据办案实践印制《女生保护手册》,在“法治进校园”活动中向学生们免费发放。

亲情会见,温暖迷途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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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济源打工的16岁云南少年王某,在溜冰场被人撞倒,因当时对方没向自己说声对不起便扬长而去,他一时冲动持刀伤人,致人轻伤。王某入狱后悔恨不已,非常思念远在云南的家人,几天来以泪洗面,饭都吃不下。鉴于王某系初犯、偶犯,确有悔罪表现,为更好地对其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我积极沟通联系王某的亲人,想安排亲情会见,王某提出愿意用自己打工赚的钱赔偿被害人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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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的父母案发后曾经来过济源,但只是把王某的租房处的银行卡和行李拿走就匆匆离开了。现在王某父母的电话都打不通,王某有些沮丧,家里人是不是不想管他了?王某向检察官提出想给其同学打电话,但电话那端好像不是王某的同学,王某憋不住了,说:“我是你哥”,原来对方正是王某的弟弟,王某失声痛哭:“弟弟,哥哥犯罪了……”电话那边的弟弟也是边哭边安慰哥哥。我们了解到王某兄弟二人,王某家没钱盖房子,王某父母已到深圳打工筹钱,听到弟弟熟悉的声音,知道家里情况后,王某表示自己闯了祸能理解父母的苦衷,今后一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王某刑满释放后特地来单位见我,他现在已经找到了合适的工作,能够替父母分担家庭的重担。

倾心帮教,修复家庭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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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会给原本和睦的家庭造成伤害。17岁的晋某伙同几个孩子住在一个停产的工厂宿舍里,因厂里无人,他们就把厂里的设备当成废品卖掉,用卖废品的钱生活。晋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晋某的父亲,是一个实在的山里人,得知此事气得七窍生烟。我们了解到晋某的家庭情况,晋某是家人从山西抱养的弃婴,晋某养父家里已经生四个女孩,晋某的养母怀孕后担心再生女孩,养父就从山西将刚满月的晋某抱回家,晋某的养母当年也生下一男孩。晋某的父亲说,两个儿子,手心手背一样养大,晋某的弟弟现在正读高中,学习成绩优良,而这个儿子却因盗窃住了监狱,晋某父亲的脸上写满疲惫。他刚从医院赶过来,晋某的奶奶因孙子不争气而旧病复发,家人因此事争吵不休,省吃俭用的父亲还是代为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希望能减轻对儿子的处罚,希望检察机关给晋某一个悔改的机会。如果孩子被判刑,可能因此自暴自弃。法律是冷酷的,但我们可以用温暖的方式实现它。我们结合案情,依法对晋某作了附条件不起诉,晋某又重返校园,还和弟弟一块去医院接奶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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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一家人其乐融融的背影,我在想,什么是幸福?什么是幸福的家庭?监狱里没有犯人,医院里没有病人,这样的家庭就是幸福的家庭。“我希望我们的父母能够更好地去了解孩子,尊重孩子;我们的孩子也能更多地去理解父母,感恩父母,让家更温暖”。

校园普法,解答孩子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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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园普法宣传中,我经常回答孩子们各种各样的问题。但印象最深的是《济源晨报》的小记者对我们的提问,发生在他们旁听张某盗窃案庭审后。张某曾毕业于我市某重点高中,曾因犯盗窃罪被判过刑,这次又因入户盗窃坐在被告席上,他忏悔道:“后面的小同学请不要向我学习,一失足而成千古恨……”

庭审后一名小记者向我们公诉人提问:“为什么会有人犯罪?为什么有人犯罪之后还会犯罪?”面对孩子充满稚气的面庞,我下决心一定要坚持法治教育。每次讲法治课时,我总想起一篇小学课文《这条小鱼在乎》,哪怕台下有一个学生听了我们的法治课就此打消犯罪念头,或者帮助别人打消犯罪念头,我们的付出就是值得的。

「未检」未检之光 照亮孩子回家的路

时光如水,总是无言,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作为一名基层未检干警,我们要做的不仅是指引误入迷途的少年找到“回家的路”,还要引领他们走好以后的路,这条路还很长,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让更多的青少年懂得,如何保护自己,远离犯罪,如何选择正确的道路,走好自己的青春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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