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停了三天車收費三百多 車主提質疑

停了三天車收費三百多 車主提質疑

“停車三天收費312元,我認為不合理!”6月11日,市民邵女士向本報新聞熱線“8888188”反映,近日,其愛人在位於西五條路的大潤發超市地下停車場內停車三天,臨走時被告知收費312元。邵女士和愛人與停車場方面就費用問題進行協商,可最終邵女士家還是交了312元錢。現在,她想知道這家超市地下停車場的收費是否合理?

車停了三天 收費300餘元

邵女士介紹,6月7日下午1點左右,其愛人將車輛停在了這家超市的地下停車場內,但由於車輛故障無法開走,直到10日晚上8點左右,他們找來維修人員對車輛進行維修。約一個小時後,車輛維修完畢,當他們要駛離時,停車場收費亭工作人員告知這些天的停車費用為312元。

“停了三天車,費用也太高了”,之後,雙方就收費問題進行協商。邵女士說,她分別與超市兩位管理人員通話協商,對方先後告知最低收費為200餘元和240元,但由於沒有協商成功,最終停車場要收費的金額還是312元。

見協商未果,邵女士方面選擇報警。在民警的調解下,邵女士當晚交了312元。“我索要正規發票時,對方說太晚了打不出正規票據,停車場的工作人員就給我寫了一個欠條。”邵女士說,第二天,她向有關部門投訴了此事,然而得到的答覆是“商場地下停車場可以自主收費,按照價格公示板來收費”。對於這個解釋,邵女士表示不理解。

有價格公示 市民得交費

記者在邵女士提供的這家停車場公示的收費標準中看見,“購物未滿50元或未購物車輛,停車按每小時2元計費”。這家停車場的賣場營業時間為每天8時至22時,收費標準上面寫著:“非營業時間不開放,如有車輛過夜停放,即按實際停車時間收費,每小時收費7元。”

當日,記者與這家超市取得聯繫。管理停車場的防損部工作人員說,當晚工作人員發現一輛車沒走,第二天他們試圖聯繫該車輛留下的電話號碼,可是沒有聯繫上,直到10日才聯繫上人,可接電話的人表示不是車主,工作人員只能讓對方幫忙聯繫車主,當晚,車主來到停車場。

據工作人員說,停車場的停車系統是聯網的,電腦根據車輛進入和駛出的時間計算,這輛車的費用為312元。當時工作人員與對方進行溝通,考慮到車輛故障的原因,給免除一天的費用,但是對方不同意,所以只能正常收費。

隨後,市物價局相關科室的工作人員介紹,商場地下停車場的收費屬於市場調節價,但需要價格公示。而據律師李坤介紹,停車場公示價格是事先告知停車的條件,市民可以進入停車,也可以選擇不停車,但在價格公示的情況下,進入停車場停車,就表示市民認可了這個收費條件,應當按照停車場的規定交相應的費用。

晨報融媒體記者 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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